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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士農工商「四民」之外的「第五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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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歷史按

士、農、工、商,謂之「四民」。「四民社會」延續並影響中國長達兩千多年。其實,在主流社會的四民之外,還有個「第五民」,即遊民。「士、農、工、商、游」的五民結構,才是中國社會的真實反映。

遊民的江湖裡信奉的是「義氣」「忠義」,跪拜是武聖關帝。作為中國文化的小傳統,遊民文化與頂禮膜拜文聖孔子的大傳統「士文化」一起,共同構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

從這個角度講,「遊民」支配著半個中國,「第五民」書寫著半部歷史。不從遊民的視角去窺視歷史,便無從發現和認知另一個中國。

士、農、工、商,謂之「四民」。「四民」者,大致為讀書做官的、種田的、做工的、經商的四大類。

按照大思想家顧炎武的說法,「四民」一詞,最早是由管子提出的。在其《日知錄》卷七中,顧炎武明確地指出,「士、農、工、商謂之四民,其說始於管子。」

管子在《管子·小匡》中,是這樣說的:「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不可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亂。」

清代·作者不詳《耕織全圖》

管子,即春秋時期大名鼎鼎的管仲、管夷吾。他是一位被歷史嚴重低估了的人物。

他輔佐桓公強齊圖霸,尊王攘夷,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他禮讓天下,開法家先驅,編纂《管子》。

他被蜀漢名相諸葛亮當作人生榜樣。

每自比於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三國志·諸葛亮傳》

孔子也說,如果沒有管仲,我們至今還會披散頭髮,左開衣襟,當野蠻人。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篇》

真是天地人間多虧有了管仲,否則,將「萬古如長夜」了。

孔子給予管仲的評價,不可謂不高,管仲也擔當得起。他的偉業,實在是太多。他的故事,也足夠的精彩。這是一位足以光耀歷史的人物。

管仲的偉大之處在於,當權力的春藥,足以讓人致幻時,他卻方寸不亂,坦然地面對位高權重的齊國相位,保持謙恭揖讓的風度,與鮑叔牙一起,成就一段「管鮑之交」的佳話。相比之下,伯牙與鍾子期的友情,利益誘惑的份量不足,對人性考驗的劑量不大,其友情的質量與含金量,自然就等而下之,黯然失色了。

管仲還是抓經濟的一把好手。在擔任齊國國相期間,「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他在繁華的都城臨淄,開闢了紅燈區,興建了最早的國營妓院。在聚斂巨額財富,為國創匯的同時,也招攬了大量的有用之才。

五代·顧閎中《韓熙載夜宴圖》

這創舉一箭雙鵰,收效巨大,當然也頗有爭議。

「夜合之資」,誰能說這不是白花花的銀子——儘管它來路不正;延攬人才,使用的是「美人計」——儘管它手段不正。但若以結果論英雄,白貓也好,黑貓也罷,管仲也算是一位會捉老鼠的「能貓」。

齊國的經濟好了又壞,人才來了又走,後來連齊國也不復存在了。但管仲首創的「女閭」制度,卻一直香火繚繞,生意興隆。一向薄倖名的青樓,對賞飯吃的這位祖師爺有情有義,為他設立牌位,奉若神明。贏得青樓的青眼,是另一種意義的「青史」留名,這是管仲始料未及的,或許也讓他大跌眼鏡。

此外,他還在文化意義上,貢獻了一個成語,叫「老馬識途」。

管仲、隰朋從於桓公而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馬而隨之,遂得道。——《韓非子·說林上》

這些,足夠讓管仲彪炳千秋了。思想家顧炎武還顯不夠,誤將「四民」的發明權歸功於管仲,他為管仲錦上添花,實屬張冠李戴——所謂「四民」者,乃古已有之。

成書於春秋末期,相傳為左丘明所著的《國語?齊語》中,齊桓公和管仲有這樣一組君臣對答。

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對曰:「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閑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士「就閑燕」,即讓士居住在清凈優越的地方,講求孝敬、尊卑,以維護宗族貴族統治秩序;

工「就官府」,乃工商食官使然。在官府手工業作坊中生產,自然要「就官府」;

商以貿易,故「就市井」;

