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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黃治療血證的6種用法

《血證論》瘀血條云:「既是離經之血,雖清血鮮血,亦是瘀血」。又云:「故凡血證,總以祛瘀為要」。瘀血去則血得歸經,如此雖不止血,而血將自止。

祛瘀葯中,首選大黃

由於大黃性專沉降,對於齒鼻耳目諸衄等表現於上部的疾患,須以酒炒後用,借酒性之上升,驅瘀熱於下。

治面部諸衄,還可配升麻上行,與大黃共成高屋建瓴之勢,且可發揮升麻的散火毒、解火郁之功,從而起協同作用。

治大量吐血、崩漏諸證,可以炒用甚至炒炭後用,以減少其快利之性,而發揮其止血之功。

用量方面,治火熱內灼,陽絡受損而血外溢的吐衄疾患,病初時患者證實體實,大黃用量宜大,自10~15克不等。

若婦人經漏既久,崩中,或吐衄反覆發作,證雖實而體已虛者,大黃用量宜小,一般為3~6克,藉以緩圖奏功。

又,大黃固屬苦寒攻逐之品,但通過適當配伍,則溫清消補之間,無不咸宜。

1

溫 用

大黃與溫熱葯為伍,可作溫法用而治寒證。

大黃與肉桂配用,首見於《醫學衷中參西錄》,原名秘紅丹,由川大黃末3克,油肉桂末3克,生赭石末18克組成。

張錫純氏釋為:「恍悟平肝之葯,以桂為最要……而單用之則失於熱。降胃止血之葯,以大黃為最要……而單用之又失於寒。若二葯並用,則寒熱相濟,性歸和平,降胃平肝,兼顧無遺」。

