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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痧 症 全 書》刮痧經典(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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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此乃手抄,原書效殘,難免有漏掉子句,那位網友如有原書,能幫補其錯漏,余在此謝謝。

                                  

——本書抄錄者言


  


痧原大略第一


先吐瀉而心腹絞痛者。其痧從穢氣發者多。先心腹絞痛而吐瀉者。從暑氣發者多。心胸昏悶。痰涎膠結。從傷伏熱發者多。遍身腫脹疼痛。四肢不舉。舌強不言。從寒氣水伏過時。郁為火毒而發者多。




痧無補法第二


痧者厲氣也。入氣分則作腫脹。入血分則蓄為瘀。遇食積痰火則氣阻血滯。最忌熱湯熱酒。不論犯者虛實。皆以有餘治絕無補法

,

。用藥克削。病當之。中病即己。




分經絡第三

腰背顛頂連及風府。脹痛難忍。足太陽膀胱經痧。


兩目赤腫。唇乾鼻燥。腹中絞痛。足陽明胃經痧。


脅肋腫脹。痛連兩耳。足少陽膽經痧。


腹脹板痛。不能屈伸。四肢無力。泄

.

瀉不已。足太陰脾經痧。


心胸吊痛。身重難移。作腫作脹。足厥陰肝經痧。


痛連腰腎。

[

外腎也

]

小腹脹硬。足少陰腎經痧。


咳漱聲啞。氣逆發嗆。手太陰肺經痧。


半身疼痛麻木。左足不能屈伸。手太陽小腸經痧。


半身脹痛廢俯仰。右足不能屈伸。手陽明大腸經痧。


病重昏沉。或狂言不省人事。手少陰心經痧。


或醒或寐。或獨語一二句。手厥陰心胞絡經痧。


胸腹熱脹。揭去衣被。乾燥無極。手少陽三焦經痧。


按;十二經受病。見症隨症施治。其引經葯亦不可少。今通列手足經脈後。


手少陰心。循手小指內側出其端。手太陽小腸。起手小指端。


手少陽三焦。起手無名指靖。手厥陰心胞絡。又名手心主。出中指端。


手陽明大腸。起手食指端。手太陰肺。出手大指端。


足厥陰肝。起足大指聚毛上。足太陰脾。起足大指端。


足陽明胃。起足次指外間。又一支亦入大指端。又一支入中指外間。


足少陽膽。起足四指間。足太陽膀胱。起足小指外側端。


足少陰腎。起足小指下。

[

閱此便於針刺

]


引經


足太陽膀胱。蒿本。黃柏。

[

羌活

]

少用。


手太陽小腸。蒿本。黃柏。

[

羌活

]

少用。


足陽明胃。葛根。石羔。

[

白芷

]

少用。


手陽明大腸。葛根。石羔。

[

白芷

]

少用。


足太陰脾。藿香。蒼朮。


足少陰腎。獨活。鹽。


足少陽膽。柴胡。青皮。


足厥陰肝。柴胡。青皮。


少陽三焦。

[

川芎

]

少用。


手厥陰心胞絡。丹皮。


手太陰肺。桔梗。

[

白芷

]

少用。


手少陰心。獨活。細辛。




看涼熱第四


痧犯太陽。則頭痛發熱。犯少陽則耳旁腫脹。寒熱往來。犯陽明。則面目如火。但熱不寒。犯太陰。則腹痛。犯厥陰。則小腹或胸肋痛。犯少陰。則腰痛。以上皆身涼。犯肺則咳漱痰喘微熱。甚則鼻衄。犯心則心痛或心脹。頭額汗冷如珠。而身或熱或涼。犯膀胱則小便溺血。甚則身熱。犯大腸。則痢下膿血。重則嘔吐身熱。犯肝則沉重不能轉側。脯熱內熱。甚則吐血。犯三焦則熱毒內攻。上則口渴。下則便結。


凡痧毒壅阻。發而為熱。若誤為外感傳經熱症。而發汗溫飲。雖慢痧遲緩。亦必變出頭汗發狂話語種種重症。不知外感之脈。浮數而緊。熱症之脈。洪數有力。痧症之脈。終有不同。或有可疑。須看痧筋有無辨之。


痧症身涼而內熱者宜攻其里。表實者宜透其肌。用藥隨時活變。故不立主方。




分表裡第五


痧感肌表。人不自知。則入半表裡。故胸中作悶。或作嘔吐。而腹痛生焉。此可

刮而愈。不愈用金四。金五方。痧毒入里。故欲吐不吐。欲瀉不瀉。衝心則心胸大痛。攻腹則盤腸吊痛。可放痧而愈。不愈用絲三。石六方。


痧毒中深。逆攻心膂。立時發暈。氣血不流。放亦無紫血。即有亦不多。惟當審脈辨症。如系風寒暑濕氣血食積痰飲。施治令蘇。氣血流動。然後扶起放痧。


如不醒擇用絲五。匏一。土五方。如此重症。立時連進湯丸。方能有救。


痧阻於氣分宜刮。壅於血分宜放。痛而絞動者。阻於食積之氣分也。痛而不移者。壅於血分而有瘀也。發於頭面上部。毒氣上壅也。纏於手足下部毒氣下注也。上吐下瀉。痧氣衝激也。煩悶氣脹。痧氣壅塞也。惡寒發熱。痧氣遏於肌表也。胸膈偏痛。毒血滯於經絡也。為腫為脹。食積血瘀結滯腸胃也。吐血便血痧氣泛溢而尤潰敗也。咳嗽喘急。痧壅氣分而生痰逆也。立時悶絕者毒血攻心也。手足軟而不能運者

.

毒血注下也。腰肋俱痛者。偏痛半身者。身重不能轉側者。皆毒血壅瘀也。變成腫毒潰爛者。毒血凝滯。攻壞肌表也。




審脈第六


痧脈多微緩細澀。有時弦數。從浮大亦虛而無力。疾徐不倫。時或六脈俱伏。伏亦無妨。痧退脈即漸還。如頭痛壯熱。脈應洪實。而反微遲者痧也。厥冷不語。脈應沉細。而反滑數者痧也。脈症不符。便舍症從脈。診痧盡此兩言。


按;傷寒雜病。自有本脈。若一兼痧。其脈必變。病必凶暴。然兼痧之脈可之也。傷食痧脈多緊實。傷血痧脈多芤滑。傷暑痧脈多洪滑而疾數。傷風痧脈多沉微。穢觸痧脈多變異不常。傷氣痧脈多沉伏或如雀啄。傷寒濕痧脈多沉細。或有痧脈似陰症者。尤不可不辮。如傷寒脈沉遲無力。是直中三陰。治用熱葯何疑。惟傷寒兼痧脈似陰症。一服溫補熱葯。痧毒變幻悔無及矣。故於其外見癥候稍有不合。便取痧筋驗之。有則為痧。無則為陰涼熱異施。且放痧服藥後。經絡無阻。脈便不復沉伏。,然後按脈辨症。治其傷寒。無不效者。至雜病兼痧。有沉伏之脈亦准此法。


凡痧脈微細者生。實大急數者重。洪大無倫者凶。一部無脈者輕。一手無脈者重。兩手無脈者死。六脈無根。及諸怪脈現。而放痧服藥不應者不治。丹溪治雜症。以氣血痰為先。痧脹何能離此。痧有氣塞者。為喘急。為脹滿。為嘔噦。為頭眼脹。其痛緊。脈必洪數。屬陽。有氣閉者。為昏冒。口噤。目翻。厥冷。雖痛口不能言。脈必沉伏。屬陰。痧有血熱者。為煩躁。為紫斑。為頭面赤。為衄。口出紅沫。脈必實大。屬陽。有血阻者。腰痛肋痛。攻心痛。手足青紫。脈必緊牢。乍大乍小。屬陰。痧有痰壅者。喉中漉漉有聲。吐咯不出。嘔吐酸水清涎。脈必弦滑。屬陽。有痰厥者。卒倒。手足厥冷。肌膚芒刺。遍身青筋。坐卧不能轉側。脈必微細。似有似無。屬陰。亦不得謂陽痧則生。陰痧則死。痧有脈伏三日。亦得救活者。在得其竅而已。




論吐下第七


傷寒食末化。下之太早。反引寒邪入胃。變為熱邪。固結所食。乃成結胸。若痧症。新食以吐為先。至所食既久。驟然痧脹。雖食消末盡。下之無礙。蓋因痧本火毒在腸胃。腸胃部分肌肉。作腫。作脹。盤腸絞痛。遍及臟腑。故外刮以泄毒於表。內可即下以攻毒於里。則腫脹自當潛消。食積因之通利。非有寒邪入胃變成結胸之可憂也。但下之必兼消散食積。又宜以漸而進。中病即止。按;食在胃中停滯不化。誤下之。食塞胃之下口幽門。截然中斷。犯之多死。食雖既久。仍當探吐。曾見食已一周時。猶能探吐而出。若吐無食。則已入腸。始可攻下。霍亂症噁心肚痛。上吐下瀉。瀉如水注。此感受暑火暴發。升降不利。清濁不分。所瀉皆五臟津液。宜急用五苓散或胃苓湯。以分利陰陽。清暑火之氣。有夾食積者。亦不可過下。恐津液暴固。元氣損傷也。更有吐瀉無物。亦有上下關閉竟不吐瀉者。為乾霍亂。唯心腹絞痛。令人立斃。急以炒鹽湯探吐。通則可救。即定後周時勿進粒米。得時複發。慎之。至如嘔盡泄空。倦極。當用六和湯調理。




