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黃曉明跑了
黃曉明,你給我
站住
!
文 | 霧滿攔江
(01)
最近黃曉明,火到不得了。
有人很著急:擔心黃曉明跑掉。
有人很淡定:黃曉明跑不了。
有人很擔心,要不要去牢里看望曉明?
有人很堅定:曉明站直嘍,哥幾個挺你。
黃曉明火到不要不要,源於一個叫高勇的人。
(02)
黃曉明的股票賬戶,由他媽媽打理。
曉明媽,認識了資本市場的帶頭大哥路雷。
路雷,中國股市民間高手大賽首屆冠軍,創下三年百倍投資神話。曾在人民大學講過課,曾在上交所投資者教育大講演傳授心法。
江湖之上,沒人見過他的刀。
見過他的刀的人,從此消失於江湖。
然鵝,路雷雖是高手,卻很雞賊。他把黃媽媽引薦給了另一位高手高勇。
高勇,用了包括黃曉明在內的16個賬戶——稱之為高勇賬戶組——在股市上翻雲覆雨。
拉抬出貨,低買高賣,玩得很嗨。
但高勇過於明目張胆,引來了有司調查。
高勇聞風而走,甩一甩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高勇前邊跑,雷在後面追。
三年之後,劈高勇的雷終於追上了他。
(03)
近日證監會發布通告:對高勇操縱市場案作出處罰。
——沒收高勇違法所得8.97億元。
——對高勇處於8.97億元的罰款。
賺到的9個億,統統沒收。另外再罰9個億。
高勇哭成狗: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好憂桑。
(04)
高勇遭處罰,是三年前操縱精華製藥的舊賬。
三年前,高勇利用手中的賬戶,不停拉升精華製藥的股價,高位出貨。一口氣賺足9個億。
9個億,這得割多少韭菜?
高勇操縱股市賺到的這9個億,不可能悄悄的揣進自家腰包,應該早已分給了委託人。
——如果高勇聰明點,別跟證監會玩躲貓貓,老老實實交待,說不定……總之,現在是別人牽驢回家了,他這位撥撅子的,要承擔所有的後果及代價。
除此之外,高勇還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自證監會宣布決定之日起,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05)
高勇爆雷,黃曉明成為輿論關注熱點。
證監會處罰的,非止高勇一人,還有一大堆零七碎八。其中有兩人罰款都接近於2000萬——但區區幾千萬,跟18億相比,實在毛毛雨。
高勇賬戶組非止黃曉明一人,計有2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划子賬戶及14個自然人賬戶。
黃曉明,只是14個自然人賬戶之一。
——然鵝,全部的遭罰者,罰金加起來也未及高勇的零頭。所有人的名聲名氣疊加起來,也比不了黃曉明。
所以大家就盯上了黃曉明。
(06)
黃曉明發布聲明,稱他並不認識高勇,真的好無辜。
但並未能息止爭議。
圍繞著漩渦中的黃曉明,形成兩個對壘陣營:
(07)
第一陣營:可以稱之為有罪派。
有罪派稱:理財不慎掙9億,實力坑母黃教主。
意思說:黃曉明賺了9個億,卻把責任推到媽咪身上,不厚道。
——然鵝,有罪派也知道,黃曉明並沒有賺到9個億。9個億是包括高勇在內十幾家分享的,不能全算到黃曉明身上。
總之指控黃曉明有罪,沒有實錘。
那……怎麼才能把黃曉明送進大牢?
乾脆舉例子吧。
有罪派舉例:假如,黃曉明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替別人捎帶毒品,是不是有罪?
……呃,如果攜帶毒品,確是有罪的。
嘔耶!有罪派拉手歡呼,等著看黃曉明入獄。
(08)
也有人認為黃曉明無辜。
這一派,姑且稱之為無辜派。
無辜派也不知該如何替黃曉明辨解,但既然有罪派舉例子,他們也舉個例子:
假如,黃曉明把私家車借給朋友,朋友卻開車去犯罪,那麼黃曉明是不是有罪?
……呃,犯罪的是人,又不是車,黃曉明當然無罪辣。
嘔耶,此派人士熱烈擁抱,認為自己辯護成功,曉明無辜。
(09)
兩派人士都在開香檳慶祝。
有罪派認為自己贏了,因為無辜派駁不倒自己,所以宣判黃曉明有罪。
無辜派認為自家贏了,因為有罪派駁不倒自己,宣布黃曉明當庭釋放。
兩家各說各的,誰也不去觸對方霉頭。
只要閉眼不看反方觀點,自己這邊就是圓融自洽,無懈可擊。
——但這只是掩耳盜鈴。
(10)
黃曉明,到底是有罪,還是無辜涅?