此外,肉桂辛甘大熱,氣味俱厚,下行溫腎。不難看出,血證用桂,一為平肝,如能以肉桂水炒白芍用,則平肝之功更著,一為引火歸原,使火能下行,血得歸經。

大黃與肉桂,兩者配對,則可清可溫,可補可瀉,相互制約,對偏寒偏熱之性,起到中和作用,沖淡了大黃、肉桂雙方峻烈之性,轉變成化剛為柔,最後收和馴之效,相反相成之功。

正如張錫純氏所言,二者等量運用,則可「降胃平肝」,「治肝鬱多怒,胃鬱氣逆,致吐血、衄血及吐衄之證,屢服它葯不效者,無論因涼因熱,服之皆有捷效」。

我們常用此二葯治寒熱錯雜之血證,並根據證情,重點掌握兩者的用量比例。

如寒重熱輕,虛甚於實,或虛寒真而實熱假之證,大黃用量應大大小於肉桂,使藥性偏溫,重在溫補命火,引火歸原。

當肉桂用量大於大黃時,則辛甘大熱,能入血分之肉桂,還將起溫經作用,屆時「血得熱則行」,復加大黃破血逐瘀,以之用於女科癥瘕,有消癥之功。

反之,則大黃用量應大於肉桂,如此則藥性平而偏涼,其功重在瀉胃火,化瘀血。

大黃與炮姜也可配合應用。二者一寒一溫,一走一守,一逐一收,互制互濟。

《金匱要略》治「吐血不止者」之柏葉湯,治「先便後血」之黃土湯,儘管前方用乾薑,後方用附子而均未涉及炮姜,但遣葯的溫攝意圖並無二致。

我治便血有形寒,面色晄白,脘腹悠悠然作痛或痛甚,喜溫熨,血色紫黑而暗,後重不爽,脈細,舌淡之虛寒證,每以黃土湯加炮姜3~6克,藉以溫陽攝血化瘀。

至於屬實熱性血證的年邁患者,或罹胃疾日久因潰瘍而致吐血、便血者,可用瀉心湯作主方,其中大黃用10~15克以瀉火化瘀,再加炮姜1克。

用小量炮姜的含義,一則引葯入血作嚮導用,一則作苦寒葯之反佐以防傷中。

2

清 用

大黃本為大苦大寒之品,若與寒涼葯為伍,可收「相須」、「相使」之效,以之治血熱妄行之血證,可立竿見影。

例如大黃與生地為伍後,在藥理上前者破血而後者止血,合用則相互為用,發揮各自的特長,彌補各自的不足。

大黃與生地的合用實例,首見於《千金翼方》卷十八吐血第四中,其記載為「吐血百治不瘥。療十十瘥,神驗不傳方」,葯僅地黃汁、大黃末二味,但寓意良深、耐人尋味。

大黃苦寒沉降,主動而瀉其實;地黃甘寒育陰,主靜而補其虛

兩者配伍後,有動靜結合,補瀉兼施之效,無傷陰耗血,膩滯留瘀之弊,互制而實互濟,相反而實相成。

此方功能養陰涼血,逐瘀瀉熱,適用於熱擾營血夾瘀諸血證。

《金匱要略》用大黃配黃連、黃芩名瀉心湯,治吐血、衄血。

查三黃均屬大苦大寒之品,今溶此三葯於一爐,其瀉火泄熱之力必相得益彰。

張景岳云:「失血之由,唯火與氣」。火動則血沸,火靜則血寧,此乃必然之勢,用瀉心湯治火熱內熾,迫血妄行之吐衄。

臨床驗證,昔賢所謂「瀉心即是瀉火,瀉火即是止血」的論點是符合實踐的。

我用瀉心湯治吐、衄便血等,從癥狀上重視火熱表現,如血色鮮紅,或紫黑,口乾苦,喜冷飲,煩躁,大便不爽或乾結,小溲黃赤,脈數實,舌紅,苔黃或黃膩者。

屬消化道潰瘍失血者,尤多脘痛見症。

在配伍上多注意引經葯,如治吐血、衄血常配升麻,治咯血常配桔梗,治便血常配地榆等。

3

消 用

大黃原為消瘀之品,如以大黃與具有同類作用的藥物配伍,能加強消瘀去邪之力。

例如大黃配丹參時,大黃破瘀消積,丹參活血化瘀,兩者一破一化,破血化瘀之功益著。且兩者均為苦寒性味,臨床每用於血熱有瘀之血證。

昔賢有「一味丹參,功同四物」之說,諸如因熱瘀交阻而致月經不調、痛經等,用大黃配丹參,其清熱破瘀之力非淺。

對於血滯瘀結已深,形成癥瘕或閉經者,則大黃可配?蟲同用,如《金匱要略》中治「干血」的大黃?蟲丸。

是方取?蟲通經絡,入血分,消瘀血,破癥瘕,復仗大黃攻逐之力,使血積得以順利排出。

治癥瘕時,除以大黃?蟲丸內服外,還以一味阿魏末,加膏藥外貼。

治閉經屬實者,每以晚蠶沙浸酒,送服大黃?蟲丸,每日3次,每次6~10克;屬虛者則以補益脾腎,調攝沖任,養血益氣之劑為主,每晚另服大黃?蟲丸1~2克。

4

補 用

《本草用法研究》論大黃云:「虛人夾積,有補瀉並行之法,故溫葯補藥,皆可相輔而行,相機而用」。

以大黃與人蔘而言,大黃味苦,主泄,功在瀉實;人蔘味甘,主補,功在補虛。大黃性寒,人蔘性溫,正合「補必兼溫,瀉必兼涼」之意。

兩者相合,一補一瀉。且大黃與人蔘,氣味俱厚,配伍後仍補力雄而瀉力猛。

《景岳全書·本草正上·毒草部》論大黃云:「其性推陳致新,直走不定」、「破積聚堅癥」、「導瘀血」。

論人蔘則云:「氣虛血虛俱能補。陽氣虛竭者,此能回之於無何有之鄉;陰血崩潰者,此能障之於已決裂之後」。

《儒門事親·三法六門》篇中列古今方劑171首,其中用大黃47次,佔1/4強;用人蔘18次,佔1/10強;其中兩者同用者計3次。

可見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攻下派張子和氏,雖頻頻運用攻下之大黃,但亦不廢大補氣血的人蔘。尤其難能可貴者,張氏亦以兩者合用,以作攻補兼施之計。

誠如張景岳氏所言,大黃為將,人蔘為相,似此一將一相,亦剿亦撫,一動一靜,亦攻亦補,攻補結合,則攻不傷正,補不戀邪。

在血證範圍內,我們治肌衄,每以此二味配二至丸或歸脾湯奏功。

若治體虛證實之經漏,亦常以此二味配入四物湯中,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治空洞型肺結核咯血,支氣管擴張咯血等症,由於血多喉小,離經之血,一時猝不得出,以致瘀滯肺絡,血不得止者,一方面我們遵守繆仲醇氏「行血則血循經絡,不止自止」的主張而採用大黃;

另一方面防失血過程中暴涌厥脫,又以紅參濃煎,對小量失血者,用紅參湯代茶徐徐飲服;對出血量多者,則取頓服法,此「有形之血不能速生,無形之氣所當亟固」之意。

大黃與龍眼配合,是補用的又一方面,其中用大黃意在破陳瘀,龍眼取其生新血。

大黃得龍眼,則陳瘀去而新血生;龍眼得大黃,則心血長而氣不壅,共收推陳出新,相反相成之功。

我們常以此二味作血崩後期「末用補血以復其舊」之用,意在陳瘀去而癥疾不生,新血長而虛證得復。一般用量為大黃1.5~3克,龍眼肉10~15克。

5

升 用

大黃氣味俱厚,重濁沉降下行,升麻氣味俱薄,輕清昇陽上行。兩者配合,一升一降,相制相濟,亦升亦降,相輔相成。

用以治面部七竅之衄,憑升麻上行之功,借大黃下降之力,既去上部火炎之勢,又驅上部瘀血而下。用量為大黃6~10克,升麻1.5~8克。

若病在下部,如經漏、便血等,其用量為大黃或大黃炭1.5~3克,升麻6克,藉以達到升清為主而降濁為輔的目的。

6

降 用

大黃下瘀血,赭石鎮逆氣,兩者一氣一血,同為沉降之品,其下行之力尤著。

《景岳全書》指出:「失血之由,唯火與氣」,氣行則血行,逆氣上沖,血亦隨之,於是出現吐血、咯血之疾。基於此,繆仲醇治血三訣中主張「宜降氣不宜降火」。

今以質重之赭石鎮逆氣,使氣不逆上,血亦不再逆行,如此則不止血而血必自止。

另一方面,離經之瘀血,經此沉降下鎮之氣血二葯滌盪餘氣,也必然起到推陳致新的作用。

考慮到「六腑以通為用」,故胃潰瘍之吐血,胃及十二指腸球部潰瘍之便血,用之均有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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