症第急八


急症昏迷。先觀唇舌。色黑者凶。黃者重。淡紅者略輕。蓋黃知內熱。黑知熱極。淡紅雖熱。用藥不可太冷。又要看舌胎施治。


痧症危急。放血不流。若審無食積血痰阻滯於中。用石二方冷服。或陰陽水。或泥漿水。晚蠶沙水。細辛水。白沙糖梅水。擇一飲之。稍醒扶起再治。若有食積血痰。破瘀用桃仁。紅花。童便之類。去新食用鹽湯。礬湯吐之。食久痧脹。用楂。卜。麥芽消之。有積阻但用檳榔。大黃驅之。金七方治之。或痰血凝結。昏迷不省。用菜油麝香調下立蘇。阻滯去。痧氣行。筋自現。而後可刮放。當葯即葯。蓋緣痧初發。未攻壞臟腑故耳。凡痧葯得宜尚有不效者。蓋湯劑多帶冷。冷則直入腸胃。未能達於肌膚血肉。故治先刮放也。刮放而葯仍不效。必刮放未盡也。刮已到放已盡。而痧猶在。則毒惟在腸胃及脾肝腎三陰經絡。非葯何以治之。


昏迷不醒。難施刮放。當用藥救。夫湯藥帶冷。雖未能即周血肉。然當熱毒攻心。正遇帶冷之葯順流而下。昏迷自醒。有不醒乃食積血痰所阻。攻而下之。無不醒者。


痧發無寒症。然亦有時為寒。非真寒也。蓋因痧熱而服大寒之劑以至此。夫痧必無食積血阻於中。方可服寒飲得效。若一有之。而飲大寒。則食不消。積不行。血不散。而毒反冰伏矣。嘗見岩谷中行旅感暑。渴飲澗水而斃者。,是名寒痧。蓋飲寒毒結。多致不救也。若幸遇放痧之人。毒血一行便無阻滯。故方書有服陰陽水者。不獨取井水。即此故耳。是以久服涼飲。痧有未痊者。略用三香溫和之劑。實為權宜之術。若驟用桂。附。乾薑。吳萸。參。芪之屬。則又誤矣。


痛皆屬火。火有君相之別。手少陰君火也。右腎命門為手少陰心主。乃手厥陰心胞絡之臟。經言;心之原出大陵。凡刺太陵穴者。以瀉手心主相火之原耳。又有手少陽三焦合為表裡。神脈同出現於右尺。二經代君行令。故相火之為病居多。火性炎烈。以致三焦阻塞。六脈全乖。昏冒痰喘。然相火作病猶有可回。若犯心君。殞在須臾。莫謂術疏耳。


按;命門在兩腎中間。當脊十四椎下。內連五臟。上通於腦。下通精道。即男子藏精女子結胎之處。道書曰。天根為坎中之真陽。元精元氣。皆由此生。屬足少陰腎乃督脈穴名。非手厥陰也。手厥陰乃心胞絡。位居膻中。為臣使之官。代心君用事。亦曰相火。與三焦相為表裡者也。


痧犯咽喉。則痰喘如鋸。先放痧。急用薄荷。牛子。山豆根。童便之類清之。兼吹竹一方。余症且緩治。


痧症危急。大便不通。急宜放痧。用潤下丸以攻之。小便不通。宜放痧。用土四方以分利之。痧有心胸高起如饅頭者不治。曾用竹六方愈一婦。心胸左右或背心一點痛者凶。角弓反張者死。腰腎一片痛者死。脅肋痛者。四肢腫痛者難治。鼻如煙煤者。舌卷囊縮者。環口黧黑者。頭汗如珠喘而不休者。昏迷甚放血服藥不應者。痧塊大痛服藥不應者。俱死。此皆實熱為害耳。




緒論第九


在北曰青筋。曰馬頭溫。江浙則為痧。閩廣則為瘴氣。其實一也。宜生料平胃散。加草果檳榔。閩廣瘴氣。由蛇獸惡焰而成。凡山行見有黑氣飛過。急伏地掩其口鼻。俟過再行。若嗅其毒。即腹痛寒熱。臉甲青紫。急用平胃散。加檳榔。紫蘇。半夏。蔥姜煎服。汗出為度。玉樞丹亦妙。湘聞

?

浦口張總戎和征緬甸時。帶兵數百人。路遇風作桂花香。略嗅之。至晚腦痛昏沉。有守備系土人進謁曰。不可為矣。是檳榔瘴。蛇食檳榔花。毒與香俱也。逾日果卒。兵從亦半損。避之之法。伏地屏氣。與前法同也。


?

江南溪澗中有射工蟲。含沙射人影。即寒熱頭痛。筋急體強。悶亂呻吟。涎流。咳嗽。始中便不能言。朝輕暮重。不識者。指為傷寒。土人曰。此痧病也。用真正玉樞丹磨服一錠即安。凡渡有毒蟲處。先用竹干擊水面。急渡則無妨。


?

射工溪毒中病者。狀如傷寒寒熱。發瘡偏在一處。用紅莧莖葉搗汁飲一升。日再服。以渣敷之。馬齒莧同。惟鵝喜食此蟲。故鄰近家多畜鵝。


嶺南煙瘴

?

尤多痧病。乃溪毒。沙虱。水弩。射工。或短狐蝦須之類俱能含沙射人。被其毒者憎寒壯熱。百體分解。肢節痛酸。似傷寒初髮狀。彼土人治法。手捫痛處。用角筒入肉以口吸出其沙。外以大蒜煨熱搗膏封貼瘡口。即愈。諸蟲惟蝦須最毒。若不早治。十死八九。其毒入骨。狀若蝦須瘡類疔腫。彼地有

鸂鶒

。鳩鷗等鳥。專食諸蟲。以此鳥毛。糞煅灰服之。及籠此鳥於被毒人身畔吸之。其痧聞氣自出而愈。其餘治法。詳前後各條。


瘟疫與痧脹

?

皆氣為之。或因風雨寒暖不時。山澤濕熱蒸動。又兵荒積屍之氣。隨天地升降流行。人在氣交中。無可逃避。轉相漸染。故痧有觸穢一症也。凡人尤忌夜行。多致犯痧。以受陰濁之氣故耳。


?

癸未;京師大疫。有胸腹滿身白毛者。有頭大如鬥眼鼻役者。有兩腮紅腫痰喘壅塞者。呼吸間死以萬計。皆痧類也。針挑血出隨愈。頃之變為嗽喘症雖輕。不半日隨斃。用前法挑之亦能隨愈。放痧之法。由來久矣。


?

所謂大頭瘟者。下非不病。特甚於上耳。疙瘩瘟。內非不病特現於外耳。蝦蟆瘟。腹非不病。特痹於喉耳。症類多端。惟以清熱解毒為主。治之先上先下。從內從外。自當因症而施。以上諸症。用普濟消毒飲最好。新增去瘴辟瘟湯一方。


辛酉一婦孕兒八月。夫不在家。黃昏時飢不可忍。即炊米一升為飯。食盡而睡。少頃。隔居聽兒啼三聲。以為生產矣。呼之不應。持燈照之。婦已死。腹內依然。如此怪症。焉知非痧。然亦不及措手矣。


解亦症

?

解者骨節解散。亦者筋骨不收束。似寒似熱困怠煩滿。腹痛。飲食不美。嘔吐酸水。或因傷酒中濕。或感風寒房勞。女人經水不調。氣血不和。皆能成此症。即痧類。非傷寒也。宜先用熱水蘸搭臂膊。以苧麻刮之。甚者刺十指。委中出血。或以香油燈照身背有紅點處烙之。使腠里開通。血氣舒暢而愈。又宜服蘇合香丸。


?

解亦不盡為痧。然暗痧。慢痧有似解亦。人所當知。

[

名醫類案

]

。更解亦以痧名。未為無見。但後附載杭氏并力辯解亦非痧。適與庸醫之見同。勿為所誤。


白虎病

?

凡太歲後一位為白虎。如太歲在巳。則白虎在辰。太歲在申。則白虎在未。其神所值之方。小兒出入居處。或有觸犯則病。其身微熱或冷。有時啼叫。屈指如數物狀。以集香湯治之。用沉降檀乳四香。參草茯神棗仁。水煎。臨服入麝香少許。沉滓房內燒之。


至如小兒。出

疹。一名麻。又名痧。散見於皮膚。與沙粒相似。小兒出痧。必先身熱咳嗽

.

或嘔吐腹。痛。時隱時現。三日乃平。今時痧症亦有細粟紅點。或隱或顯。額上最多。胸脅頸項次之。手足腰背又次之。在內則心腹脹痛。在外則肌肉芒刺。其原皆因血熱毒熾。故與小兒之痧疹同名。若小兒果系痧疹。必從本科正治。又不當混入此痧症也。




手法第十


治痧當明雜症。其於兼痧類痧等症。方能兼治無誤。


繆仲淳曰

?