農夫的任務是耕種,所以「就田野」。就田野,靠近田野的地方,決不意味著農夫住在城外。

士農工商,各得其所,各司其業——早在管仲之前,已有聖明的君王,做出了「制度安排」,將「四民」安置得井井有條了。管仲的所作所為,只不過是按照「昔聖王」的既定方針執行而已。

但是如果說,管仲是實踐「四民」觀念的一位最積極踐行者,而且還是執行得最好的一位,這恐怕是不爭的事實。

管仲相齊期間,著手改革社會行政組織,設「三國」、「五鄙」制度,落實「四民分居定業」政策。讓士、農、工、商,各自在劃定的「社區」居住,並分別從事相應的生產。

「三國」,即在國都城郊以內按士、農、工、商四業而「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其中,「商工之鄉六,士農之鄉十五」。並規定「處士必於閑燕,處農必就田野,處工必就官府,處商必就市井。」

「五鄙」,是指將「鄙」即農村分為五個行政區域,使農業人口定居之,分別由五個士大夫統管。

此後的典籍,如《春秋》《漢書》等,也都涉及到「四民」。士、農、工、商的職業分工分明,社會地位有別,甚至連著裝都有具體的規定,不能稍有逾越。

《春秋·穀梁傳》:「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春秋·公羊傳》:「一曰德能居位曰士;二曰闢土殖穀曰農;三曰巧心勞手人以成器物曰工;四曰通財鬻貨曰商。」

《漢書·食貨志上》:「士農工商,四民有業。學以居位曰士,闢土殖穀曰農,作巧成器曰工,通財鬻貨曰商。」

《淮南子·齊俗訓》:「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事,士農工商,鄉別州異,是故農與農言力,士與士言行,工與工言巧, 商與商言數。」

《東京夢華錄·民俗》(宋人孟元老):「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不敢越外。」

從此,「四民」的觀念,逐漸上升為國家層面的策略。士農工商的序列,也成為不可撼動的制度安排。這或許是管仲一生中影響最大、最深遠的事件了。

錢穆先生探究中國社會之演變,進而提出了「四民社會」的觀點,認為中國社會自春秋戰國以下,可稱之為「四民社會」。這樣的「四民社會」,延續並影響中國長達兩千多年。

「四民社會」中,「士」為中心,它的地位最高,一直穩居於「四民」之首。血而優則仕,學而優則仕,最終的目標都指向「士」,可見官本位之中國,士的影響力。在皇權專制時代,士在一定的程度上代表了皇帝的意志,他們排在第二,沒有人敢排在第一。

明代·作者不詳《明代士人肖像》(著儒巾和圓領大袖衫)

「農」則緊隨其後,也是其來有自。大致說來,農耕民族的人們,深深地懂得土地的承諾,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讓人們養成了勤勞的習慣。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以及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這些土地的天時與農時,又不至於讓人有許多的妄念。更為重要的是,在古代社會,農民是最主要的物質生產者,農業是中國人最基本的財富來源。所以,農民和農業,這個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行當與行業,在東西方世界,都備受尊崇。

古羅馬作家加圖在他的《農業志》中對農民讚美有加:「利益來得最清廉、最穩妥、最不為人所疾視,從事這種職業的人,絕不心懷惡念。」這種西方式的讚譽,也完全適應於東方的中國。幾千年來,農民就是吃苦耐勞的代名詞,也是淳樸善良的代言人,這個群體忙碌的背影,在東方的詩文中,同樣也贏得了許多的禮讚、憐憫與同情。

商人就沒有這樣的好運氣、好禮遇了。商與工,在四民中統屬「末業」,而商總是叨陪末座。

元代·趙孟頫《鬥茶圖》

長期以來,由於「農本」思想深入人心,統治者推行的「重本抑末」「重農抑商」政策,從事農業才是做人的根本,從事工商業則是不務正業,甚至商業被視為「奸偽之業」,商人被看成「末等之民」, 一提起商人,不是無奸不商,就是無商不奸。賺錢了,一定是不義之財。致富了,必然是為富不仁。再成功的商人,最終都要買地置業,「改邪歸正」,回到耕讀的老路,回歸農業的正途上來。

漢高祖就「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惠帝、呂后時,「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朱明王朝建立後,仍繼續奉行這樣的政策。洪武十四年規定:「農民之家止穿綢紗絹布,商賈之家止穿絹布。如農民家但有一人為商賈,亦不許穿綢紗。」

凡此種種的「抑制」,對商人而言,已是嚴重的行業歧視了!

