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G6622D、浙G77R56……開車打電話,全部被拍下,扣2分
為廣大市民營造
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交警蜀黍費盡心思
可總有這麼一些駕駛人
踩著「高壓線」行駛
以下是
來自「朝陽群眾」的舉報
交警蜀黍將這些車主進行曝光
以提醒大家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1
S310複線婆姆村路段
超速50%以上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5、46條,《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3條第1款第2項規定: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可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闖紅燈
(由於篇幅有限,選取部分曝光)
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39、40、41、42、43條,《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6條第1款第1項規定:處罰款150元,記6分。
3
實線變道
(由於篇幅有限,選取部分曝光)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的,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5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處100元罰款,記3分。
4
逆向行駛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5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處100元罰款,記3分。
5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由於篇幅有限,選取部分曝光)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3項第1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罰款50元,扣2分。
在此
蜀黍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們
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不闖紅燈、不亂行
主動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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