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臨建棚引糾紛 五旬男子打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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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新報訊【記者 張家民 通訊員 王蒙】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遇到糾紛理應理性解決,衝動行事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有可能導致違法犯罪的嚴重後果。一男子因鄰居搭臨建棚與其發生爭吵,打傷鄰居家人,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被告人孫某,男,58歲。2016年5月某日傍晚,孫某在小區樓下遇見正在和別人聊天的鄰居老王。前一陣子老王在自家屋後搭的臨建棚佔到孫某家房屋的位置,孫某對此事一直耿耿於懷。
「你把搭建的小房子挪挪!」孫某氣呼呼地對老王說。「怎麼著啊?我不挪!」老王態度強硬地拒絕了孫某。孫某一時之間怒上心頭,伸手推了老王兩把。被他人勸開後,孫某回了家。飯後,咽不下這口氣的他再次找到老王,繼續跟老王說拆房子的事情。這一次,兩人一見面就吵。老王的妻弟見狀過來勸架,結果被孫某兩拳打倒在地。
見兄弟被人打倒,老王的妻子又氣又急,連忙跑到兒子家中尋求幫助。兒子小王聽後,立即決定和母親一起去找孫某理論。小王和孫某見面便打,小王的母親和孫某女兒也在一旁廝打成一團。老王見勢不妙,趕緊打電話報警,隨後民警趕到現場。經鑒定,小王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案發後,公安機關於2016年8月底將孫某抓獲歸案。
(張家民 王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