絞腸痧屬胃氣虛。猝中邪穢。郁遏不得吐瀉。以致絞痛異常。胸腹驟脹。遍體紫黑。細尋頭頂心必有紅髮。速拔去之。急以三棱針刺委中。擠出熱血可立蘇。次用新汲涼水入鹽兩許。恣飲得吐瀉即止。

[

蛇蟲傷亦有紅髮

]




脈不明不可亂用藥。症不明。不可輕用藥。手法不明。即葯亦不能速效。故手法為治痧要著。


一曰

;痧在肌表未發出者。以燈照之。隱隱膚間。且慢

。若既發出。狀如蚊咬。如面。疏則系系。密則連片。更有發過一層複發二三層者。

法。看頭額及胸前兩邊或腹上與肩膊處。照定紅點。以紙捻條。或大燈草微蘸香油點灼

之。實時爆響。

畢便覺胸腹寬鬆。痛亦隨減。


一日刮;痧在膚里發不出者。則用刮。若背脊頸骨上下。及胸前。脅肋。兩肩。臂彎。用銅錢或碗口蘸香油刮之。若在頭額。項後。兩肘。臂。膝。腕。用棉線或苧麻繩蘸油戛見紅紫血點起方止。小腹軟肉內痧。用食鹽以手搽之。痧既刮出。痛楚亦輕矣。


一曰刺;古言東南多濕利用砭。以針刺放毒血即砭道也。痧重者經鐵氣難解放痧當用銀針。銀性無毒。


放痧有十處


頭頂心百會穴

?

只挑破。略見微血。以泄毒氣。不用針入。


印堂穴

?

頭痛甚者用之。針鋒微微入肉。不須深入。


兩太陽穴

?

太陽甚痛者用之。針入一二分許。


喉中兩旁

?

惟蝦蟆大頭瘟可用。亦勿輕用。


舌下兩旁

?

惟急喉。風喉。蛾痧可用。急吐惡血不可咽下。有紫泡。用針橫挑出惡血去之。


兩乳

?

乳頭垂下盡處是穴。此處不宜多用。不如看有青筋在乳上下者刺之。


手十指頭

?

用他人兩手不計遍數捏緊近脈處。刺十指頂出血。一法用線扎十指根。刺指近甲處出血。或謂針刺手足。無如指頂為妙。指頂勿太近甲。令人頭眩。


兩臂彎

?

臂彎中名曲池。腿彎中名委中。先蘸溫水拍打。其筋自出刺。


足十指頭

?

同手。


兩腿彎

?

細看腿彎上下前後。有細筋深青或紫紅者。名痧眼。即迎其來處刺之。如無青筋用熱水拍打大腿彎。直刺委中。惟此穴可深寸許。其腿上大筋不可刺。刺亦無血。令人心煩。腿兩邊硬筋不可刺。恐令筋吊。至臂彎筋色亦如此辨之。痧筋現者。毒入血分宜放。乍隱乍見者。毒入氣分。及現而放。微現者。乃毒阻氣分。宜通其腸胃。痧筋自現。至伏而不現者。必從脈症辨之。血則散。食則消。痰積則驅。結即解而筋復現。然後刺放可也。痧筋或現數處或一處。必刺去惡血。令痧毒盡泄。或誤飲熱湯。痧筋反隱不現。略現亦刮放不出。急飲冷水解之。後可刮放。痧為食積所阻刮放不出者。當先消食積而再刮放。熱極血凝。瘀阻胸腹。刮放不盡者。當先散瘀血而再刮放。痧發兼遇惱怒。傷肝作脹刮放難盡者。又當先用破氣葯而再刮放。如此痧毒皆漸消矣。




用藥大法第十一


痧氣阻塞。作痛作脹。用荊防之類。從表而散。用青陳之類。從中而消。枳實大黃之類。從大便而下。木通澤瀉之類。從小便而行。查。卜之類治食阻。銀花紅花之類治血壅。檳榔蓬術之類。所以治積滯也。無食積瘀血而痧氣壅盛者。葯須冷服。有食積而無瘀血者。稍冷服。毒盛血瘀者。微溫服。稍冷者。九分冷也。微冷者。八分冷也。微溫者。七分冷也。


葯忌


用藥一差。凶危立見。先知其忌。則思過半矣。參。芪。白朮。山藥恐補毒氣。痧所大禁。熟地。白芍補血斂血痧所大忌。甘草用之恐成痧塊難治。一應甘甜之味俱不宜。茯苓。豬苓恐其滲濕。轉實痧氣。俱在禁例。半夏。白芷。蒼朮性燥忌用。升麻禁用。恐提痧氣上升難遏。麻黃髮表太過禁用。肉桂。附子。吳茱荑禁用。恐助毒立時有變。五味子。木瓜酸斂忌用。竹瀝性寒忌用。杜仲。補骨脂。枸杞子。即腰痛不可用。伏神。柏子仁。酸棗仁。即虛煩不寐。也不可用。蓯蓉。巴戟尤所大忌。


評;半夏。藿香止吐;凡治吐症用半夏。藿香。獨痧症作吐。半夏性燥須防益助火邪。必不可用。藿香惟取其正氣以治穢觸。倘腸胄有食積血瘀阻滯痧毒。驟用以此止吐。反有閉門逐盜之憂。


葯宜


陳皮。青皮。陳行痧氣。青伐肝氣。壅阻鬱結不行者。非此不利。積殼。積實。破痧氣。驅毒氣。除脹氣。下食氣。積滯壅塞者。非此不開。積殼性緩。積實性速。各有所宜。荊芥。透肌解表。散痧毒。痧筋隱隱不發者。非此不現。防風。透肌發表。為臣使之助。寒熱往來。痧毒壅滯鬱結不發者。非此不清。柴胡。和解表裡。專治少陽膽經。寒熱往來。前胡。疏風消痰治嗽表熱者宜用。干葛。散陽明胃經之邪。兼能解渴。紫朴。寬中治嘔消痰下氣。薄荷。辛涼利竅。消腫解毒。消氣清喉。紫蘇。疏風順氣。身熱當用。獨活。發散治其性至頸而還。力不能過發。且可活血。解痧毒。是最要之味。細辛。透竅散痧之妙藥。勿以其味辛而疑之。按。細辛極散真氣。過服即殺人。壯實而痧重者多止錢許。老。稚單弱者。酌減少用。痧輕者弗用。桔梗。入肺經。其性上而復下故能引積殼破胸中至高之氣。香附。行血中之氣。恐香燥須便制。行血酒炒。斂血醋炒。延胡索。活血行氣。理血氣凝滯作痛。五靈脂。善消宿血。血塊凝滯不散。非此不破。鬱金。能入心經。散郁消瘀。痧毒攻心者。非以不能奏功。木香。行滯氣。燥濕氣。寒氣。開鬱氣。痧後腹痛不解。此要葯也。砂仁。順氣開郁。散痧消食。始終可用。烏葯。善行周身之氣。凡痧氣阻滯者。得此無處不到。梔子。涼心去火。發斑並痧根紅者可用。秦艽。活血驅風。消痧毒。筋骨疼痛。壯熱不消者。非此不解。連翹。消痧毒。解諸經火邪。清熱而不滯。治痧要葯。貝母。川貝專消熱痰。土貝兼破瘀血。白芥子。脅下之痰非此不達。天冬。麥冬。潤肺消痰。一治其本。一治其標。去心用。杏仁。瀉肺潤腸胃。利氣消痰涎。去皮尖。桑皮。兜鈴。治嗽瀉肺。按兜鈴清熱降氣。但肺虛夾寒者大忌。曾聞之世醫者雲。凡治嗽。禁用訶子。兜鈴。紫苑。白芍。五味等葯。小兒尤忌。能令肺縮小。即貝母亦非風寒濕滯諸痰症所宜。誤用反令不愈。附識於此。別擇。赤芍。血熱發斑者可用。陳香圓。破結氣可用。丹參。亦活血之劑。山查。卜子。麥芽。神曲。痧為食壅善消而不暴。花紅。茜草。銀花。活血解痧毒。桃仁。破瘀活血。痧為血阻。非此不流。痧為血滯。非此不順。去皮用。蘇木。敗惡血。新瘀者莫及。牛膝。活血引痧氣下行。荊三棱。蓬莪術。食積心痛。痧痛阻滯痞悶者宜用。香薷。通上徹下。利水氣。治暑傷之要葯。

[

詳金三方

]

牛蒡子。解痧毒清喉。痧中要葯。紫花地丁。解毒化斑。澤藍葉。解痧毒。劉寄奴。散瘀血。解痧毒。

[

下氣消脹。破血仙藥。多服令人下痢

]

。益母草。女人胎產俱宜。地骨皮。清熱除蒸。止陰虛骨蒸勞熱。菊花。清心解熱毒。葉亦可用。青黛。治痧至妙之品。穿山甲。透痧消痰。破瘀托毒。




善走經絡之神劑。經絡諸葯所不到者。非此不達

[

土炒末用一分至五分

]

。晚蠶沙。解痧毒治熱。乳香。沒藥。消瘀血而不傷新血。



痧症以治血結。阿魏;破積聚、逐惡血,其功甚大。角剌;透毒,能引諸葯至於痧毒血瘀之所。麻仁;潤大腸,腸胃燥結者宜用。麝香;開竅散痧功也甚大。牛黃、膽星、天竺黃。消毒丸中宜用。明礬。解痧毒。消痰定痛。用之探吐宿食甚妙。石膏。病痧暑天最多。自汗大渴。用白虎湯即解。鱉甲。破宿血。在胸用上截。在下用下截。