工商雖為末業,為歷代所輕賤、抑制,甚至打壓,但也只是「抑商」而已——未必是「輕商」,更非全面的「禁商」。「抑商」政策並不阻礙商人發財甚或悶聲發大財。事實上,這個行當,的確是脫貧致富的好手段、好方式,是通往富裕道路的終南捷徑。

司馬遷就發現了這個隱密的通道,他在《史記?貨殖列傳》里坦陳道:「以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日本學者瀧川資言在《史記會注考證》云:「刺繡文,工之事;倚市門,商之事。」)擺脫貧困,務農不如做工,做工不如經商。司馬遷道破了這個秘密,但有漢一代,人們並未趨之若鶩。後來的若干代,也並未形成全民經商的熱潮。這是為什麼?

清代·年畫《士農工商》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以農為本的社會,若全民皆商,只會將社會引向「歧路」。農,被高看幾眼,商,則不受待見,這種根深蒂固的行業重視和歧視,說到底,是「重本抑末」「重農抑商」的政策使然。況且農與商,各有其附載的行為模式,各有其附著的思想風尚。對小農經濟的謳歌,對商業經濟的打壓,也是皇權專制社會裡,政治正確的必然。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迨至明朝中晚期,商潮湧動,商幫崛起,商人群體在勢不可擋的經濟大潮中,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這反映在明代文學家凌濛初的《二刻拍案驚奇》中,先有「一品官,二品賈」的民間諺語,隨後又有「以商賈為第一等生業,科第反在次者」的徽州風俗。商人在經濟激變之中,由四(四民之末)而二(二品賈),再由二(二品賈)而一(第一等生業),迅速地經歷了鹹魚翻身般的命運軌跡,也贏得了社會地位的火箭式躥升。

社會乃時代的精神容器,它也必然反映時代的精神氣候。伴隨商人社會地位的躥升,社會風氣也為之丕變。伍袁萃所撰的《林居漫錄前集》中提到,明朝中晚期「奴富至數百萬,初縉紳皆丑之,而今則樂與為朋矣」「縉紳家(婚嫁)之女惟財是計,不問非類。」由「丑之」到「為朋」,權力與財富迅速地達成了交易,實現了媾和。人生的婚姻大事也一切向錢看了,「不問非類」,不分妍媸,只要兜里有錢,管他阿貓阿狗都可苟合。縉紳之家向來居於四民之首,具有風向標意義,竟如此斯文掃地,拜倒於金錢腳下,摧眉折腰事「金錢」,遑論其他人家?

經濟變局及帶來價值取向的變化,是耶非耶?生逢其時、身臨其境的思想家顧炎武(1613.7.15—1682.2.15)在其《天下郡國利病書》中,對從商者輕鬆致富之路,頗有微詞。他說商業是「心計之民」為之,是否有「君子不為」的況味?仔細咂摸品味,還真有點兒這個意思。

農之獲利倍勞最,愚懦之民為之;工之獲利二而勞多,雕巧之民為之;商賈之獲利三而勞輕,心計之民為之。——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

這部120卷,以「探究利病」「以正得失」而聞名的皇皇巨著,對於一改「抑商」,而颳起重商的那股世風,顧炎武究竟持什麼態度和看法——是利是病,是得是失?思想家的想法,就不得而知了。

及至不久前,商業膨脹為一場「十億人民九億商」的瘋狂,明朝中晚期的重商波瀾與之相比,恐怕只是大江大海的濫觴而已。

這已是後話,甚至是後話的後話了。總之,在漫長的皇權社會中,大多數的時段內,不受待見的商人與商業,畢竟還有末座可供叨陪。商業流通作為農業社會的必要補充,雖然會被「重租稅」「困辱之」,但這意味著其仍有存在必要。商人雖然為四民之末,依然是國之「石」民,乃國家的柱石,因而仍為主流社會所認可。

在士農工商「四民」之外,實際上還有一個不為主流社會認可,但客觀存在著的「第五民」,處於更為悲催、墊底的位置。

這個「第五民」,即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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