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下面這張圖:
評判一個人,是看他的行為。
人的行為,分為犯罪、違法、違規、不道德、常態、寬厚、善良、高尚與偉大。你做了什麼事兒,就是什麼人。你犯罪,就是犯罪分子,你違法,就是違法人士。你撫貧問苦,就是善良人。你犧牲自己利眾利他,就是偉大之舉。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兩派人士,都不肯就黃曉明的行為說事兒,而非要舉個八杆子打不著的例子呢?
——來看看,兩派人士的例子都在什麼位置:
看明白沒有?
——之所以不肯就事論事,非要舉例子,就是為了偷偷改變事件的內涵與外延,改變事件的性質。
(11)
自遠古始,中國人說理時,特喜歡舉例子,講段子。
——古人傳道,道可道,非常道。智慧是抽象的,看不見摸不著,用文字說不清楚。但抽象的智慧,體現在自然人際中,只要講個故事,闡明故事中隱含的抽象規律,大家就會醍醐灌頂。
這原本是個很好的事兒,可是讓有些人學了去,並不是用來講明白道理,而是把水攪混,把道理講歪。
明明是很具體的事情,但因為事件不合他的心思,就用另一件性質完全不同的例子來替換。聽起來無懈可擊,實則是偷換概念,曲解現實。
如果一定要舉例子,務必要恪守道理的內涵與外延。
如果內涵與外延變了,性質就變了。
——凡是改變事件性質的例子,都是耍流氓!
(12)
黃曉明所為,不過是股市的常態。
就是把自己的股票賬戶,委託給專業人士操盤。
——股票賬戶既不是毒品,也不是私家車。
把毒品給人是犯罪,把私家車借朋友是基情,這兩件事跟委託專業人士打理股票賬戶,性質完全不同。
與其通過舉例子改變事件性質,還不如就事論事來得爽快。
——黃曉明再缺心眼,也不會在委託協議上明文規定,要求高勇操縱股市。所以高勇所為,不過是魚沒吃到沾一身腥,不過是驢沒牽走撥了撅子,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自己瞎操的盤,含淚也要賠錢。
——但黃曉明,也絕非羔羊般無辜。畢竟證監會有規定,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證券。至少在這件事兒上,他是有錯的。
但黃曉明之錯,距離監獄還好遠。
連操縱股市的高勇都沒進去,黃曉明憑什麼進去?
(13)
抽象的道理,一定要用具象的故事來表達。
具體的事件,要能夠找出隱含的抽象道理。
從抽象到具體,是簡單的原理複雜化,這個叫應用。
從具體到抽象,是複雜的現實簡單化,這個叫認知。
現實就是無數道認知課題,時刻考驗著我們的智力。如果我們不具備從具體到抽象的能力,諸如高勇操縱股市事件,就會懵懂莽撞,情緒衝動。或是喜歡某個名星,就無視他的失誤。或是討厭某個名星,就無端陷人入罪。這兩種情形,都是幼稚的認知。
幼稚之人,年紀諾大,仍跟不懂事兒的熊孩子一樣,一天到晚和人抬杠。
成熟一點,千萬不要做杠精。
(14)
我們一旦與人發生爭論,就輸定了。
如果我們是對的,不爭論也錯不了。
如果我們是錯的,再臉紅脖子粗的爭吵,也不會變正確。
我們最迫切需要的,是從現實中學習的能力。如陽明先生訓誡,知行合一,知是行之始,這意味我們需要用實踐檢驗自我的認知。行是知之終,只有一步步有效的擴大我們的認知範疇,我們才會獲得更多的自由。人生實際就是場操盤大賽,考驗的就是我們的認知與糾錯能力。更考驗我們的是巴不得別人失敗,還是把更多的認知資源放在自己身上。如前者,就有可能淪為杠精,一味扭曲現實,陰暗的渴望用別人的失敗,慰籍自己焦慮的心。唯有成為後者,才會從每件事情上學習,甚至從別人的失誤中學習,才能夠讓自己越來越強大,才能夠從人生的旁觀議論者,轉變成財富自由的踐行者。
霧 曰
聖母心,在現實面前盡顯天真!
——你所看到的不公,也許只是別人的生命缺憾。
不是每個人,都如我們這樣的平安幸福。
有些悲劇不是我們的錯,但那是人生的一部分。
去年今日
《格鬥孤兒:任何時候我們都是孤身一人》
霧鍋鍋為了感謝大家的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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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想,
這周寄 《我不要忙碌一生,卻始終生活在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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