[

去肋酥炙末

]

。僵蠶。治血分之痰。佐山甲透經絡以破瘀毒。

[

須炒末用一二分

]

。童便。解痧毒。消痰降火最速。定痛治血痢。痢下血水。諸葯莫及。板藍根。即靛葉。普濟消毒飲中用之。以解瘟毒。小青草。一名血見愁。清熱除疹最速。梅花。得一元之氣。治痧上品。

[

大半開者紙籠當風處陰乾。桃花亦可

]

。天仙子。即紅蓼子。治痧塊多用。亦去痞積。紫荊皮。絲一。絲四俱用作引。評;荊芥。細辛。防風。痧症寒熱。不由外感。其毒從鼻吸而入。搏擊肌表。荊芥。細辛。善能透竅。使由竅入者亦由竅泄。防風臣使而佐。不比麻黃。羌活。專主發表。反有升發火毒之慮也。




宜忌相半


羌活。痧忌發表太過。若頭痛或因寒起。更兼痧症。欲引太陽經。用半分至二分。川芎。上行頭目。頭骨角痛者必需。下通血海。肝臟不華者當用。用一分至三分止。多則恐提痧氣。藿香。痧症作吐現其正氣以治穢觸。然必痧毒無阻乃可。俟冷飲之。沉香。檀香。丁香。痧始發忌用。若痧後心腹疼痛不休。胸脅脹悶。寒凝氣滯。得此可抒。用一分至三分。生地。涼血。血熱者可用。血瘀者非宜。當歸。頭。身。尾。各有所宜。用須斟酌。

[

歸尾不妨

]

。黃連。心脈洪實者可用。能解熱毒。黃芩。肌熱不退者可用。上二味冷性凝滯。痧中忌用。用須酒炒。玄參。咽痛犯腫毒者可用。色黑止血。痧有瘀血忌用。亦能清氣消痰。滋陰潤肺。花粉。口乾渴連飲水不能止者可用。性沉寒。痧毒未清者忌。恐凝氣痧滯也。木通。車前。澤瀉。痧氣鬱阻。小便不利。在所當求。若熱郁太重。不因小水禁用。黑丑。通上徹下。痧毒脹滿。必須用此。丸散中奏效。凡破氣之味俱莫能及。但耗散真氣。恐人有宜有不宜。故方中不載。大黃。治食積阻痧毒。為丸以備急用。其功莫大。若痧脹之極。必須急服此以攻之。恐病有宜有不宜。故方中雖載。不及細加。


補原本未列葯

[

注取本草

]


薑黃。理血中之氣。破血下氣。性烈於鬱金。血虛者勿用。

[

片子者入手臂

]

。檳榔。破滯散邪。消食行痰。墜諸氣至於下極。氣虛下陷者勿用。白蒺藜。散肝風。瀉肺氣。破血消症。通乳墮胎。

[

去刺酒蒸用

]

。降香。辟邪惡。療傷創。止血定痛。消腫生肌。丹皮。瀉陰胞中火。治無汗骨蒸。

[

地骨治有汗骨蒸

]

。蒲黃。性滑。行血消瘀。通經脈。利小便。無瘀勿服。

[

炒黑性澀止一切血

]

。白豆蔻。利三焦。暖脾胃。散滯氣。消酒積

[

若火升作嘔。因熱腹痛。氣虛諸症或宜禁之

]


旋覆花。軟堅下氣。行痰水通血脈。肺與大腸葯。 虛者勿多服。冷利大腸宜戒。

[

絹包紮煎

]

。瓜蔞。降痰治咳。盪熱滌垢。清咽利腸。胃虛脾泄者忌。大腹皮。下氣行水。治痞脹。稍涉虛者勿用。

[

]。威靈仙。善走十二經絡。治諸風痰積。浮腫閉結。大走真氣耗血。

[

忌茶麵

]




飲食第十二


痧氣壅滿胸膈。甚者十日五曰不飲食亦無妨。惟俟痧氣盡。然後與之。初退覺餓。設驟進飲食。立能變重。必忍耐一二日。乃可萬全。痧後多戒葷腥數日。庶無屢發之患。痛後也有不喜食者。有食而作脹復痛者。又有或疑傷寒而餓壞者。其間飲食。最要斟酌。宜忌不可不審也。


食忌


生薑。痧所大忌勿作藥引。圓眼大棗。俱忌作引。辣醬。花胡椒。煙。茶。大酒。醋。面。索粉。麵筋。糯米團粽。豬羊肉。雞魚。蔥 蒜。芥菜。瓜茄。水紅菱。糖食。桃。梅。李。杏。


發痧若飲粥湯。熱湯。熱酒。輕者必重。重者必危。吃米食諸物恐結成痧塊。日久變出他疾。難於救療。忌用熱湯洗澡。愈洗愈將毒氣趕入腹內。


食宜


黑沙糖。活瘀血。解瘀毒。凡瘀血作痛者得此則安。食鹽。解痧毒。定痛。用之吐去新食。芋艿。治痧熱解毒。有痧患者生食之甘美。


燈心湯。口渴者飲之。作藥引可用。


蘆粟湯。山楂湯。蘿蔔子湯。蘆柴根湯。荸薺。百合。藕。西爪。


待痛止後知餓。方可吃。飯湯。清水。米粥。米糊湯亦宜少用。且須冷吃。不然則複發。

[

陳大麥煮粥為妙

]




急救;小方第十三


芋艿帶毛生嚼。不麻口。生黃豆細嚼。不豆腥。亦有豆腥仍是痧。以上二方可試痧亦解毒。燒鹽湯待冷。灌下探吐。或鹽放剷頭燒紅淬水中飲。明礬末。陰陽水調服二錢多至三錢。上二方乃吐新食阻隔痧毒之法。必多飲吐。陰陽湯。涼水。滾湯各半對沖。陰陽水。井水。河水各半中

[暑

]

者可飲。泥漿水服。路上受暑起脹。用仰天皮水攪清飲之。白沙糖攪梅水服。細辛末同砂仁湯冷服。此法治氣阻受寒痧。晚蠶沙為末。白滾湯滾湯泡。以碗對合一時。濾去渣。待冷極飲之。蘿蔔英子煎湯飲。蘆柴根煎湯微溫服。綠豆煎湯溫服。做綠豆粉泔水亦可。蘆粟子或粟梗煎湯待冷服。生豆腐漿吃碗許。麻油一盞灌下。菜油二兩。麝香一錢。昏迷欲死者調下立蘇。絲瓜葉搗汁飲。又可止霍亂。伏龍肝即灶心土。泡水飲。止嘔吐。蚱蜢五六個煎湯溫服。陳樟木陳皮等分。東壁土水煎連進三四服。蕎麥炒焦去殼為末。溫湯調三錢服。蕎麥與皂礬相反。日後謹防有犯。陳蕎麥煮湯亦有效。




中 卷


痧分症治第十四


痧不盡系六氣七情。或因饑飽勞逸。或為穢觸疫染。皆可成痧。痧無定脈。凡脈與症不應者即為痧脈。亦無定症。不論風食勞痰。而以本症治之不效者。皆痧症也。


風痧。頭痛。腿酸。身熱自汗。咳嗽腹痛。此時氣所感。不可同傷風治法。純用疏風。當刮痧為先。用金一方。


暑痧。頭眩噁心。自汗如雨。脈洪拍拍。上吐下瀉。腹痛或緊或慢。金二方主之。暑脹不已者。金三方。如竹葉石膏湯。六一散俱可選用。

 


陰痧。腹痛而手足冷宜

。或因穢觸。用金四方。


陽痧。腹痛而手足暖。出血即安。或因鬱氣不通。用金五方。


紅痧。膚隱紅點如

疹。痧在肌表。外用

刮。內服金五方。


斑痧。頭眩眼花。噁心嘔吐。身有紫斑。痧在血肉。急用刮放。遲則入里生變。當用金六方。


烏痧。滿身脹痛。面色塵黑。身有黑斑。毒在臟腑。氣滯血凝。以至疼痛難忍。用金七方。


吐痧。湯水入口即吐。研伏龍肝泡水澄清飲即定。葯亦以此水煎。用金四方。


瀉痧。水瀉不計遍數。不可下。又不可止澀。惟分理陽陽。用五芩散去桂。白朮換蒼朮。加車前。木通之類。


緊痧。急痛。霎時暈倒。半刻即死。急為放痧

刮。服滌痧丸亦得救活。


慢痧。痧之慢者。或十日半月而死。甚至三四月而死。必須速治。遲則痧毒漫延滯結。在內者先壞臟腑。在中者先損經絡。在表先潰肌肉。一若失治。便成死症。初犯痧症。邪氣盛。元氣衰。或旬月輒發。久則日近一日。蓋由胃氣本弱。故爾數犯。俟痧退後。當用木八方充其胃氣。則痧自斷矣。


