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一年半,煙台姑娘和男友吵架分手,男友竟提出這樣的要求!
能和初戀結婚的人很少,人生中總要遇到一些人進行「練」愛,如果兩人分手了,這份戀愛賬單該誰付呢?網友問:談戀愛分手,女方該不該歸還男方給買的貴重東西,大家進來評一評!
原帖
如下
表妹跟男方談了一年半,現在吵架鬧分手,男方要求歸還剛買了不久的蘋果X,情人節1314、520,並且去了男方家裡兩次,每次給了1000,一共2000,一年半期間住在一起表妹確實沒怎麼花錢,全是男方,
現在男方要求歸還2000,歸還1314元+520元, 歸還手機X,合理嗎,你們怎麼看,我姑姑說這個男人翻舊賬不靠譜,我怎麼感覺該還給人家呢,請各位理性評評理!
小編想說,男女之事,本就在個你情我願,該不該還給他,也得看女主本人的意願吧。對此,眾多網友也是議論紛紛,看看大家是怎麼說?
網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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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20
趕緊還了,這種渣男徹底一點安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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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神
堅決要還,男的都張嘴要了那就還給他,還了錢還能餓死嗎?為了尊嚴,省得以後落下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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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彪兒愛小賤
我還見過都結婚了婆媳矛盾婆婆讓兒媳還一萬多彩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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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楚
法律上這種行為是自願給予,女方不需要返還。但是男方潑皮無賴的話,滿滿扛吧,畢竟是道德素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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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c1888
看情況吧,是正常分還是帶帽子,戀愛時費用最好aa,分了誰也不欠誰的,作為一個男的觀點,生活挺不容易的,除了給錢買手機肯定平時買衣服下館子錢也沒少花,把錢都花對象身上,自己不捨得吃穿,分了其實挺傷的,錢都霍霍了感情也沒!
更多網友說,請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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