2018年起,夫妻辦離婚,3種財產必歸男方,女人的戶口有4種選擇!
在農村的老傳統里,離婚是一件十分上不了檯面的事情,即便是今天,農村的很多人對離過婚的人也都有偏見。離婚的人在背後難免被同村的其他農民指指點點的。雖然說從客觀上來講,離婚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是婚姻無法維繫後的理性選擇,和結婚的性質差不多。農村現在和外界交流頻繁,思想逐漸放開,經濟也富足了,農民的情感需求也變得更為豐富了。尤其在婚姻生活中,女人開始變得獨立,自強,不願待在家裡,依賴男人,當管家婆了。
女人思想意識上的獨立,再加上生活當中,因為柴米油鹽醬醋茶的事情,夫妻之間難免有意見相左的情況,在這些綜合因素的作用下,農村離婚的夫妻人數近幾年劇增。在夫妻離婚的時候,感情賬好算,但經濟賬難算,既然要分道揚鑣,很多夫妻這時候都不惜「撕破臉」多為自己爭取點財產,但有些財產其實不用爭,因為婚姻法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規定,2018年起,夫妻辦離婚,3種財產必歸男方。
這3種必歸男方的財產分別是:1、男方在迎娶女方之前,就已經購買好的房屋、商鋪等不動產,離婚後還屬於男方,當然,如果婚後女方也幫著出錢裝修,買家電,還外債等,男方應按照實際情況,給女方經濟補償;2、和女方關係不大的私人財產,離婚後還歸屬男方,比較常見的如男方婚前就有的代步車輛,繼承的財產;3、男方因車禍,工傷,以及其他損傷而獲得第三方或者是其他部門的賠償,歸男方一方所有,也屬於男方的財產。
農村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除了財產外,女人結婚後一般都會把戶口遷到男方家庭,方便有孩子後及時的給孩子辦理戶口,但一旦離婚了,戶口繼續留在男方家顯然不是很合適,這時候,從戶口層面上來說,女人到底該何去何從呢?一般而言,關於戶口,有如下4種選擇:1、向娘家所在的農村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可以原路遷回;2、自成一家,分戶後自己過;3、再婚或者是已經有了新的居住地的,可以申請遷到新址;4、暫時沒地方可遷的話,可以選擇留在原地,但和男方不屬於一家。
現在不是以前了,對於離婚,農民也要理性的看待,但更重要的是,結婚的時候一定不要太隨意,否則必將導致離婚的速度更快。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兒,也沒有人的婚姻會一帆風順,夫妻倆也要加強彼此間的溝通和尊重,一起面對婚姻中的各種挑戰,畢竟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2018年起,夫妻辦離婚,3種財產必歸男方,女人的戶口有4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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