暈痧。一時暈昏跌倒。乃痧毒所致。毒血一衝。必壞臟腑。蓋毒血與食積。痰氣。結聚心腹胸隔之間。而經絡不轉。氣血不通。雖欲刮放而痧不出。治法視其食積痰血氣阻。及暑熱。伏熱。穢觸之類。急用藥消散。俟胸隔一松。昏迷自醒。然後驗筋刺之。用金八石一丸。


絞腸痧。心腹絞腸大痛如板硬。如繩轉如筋吊。如錐如割。輕者亦微微絞痛。脹悶非常。放痧可愈。若不愈。必審脈症。辨暑穢。食積。血痰所阻施治。須連進數劑。俟少安方可漸為調理。

[

此症有刮放數次者

]

。一婦絞痛危急。刮放不愈。右手脈伏。放痧三十針。用石二末。金八丸。清茶飲之。並用石三方。服下熟睡愈。一婦口吐痰涎。腹中絞痛。刮之少安。用藥不效。次日復昏沉大痛。先刺指頭出血。用石四末沖砂仁湯下。並用金一方加丹參。山豆根。茜。銀。查。卜。服下而安。一人盤腸絞痛。脈伏。刮痧。用石五。石六方。稍愈。黃昏復絞痛叫喊。又用石七。石八方而愈


抽筋痧。兩足抽筋痛甚。忽至一身青筋脹起如箸粗。將處處大放毒血。用絲一丸。


暗痧。心中悶悶不已。欲食不食。行坐如常。即飲溫熱。不見凶處。並無心腹腰背疼痛。但憔悴日甚。若不知治。亦成大害。此痧之慢而輕者放之即愈。更有頭痛發熱。心中作脹類於傷寒。有寒熱往來。似瘧非瘧。煩悶悶不已有咳漱煩悶似傷風。有頭面腫脹。兩目如火。有四肢紅腫。身體重滯。不能轉側。此痧之慢而重者。誤吃熱物遂沉重昏迷。或喘急狂亂。此等當審脈辮症。在表者刮。在中者放。在里者。或丸散或煎劑。須連進數服。俟少安漸為調理。一孀婦四月間。忽昏迷沉重。顏色變黑。左脈洪大。右脈沉微。此暗痧也。腿彎青筋三條。刺紫黑血如注。不醒。次日用石二方稍蘇。至五日復刮痧。用絲二方大醒。再調理愈。一老人六月發熱沉重。昏迷不省。舌上黑胎芒刺。狂罵不絕。六脈俱伏。刺血不流。用石二方。絲三方。稍冷飲之。又用金三方。次日少蘇。但身重如石胎刺不退。金六方而痊。一少婦重娠。夜聞火下樓。墜撲悶絕。競不作聲。安胎治驚葯俱不效。經兩日而死胎下。延予診之無脈。細按如蛛絲。但四體溫軟如睡。急放手足血。便作呻呤。投滌痧散一服遂蘇。更用絲三並絲四方而愈。一十二歲婢。六日不食。頭面微腫。索消食方。子曰。脈微面腫。其殆痧乎。刺腿彎二針。用石二方一服愈。


悶痧。痧毒衝心。發暈悶地。似中暑中風。實時而斃。此痧之急者。如略有蘇醒。扶起放痧。不愈。審脈。服藥施療。若不醒。扶不能起。必辨症的確。用藥數劑灌醒。扶起放痧。再為調治。一五旬外女人。目閉牙噤。冷至肩胯。但胸腹微暖。六脈毫無。間忽睜目苦叫數聲。灌藥也稍受。如此三日。醫用烏葯順氣散。牛黃丸罔效。予為去十指血。紫黑相間。投滌痧丸。一服呻呤。再服脈起。或雲是

症。用他葯脈伏病如初。又來索丸與之。人漸醒。脈復起。投石二方。石一方而愈。


落弓痧。

忽昏迷不醒。或痰喘眼吊。形如小兒落弓症。此暗痧難識。必審脈辨症。再看身體涼熱。舌唇潤燥何如。然後治之。一人發熱口渴。昏悶不醒。兩目上翻。六脈微細而伏。用石二方砂仁湯冷下而蘇。扶起放痧。用石七方。痧未盡。又用絲五方。加銀花。丹參。山楂而愈。一人時常身熱微渴。煎滾茶飲之。

然沉重昏迷。左尺沉細。動止不勻。右寸浮而芤。此腎虛而痧犯之。腎水之痧逆行於肺。故痰氣壅盛而發暈。也用絲六方加牛膝。貝母和童便飲。更用絲七方而醒。然後扶起放痧愈。


噤口痧。默默不語。語亦無聲。此乃痧氣壅盛。熱痰上升阻逆氣管。咽喉閉塞而然。宜先放痧。審肺腎脾三經脈。次推詳余經。一女日為後母所詈。痧脹煩悶昏沉。左關有力。右脈沉伏。語無聲。乃傷氣痧也。煎陳香圓一個微冷飲。稍有聲。次日左關弦長而動。蓋因怒傷肝。痧氣猶阻肝經之故。刺腿彎三針血如注。又刺頂心。臂指十餘針。乃用絲二方。與絲八方加延胡。香附。微溫飲乃痊。


撲蛾痧。痰涎壅盛。喘急如鋸。痛若喉蛾。但喉蛾喉內腫脹。痧只痛而無腫脹。形若急喉風。但喉風痛而不移。痧則痛無一定。且痧有痧筋可辨也。一人痰氣壅盛。脈多怪異。吹吊痰葯。蓋凶暴痛極。此三焦命門痧也。刺臂指腿彎青筋。紫黑血甚多。不愈。用石五。絲五方。外吹竹一方。又用竹二方三服而愈。一人喉痛急。痰涎壅盛。余視之痧也。不信。延喉科治之。且飲熱湯至夕殂。此症用竹三方必救。




角弓痧。心胸脹極。痧毒內攻。故頭頂向上。形如角弓反張。是臟腑己壞。死症也。急用滴燒酒。將毛青布蘸抹手足拘急處。再噴其遍體。少項鬆動。然後用藥。或可回生。藥用石二。絲二方之類。


附歌;手拘足縮角弓張。臟腑攻沖毒勢強。火酒遍噴兼蘸抹。死中求活石絲方。


瘟痧。寒氣鬱伏肌肉間。

.

至春而發。暑熱凝滯血肉中。至秋而發。皆名瘟痧。秋瘟尤易傳染。其症寒熱似瘧。腹或痛或不痛。或喘急飽悶。頭面腫脹。或變下痢膿血。輕者纏綿。重者危急。宜放痧消食積為主。俟痧毒己泄。然後和解清理。除其寒熱。健脾養血。補其中虛。


一人於九月惡寒發熱。痰嗽煩悶。口渴。舌胎刺血不流。卧床沉重。此誤飲熱也。用陰陽水加明礬一錢飲之。又用消食去積葯。加熟軍二錢。微冷飲。少愈。次日復刺臂指痧筋去血。用活血解表葯漸愈。其妻同時寒熱煩悶。頭面腫脹。脈伏。放痧不愈。飲微冷礬湯。次用透竅消毒下氣葯加牛膝三錢。二服愈。其子亦寒熱如瘧。心腹絞痛。吐瀉不已。六脈沉緊。用石一方。並竹四方入大黃一錢。次日再服愈。


滿痧。初起跌倒。牙關緊閉。不省人事。捧心拱起。鼻扇耳鳴。急為大放毒血。用金七方。石一丸。竹五末。


脫陽痧。小腹急痛。腎縮面黑。氣喘出冷汗。名為脫陽。有似發痧。用連須蔥白三莖研爛。酒四碗。煮二碗。作三服。又炒鹽熨臍下氣海穴。令氣熱。按此症有似痧。究非痧症。故可用酒。


羊毛痧。腹痛連背心。或腰胯如芒刺痛。用燒酒瓶頭泥研篩細。和燒酒作團。輥搽痛處。即有細白毛粘團上。


羊筋痧。腹脹。渾身板痛。此二症胸前或腰背。用小針穿皮挑出筋毛自愈。只揀痛處看有毫毛驟起者便是。藥用滌痧丸。普濟消毒飲。一人傴僂不前。葯樵視其痛處。挑三四針後。其行如駛。


血沫痧。悶脹廢食。兩脅痛甚。口出談血沫如西瓜瓤。用熏陸香為君。佐以寄奴。茜草之類治之即愈。

[

熏陸。即丹陽所產零陵香

]

。聞;京師曾患時症。凡吐唾淡紅色。旋病。不數日死。但知其和豬膽汁作錠。錠可活三人。適用豬膽汁作引。亦立愈。遂屢用得效。症與。此類。附記




蛔結痧。痧毒攻胃。蛔死入大腸。與宿糞相結。腹中大痛。又有胃中熱脹之甚。蛔不能存。因而上涌。乘吐而出。或蛔結腹疼不大便。或由大便出。與傷寒吐蛔。伏陰在內者不同。治宜清痧脹為主。加熟大黃。


痧發痛極。頭汗如雨。脈芤而洪實。放刮不出。用竹二方。次日筋現放痧。用石七方。下死蛔三條。結糞亦下。腹痛遂止。


發熱心疼。口多痰誕。吐蛔二條。投竹七方。痧遂退。




銅痧。渾身上下。頭面眼珠盡如薑黃色者。邪熱攻乎脾胃。而土之本色現於外也。蓋脾為陰臟。已土主燥。胃為陽腑。戊土主濕。一濕一燥。濕熱熏蒸。如合面狀。故發黃也。


時疫七八曰。遍身發黃目瞪體僵。六脈如無。忽又如沸。二便久閉。淹淹待斃。以滌痧散撬灌。刺壁指血點滴如墨。委中絕無。勉與竹八方。競霍然。


按;

[

本草從新

]

雲。黃疸須分陰陽。陽黃宜茵陳。陰黃須溫補。若用茵陳多致不救。葉氏

[

臨症指南

]

論之尤詳。此書專為痧症言之。痧皆屬火。如前所言脈症。故當無陰陽之分也。其稍輕者。非便閉亦不必大黃。可參用五苓之類。


鐵痧。頭面。手足。十指如鍋煤色不治。以血凝也。或用火酒搽身法。委中刺出紫黑血兩茶杯。競有立愈者。


痧塊。氣痞痛。血塊痛。食積塊痛。皆因刮放未盡。不用藥消以致痧毒留滯成塊。治法在氣分。用沉香。砂仁之類。血分用桃仁。紅花之類。食積用檳卜之類。相兼者當並治。又有不忌食物。痧毒提食成塊。兩脅下痛。其痧抉變症甚多。故為難治。且治痧惟在初發。若飲熱湯。毒血凝結。即慢痧不致脹急傷人。亦成脅痛。瘀之日久。勢必難散。腹痛。放痧二次。忽左脅有塊。屢痛不止。坐卧不安。脈芤沉微此毒滯不行之故。用竹五並匏一方。與石一方加貝母。白芥子二服而愈。


身熱,吐痰。脅痛。喘嘔不已。左脈洪數。右脈似伏。刺過二針。服童便。喘嘔稍減。用金七丸。潤下丸。身熱吐痰俱已。「用匏二方三服而愈。


身重痧。痧症始發。雖暴未必身重。若飲熱毒阻。遍身重痛。不能轉側。放痧後。急宜消瘀解毒。久則難治。放痧不效者死。臘月腹微痛。嘔酸水。飲薑湯大痛。脹重不能轉側。右脈伏。放痧。用匏三方。痧減又放痧。匏四方愈。


心煩嗜睡痧。痧衝心胸故心煩。或嗜睡。此等俱慢痧。若誤以心煩嗜睡治之。日甚一日。倘飲熱物必漸兇險。遂成不起之疾。治法刺血為主。可不藥而癒。


遍身青筋痧。一贏

人貫發痧。一月數發。發則面青如靛。滿身青筋脹起如箸。痛自小腹攻上胸脅。睏倦難狀。向作虛損溫補。備益甚。針曲池。委中。暗血如注。少蘇。用火酒進滌痧丸立效。後連進數服。競絕根。


遍身腫脹痧。暑熱疫毒。攻里則為痰喘為血瘀。昏沉不省。若元氣實。內不受邪。即散於肌肉。為腫為脹。誤飲熱湯。便成大害。此痧之暗者。宜從脈異處辨之。


手足俱腫。將逮於腹。六脈肱細沉遲。此慢痧變症。緣不肯放血。數日腫脹益甚。勉強放二十餘針。紫黑血出。用石二方並散痧。解毒。消瘀順氣葯。以痧久綿延。服十餘貼。腫脹始消。


久患瘡。腹大如臌。手足俱腫。左脈微數。右歇止。夫瘡毒入內腫脹。 脈必洪數有力。令脈症不合。此慢痧為患也。腿彎果有青筋。刺五針未愈。又刺指頭十餘針。用石二方。並匏四方。五服遂如舊。




痧別兼類變第十五


痧有兼症。類症。變症。非望。聞。問。切所能盡。惟看痧筋辨之。夫痧筋所見者。青紫之色也。痧症所原者。血中之毒也。血中之毒即無可消。則百病生。治之自宜刮放。刮放不盡。則宜用藥先去其痧。後理其病。或當兼治。當預防者。務詳審之。


傷寒兼痧。凡傷寒頭痛。寒熱諸症。或受暑觸穢感疫。忽兼犯痧。惟認脈看筋。必先治痧。痧退乃治傷寒。若誤飲熱湯姜引。慢者猶可。緊者立見凶危。


傷寒十四日。忽昏沉身重。醫治不醒。予曰。痧氣衝心故昏迷。痧入血分經絡。故不能轉側。先放痧用石二。絲四及匏五方。痧退。治傷寒而痊。


頭痛發熱屬太陽症。用羌活沖和湯稍愈。至四日葯忽不應。更面赤身熱煩悶。六脈洪大無倫。此傷寒兼犯痧症。刺青筋一針。流紫黑血。余細筋隱隱。服匏二方兩貼稍松。次日痧筋大現。刺九針。服絲七方少安。後驟進飲食。後發熱面赤。又剌兩足青筋。用匏二方兩貼稍愈。偶飲溫茶。立刻狂言。令飲冷井水二碗更服數貼。痧氣乃清。但病久身虛發暈。服參湯而蘇。


痧類傷寒。傷寒集中有四症。類傷寒未若痧類傷寒之凶暴。夫傷寒頭痛寒熱。屬足太陽膀胱經。是寒從肌表而入。故宜發散為先。若痧症頭痛。是毒氣上攻。不因外感寒氣。其寒熱雖在肌表。乃時氣由呼吸而入。郁為熱毒。搏擊肌表。內熱則外寒。故也惡寒。宜先剌顛頂放痧泄毒。用藥透竅解毒順氣為主。若誤用羌活。麻黃髮表太甚。反助痧炎。勢必攻沖腫脹。立時見凶。要知痧症宜清涼。則痧毒可內解。傷寒宜辛散。則寒氣可外舒。斷不可以互混。


寒熱昏沉。而面色紅黑。指頭青黑。脈洪數。皆曰新昏。症必屬陰。予曰。非也。脈洪數。痧毒搏擊也。指青黑。毒血流注也。面紅黑。痧毒升發頭面三陽也。視痧筋放之。微有紫黑血。用石二方。晚蠶沙湯服。漸醒。復刺血如注。但發熱身重肩背痛。用大劑匏六方。漸能轉運。猶身熱大便不通。用卜。實軍。朴。麥芽。桃仁溫服便通。熱減痊。


頭疼寒熱。煩悶喘渴頭汗如雨。面黑指青。氣口脈虛歇指。左三部洪數無倫。若非痧而有是脈恐不能生。刺頂心一針。臂腿數針不愈。彼因飯後起病。用礬湯吐之。煩悶喘汗俱除。余症未愈。用匏七方二貼。大便通而安。後十日腹中大痛。口吐涎沫。又因穢觸。而然刮痧。用金四方而愈。


傷風咳嗽痧。痧感時氣咳嗽。肺經受傷。不可同傷風治法。當刮痧為先。清喉順氣涼肺散痧為主。


傷風咳嗽。日晡微寒發熱。脈芤虛而無力。乃肺經痧也。刮放稍可。不服藥。至十餘日嗽不止。用匏八方加前胡。山豆根愈。


咳嗽嘔噦痧。痧凌肺經。氣逆發嗆。痰涎嘔噦。或面目浮腫。或心胸煩悶。此熱毒入氣分。痧筋往往不現。當刮之。間有入血分者。必待痧筋方刺之。急宜理其痧毒。若從傷風治則誤。


嗆不絕聲。面目腫。嘔痰不已。更吐鮮血。脈弦緊且數。此痧氣搏擊於筋脈間。刺指出血。令多刮之。用石二方加童便微冷服。又用絲四方而痊。


發熱咳嗽。嘔吐痰誕。胸中脹悶。面目浮腫。服風嗽葯。心益脹悶。延及一月。知為痧之變症。刮訖。用金一方加貝母。薄荷。飲之即痊。


霍亂痧。痛而不吐瀉者名乾霍亂。毒入血分。宜放痧。新食宜吐。久食宜消。食消下結宜攻。痛而吐瀉者。毒入氣分。宜刮痧。有痧筋則放。宜調其陰陽之氣。須知腸胃食積宜驅不宜止。止則益痛。若吐瀉而後痛者。此因瀉糞穢觸。宜用霍香正氣。須防食積血滯。或消。或攻。或活血。彼山藥。茯苓及燥濕之劑。溫暖之葯皆不可亂投。乾霍亂盤腸大痛。先放痧。用石二方與潤下丸妙。晚覺腹痛。吐瀉數十次。痛益甚。宿食雖吐瀉盡。乃毒入血分。血瘀作痛也。用絲六。絲七方少平。次日再服愈。


痧痢。夏傷於暑。秋必瘧痢。痢初必先泄瀉。腸胃空虛。則易感穢氣。即成痧痛。或炎熱疫癘。因積而發。亦致痧痛。夫痢不兼痧積去便輕。若一兼。犯必絞痛異常。止治痢無效。或變如豬肝色。如屋漏水。或惟血水。或變噤口不食。嘔噦凶危。或休息久痢綿延歲月。惟先治痧兼治積。則痧消而積易去。積去而痧可消矣。


發熱痢血水。日百餘次。肚門窘迫。腹痛異常。嘔噦不食。六脈遲數不常。或時歇指。此痧痢也。刮放後減半。用石一方砂仁湯下。煎用竹六方。去赤白滯甚多。諸症悉愈。一人發熱脹悶沉重。痢下紫血。醫但治痢甚危篤。見六脈洪大不勻。令刮痧。用匏三方入童便飲。次以蘇木。紅花。五靈脂。茜草。烏葯。香附。當歸。導瘀乃安。


痧類瘧疾。痧有寒熱往來。類於瘧疾。或昏沉。或狂亂。或痰喘。或煩間叫喊。或嘔噦吐痰。睡卧不安。或大小便結。舌黑生芒。如此重極。脈必有變。不與瘧同。宜細辨。


日晡寒熱。昏沉脹悶。大便不通。舌焦胎厚。左脈浮大而虛。右脈細而澀。不似瘧脈。視乳下有青筋。刺出毒血。用散痧消毒活血葯。諸症退。又用潤下丸二錢。大便通。惟寒熱未退。用小柴胡湯而痊。


瘧疾兼痧。瘧忽兼犯乎痧。瘧必因痧而變。苟慢以為瘧而忽視之。必至傷人。自非先治其痧。即輕痧亦必有遺患。


患瘧凶暴。驗筋放痧稍松。用石二。金八方兩服。扶而起。次日傷食。患益甚。更放痧。用散痧消食順氣解毒藥三服稍安。後又傷食發熱。用楂卜青陳紫朴白芥四服。大便不通。加大黃積實。便通熱減。但病久虛暈心跳。用棗仁。茯神。參。芪。熟地之類。調補一月痊。一婦瘧八日。忽壯熱不已。昏沉不醒。左脈不勻。右虛澀。非瘧脈也。刺臂青筋。流紫黑血不愈。服金五方加藿。朴。檳。卜。並土一方稍醒。次日又刺指頭。即金五方加軍。枳。熱退後。用絲二方運動其氣痊。


頭痛痧。毒中臟腑之氣。閉塞不通。上攻三陽顛頂。故痛入腦髓。發暈沉重。不省人事。名真頭痛。旦夕死。急刺顛頂泄毒。葯惟破毒清臟為主。毒中臟腑之血。壅瘀不流上沖三陽頭面肌肉。故肌肉腫脹。目閉耳塞。心胸煩悶。急刺顛頂及其餘青筋。葯宜清血分。破壅阻為要。


按;真頭痛手足寒至節。全腦皆痛。不治。

[

乃寒毒入腦與此不同

]


頭痛發暈沉重。脈伏。刺顛頂及痧筋少蘇。脈沉實而上魚際。用土二方。一婦頭面紅腫。發熱。頭痛。迷悶。脈芤而疾。刺左腿鸞三針。血如注。冷服紅花膏半杯。用土三方。


心痛痧。屬氣。則時痛時止。痰涎迷悶。刺手臂。服順氣葯為主。屬血。則大痛不已。昏沉不醒。刺腿彎服活血葯為主。遲則難救。


心中暴痛。痰涎迷悶。兩寸沉伏。關尺洪緊。刺痧筋二十針。用石三方四貼而安。


腰痛痧。痧毒入腎。腰痛不能俯仰。若誤飲熱。必煩燥。昏迷。搦搐。舌短耳聾。垂斃而已。


腰中大痛板硬。誤飲熱酒。發熱煩燥。昏沉痰涌。左尺虛微。右尺洪實。脈兼歇。指刺血不流。用石四方。腿彎筋現。刺二針血流。再服二貼痛減。


小腹痛痧。毒入大小腸。則小腹大痛不止。形如板推絞絞不已。治須分左右二股屈伸為驗。夏月不頭痛發熱。但小腹疼。或心腹俱痛。脹痞。不能屈伸。此皆暑火流注臟腑。故先小腹痛。遍及心腹。宜六和湯清解之。或四苓加香薷。木瓜。紫蘇和解之。或正氣散加黑梔。炒鹽和陰陽水探吐痰涎可耳。


小腹大痛。每每左卧。左足不能屈伸。太陽小腸經痧也。服土四方三貼。,筋始現。刺後腿彎二針。用絲七方冷服愈。


小腹大痛。每每右卧。右足不能屈伸。陽明大腸經痧也。刺腿彎青筋四針。血流不愈。用竹八方冷服。半夜痧退而安。


頭眩偏痛痧。痧氣慢者。常覺頭眩內熱。或半邊頭痛。心煩不安。宜刮痧。不愈用清熱下氣之劑。


流火流痰痧。痧毒傳變。忽足忽手。腫痛忽發。肌膚紅腫。忽為痰喘。隱現無定。來去不常。而痧脈又不現。最難識認。有熱似流火。腫似流痰。而不比流火流痰之輕緩。或痛極難忍。或痛癢不已。此等驗於痧筋發現。刺之無疑。然後憑脈所犯風寒暑濕。及食積痰血氣阻分治之。斯能有效。


日間左小腿紅腫大痛。暮即腹痛而足痛止。次日右小腿紅腫大痛。腹痛又止。六脈如常難據為痧。腿彎有青筋三條。刺血甚多。反加痰喘。此放痧未盡之故。用竹二方。加土貝母二錢。兩服稍愈。次日左腿彎人刺痧筋一條。顛頂一針。服前湯加牛膝三錢。痧即退。更服絲七方俱痊。一人晚間右腿紅腫。痛方已。喉旁腫痛。不覺為痧。只見時症犯此者多。細看兩臂痧筋刺血。用石八方倍查。卜。加大黃一錢。食消便下而安。


痰喘氣急痧。先有痰喘氣急。痧脹因之。先治痧。後治痰氣。無令痧為本病之助。先有痧脹。痰喘氣急因之。但治痧而痰氣自愈。若痧有寒熱不清。痰喘氣急者。兼和解。痧有但熱無寒喘急者。兼清熱。有食熱不化喘急者兼消食順氣。有大便不通。小便不利。喘急者。又有痢下膿血喘急者。俱急攻里。有瘀血凝滯小便利大便黑喘急者。急消其瘀。有嘔吐紫黑血。或鮮血喘急者。當慮痧毒攻壞臟腑。不痛可治。痛而不己難治。服藥不應者死。


發熱頭痛。脹悶昏迷。痰喘氣急。六脈無根。若痧脹則有救。因放痧。用石五方。絲四方稍冷服。又用土五方一服。昏迷即醒。脹喘俱平。更用金一方加青翹。楂。卜。熟軍。發熱頭痛俱已。脈復舊。一婦痰喘氣急。脹悶不已。刺乳下三針。出紫血稍可。用竹四方二服愈。


痰喘氣急。發熱身腫。腹中絞痛。刮放不愈。用金四方。並石六方加大黃服之愈。


半身不遂痧。慢痧遲緩中於血分。未至攻心。留滯經絡。或在左在右。半身疼痛或麻痹。遂成半身不遂。見痧筋急刺破。用藥散毒活血消瘀。


朝涼夜熱。氣急半年。服藥不應。加右半身疼。不能俯仰。痰嗽食減。成勞弱病。然脈微細歇指。與症不符。閱痧筋刺二十餘針。用土六方二服後。疼痛吐痰俱除。後朝用六味丸。夕用補中益氣。寒熱愈。


臌脹兼痧。先有臌脹。忽痧乘之。臌脹益甚。痧宜早治。


臍突筋青心坎將平。知為血臌。其指頭黑色。上有青筋。兼痧無疑。刺二十餘針。腿臂血出略松。服絲三方。臍下青筋漸退。後用臌症葯導去惡水。日服治臌香圓丸。二月余。臌症盡平。


痧變臌脹。慢痧遷延時日。留滯肌膚腸胃中。若不早治。即成真臌。


氣急作脹飽悶。臍下青筋突起。心坎將平。此慢痧或臌也。出毒血二十餘針。臍筋即淡。腹內覺松。用石二方脹漸消。


老病兼痧。先有痰火嗽疾。忽喘急如鋸。或頭汗如油。煩悶莫狀。雖是痰火危篤。然有兼感時氣穢觸。驟然勢盛者。必宜察脈按症。先清痧。次治痰。漸補氣血可耳。


素抱痰火老弱病。忽痰壅喘急如鋸。六脈不勻如雀啄。此兼痧症。尚有挽回。刺出惡血。用散痧。消食。豁痰順氣葯。並進土五方漸安。後大補氣血而痊。




弱症兼痧。先有勞弱症。或時吐血。或微乾咳。顴唇鮮紅。或骨蒸發熱不已。一染時氣穢觸。必兼痧症。或痰喘。或喉鯁。或脹悶煩熱。較平時不足之症。益覺沉重。宜治痧為主。令痧退盡。方治本症。


勞弱吐紅症。脈洪實有力。醫謂此脈是症之所忌。予見勢暴疑焉。視腿彎青筋色。先放痧 脈和症平。又付散痧消食去積葯。飲食漸進。後用六味丸及十全湯。勞弱亦愈。蓋向病俱從痧氣而泄。所以用補得效也。一婦吐血乾咳。晝涼夜熱已久。因怒午後忽發熱脹悶。痰喘昏迷。左關微緩余脈應指不勻。無怒氣左關必有力。勞弱脈也有弦數。內有瘀血。寸關亦當見芤脈。脈不對症。兼痧明矣。刺痧筋倍用石二方清茶飲之。神清喘已。但勞弱未愈耳。


內傷兼痧。先辨痧症治其標。後審內傷治其本。


一老弱爭產相毆。發熱嗽痰。胸中脹悶。診之內傷兼痧。刺筋二十餘針。服石二方稍松。用土七方治其內傷。服後下黑糞。瘀消症平。後用木六方。並前虛症亦除。


痧變癆瘵。痧惡飲熱。有反喜熱湯者。症益莫識。慢痧所以漸成癆瘵也。毒入氣分傷肺。喘嗽吐痰。發熱聲啞。肺為嬌臟。若不知治。變為百日緊勞。輕者數年終殆。毒入血分。重者兆變在即。輕者歲月延捱。若毒瘀胃口。必須去盡乃愈。毒瘀肝經。損壞內潰。吐血數發。勢急多危。毒瘀心胞絡。更加兇險。不待時日。毒瘀腎經。腰脊疼痛。嗽痰咳血。日甚一日。凡痧毒遺患。總成勞瘵。治須識之於始。莫咎其終。


痧脹不服藥。唯放痧三次。胃脘間成一塊。咳嗽吐痰。發熱不食。日漸

瘦。右關芤而緊。余其數。此內有瘀血。必吐出方解。用桃仁。蘇木。澤蘭。白蒺。香附。烏藥酒煎服吐出紫黑血碗許。更用活血引下之。加酒服愈。


痧變吐血鼻衄便紅。痧毒衝心則昏迷。痧毒沖肺則氣喘痰壅。甚者則鼻衄。痧毒入肝則胸脅疼痛。不能轉側。甚而血涌吐出。痧毒流於大腸則大便血。流於膀胱則小便血。治宜先清痧毒。順其所出之路。則氣自順而血自平矣。緊則變在頃刻。遲則變成勞弱。


放痧不服藥。變筋骨疼痛。十日後吐血甚多。疼痛不愈。診其脈芤。此痧退尚有瘀血。用匏四方。


痧痛。大便紅。令放痧。用土八方。


痧痛。溺血甚多。放痧不愈。用革一方加銀花。連翹。牛膝。益母而痊。一人痧脹鼻衄。是痧氣由衄而泄。用金六方。


痧變發斑。痧粒不過紅點而己。至有渾身成片斑爛。發熱頭暈者。金五方主之。犯痧小便不通。毒結膀胱。溺水不利。小腹脹痛難忍。用土四方。


小兒。發熱眼竄不語。或以驚風治。以傷寒治。一無效。予用滌痧散。燈心湯調灌下更作伸呤。已經十日大小便秘。小腹脹急手不可按。用潤下丸五分小便去數升再用一錢。大去宿糞遂愈。


目怪症痧。毒火上沖幸心君不受邪。而逆犯厥陰肝母。故兩目紅腫如桃。甚則眼珠突出。然他症患目。唯在於目。痧必心中煩悶。而目疾因之。苟不早治。則痧毒已暴陽位。其火勢炎極。輕則壞目。重則傷命。宜先刺顛頂以泄毒氣。用清火活血順氣之劑。加牛膝。石斛以引火歸原。若心中煩熱頭眩。兩目紅腫大痛。眼珠掛出左目尤甚。至晚即昏暈。用革二方加童便服。眼珠始收若兩目通紅。甚至起障翳。此痧之餘毒在肝。用革三方加燈心。白芙蓉葉。水煎服。一婦頭痛身熱。眼珠突出半寸。痛不可忍。眼科療之更甚。予為刺頂門一針太陽。睛明。合谷三穴各二針。痛減半。竟投痧症葯。珠收痛止。惜治已遲。競失明矣。


痧後牙疳。用革四方神效。


痧後胸膈痛。痧己退盡。留痧胸膈作痛。用失笑散。


婦人倒經痧。遇痧經阻。或鼻紅。或吐紅。腹腫脹不能轉側者是也。腹不痛亦為暗痧。攻壞臟腑不治。急放痧。再用藥。革五方。


附;胎產痧論。孕婦痧易傷胎。產後痧防惡阻。救療俱為尤急。若暗痧陡發。則胎前痧脈溷於有孕。產後痧脈雜於惡阻。又無心腹痛椐。須究癥候。察聲色。看有痧筋。急宜刺破。肌膚痧壅。

刮兼施。攻壞臟腑。莫能挽矣。


胎前痧痛。胎前痧痛。沖絞可畏。凡安胎藥如白朮。當歸。茯苓之類痧所大禁。其治痧破氣破血之劑。又胎所忌。斟酌其間。刮放外活血解毒。用銀花。丹參。益母。紅花。寄生順氣用香附。陳皮。砂仁。烏葯。散痧用荊芥。防風。獨活。細辛。消食積用楂。卜。神曲。麥芽。採擇於中。最為穩當。若勢盛難效。權用一兩味克伐。恐於胎氣有妨。不可不慎。細辛。紅花少用。


婦娠六月。寒熱煩悶。痧在初發未現。用藥不應。忽爾昏沉。次日左手脈伏。面目微黑。乃刺腿彎六針少愈。服革六方而安。後用小柴胡湯退熱。又參。苓。歸。地。健脾養血乃愈。


產後痧痛。產後藥用溫暖。痧脹葯惟清涼。即屬相反。則方毋執一。今制方為臨證法。散痧用獨活。細辛。破血用桃仁。紅花。順氣用香附。烏葯。陳皮。解毒用銀花。紫地丁。消食用楂。卜。神曲。麥芽。如產後用姜炭。肉桂以溫血。痧症所禁也。痧症利用荊芥。防風以散痧。連翹。薄荷以清熱產後不宜也。況痧症脹極。尤貴大黃。枳實。檳榔以通積滯。而產後之葯更不可用。蓋痧而用溫。脹者益脹。產而用冷。瘀者益瘀。惟取微溫之氣。則兩不相妨。更加童便以清熱消瘀。豈非良法乎。


按;荊芥為產後良藥。一味炒焦用名舉卿古拜散。治產後七十二種風。況又散痧當為要品。不在忌用之例。


產後。三日後腹絞痛。脹如臌。惡露不通。夫產後痛當在小腹。今大腹痛絞痛異常。非產婦本病。脈洪數有力。兼痧無疑。先飲童便一杯少蘇。刺出毒血。痛稍定。用絲六方。痧退而惡露通。


產後八日。去血過多。忽寒熱悶脹甚危。脈洪大無倫。念惡露去盡。不宜得此脈。視痧筋果有紅紫二條。放過便不復洪大。又刺指臂十餘針。用革七方四服痊。


產後六日遍體疼痛。寒熱如瘧。昏悶異常。六脈歇指。見指甲帶黑。刺指七針。舌底紫黑血一針。稍緩。用革八方四服全愈。


小兒夾驚痧。小兒一時痰壅。氣急不語。眼目上翻。發搐脹滿。人盡作驚治不愈。速看痧筋放血。額上現痧急用火

。先令痧退。然後治驚。用土五方可也。若執驚風治必死。


痘前痧脹。痘本先天。因時而發。痧亦時氣所感。而胎元之毒因之俱發。凡痘未見點前痧脹。必煩悶痰涎。甚至昏迷沉重。不省人事。此其候也。小兒滑疾之脈。類於痧症。厥厥動搖之脈。雖若疑似難明。然有痧筋可辨。刺去毒血用藥清之。宜木一方。透痧兼發其痘。痧自退。痘自起矣。痘點即形。觸穢痘隱者。諸痘科自悉。


痘後痧脹。痘後氣虛。尤其防護。當有收面結痂。安然無事。一遇暑侵穢觸。即成痧脹。忽然生變。人多認為惡痘所致。大誤。


一七歲子。脫痂光潔。飲食行步如舊。迨二十五朝。忽叫喊發暈。服微細而伏。若惡痘餘毒兆變。脈當沉緊有力。今脈症不合。痧筋歷歷可指。刺出紫黑血。用竹二合竹四方即蘇。後小腹痛變痢。用當歸五錢。山楂一錢。熟軍五分加童便微溫飲之即愈。痘前痘後見有痧筋。止可用藥。切忌針刺。按;痧筋乃毒血。宜剌出血。


瘡症兼痧。瘡痛者。心火血熱所致。膿腫作痛。必漸而來。非若兼痧之驟可畏。況瘡脈多洪數。兼痧脈固不同。筋又可驗。


患瘡半載。一日酒後血熱。且食雞鵝。膿瘡大盛。與涼血解毒藥。更覺昏迷飽悶。脈不洪數反沉微。必痧使然。刺頭頂一針。指頂數針。稍清爽。猶脹悶。用木二方木三方愈。


痧變腫毒。痧毒留滯腠理。即成腫毒。宜先放痧。用解毒散痧葯以除其根。然後審十二經絡臟腑。分陰陽寒熱處治。輕則消之。重則拓之。虛則補之。實則瀉之。紅腫甚者屬陽。用木三方。白色平腫不起發者屬陰。用木四方。毒有半陰半陽。用木二方。穿破後貼太乙膏。若無膿只流毒水。或膿少血多。用飛龍奪命丹。研碎些許。填太乙膏中。拔去毒水血膿。後單貼膏。毒口難收。摻紅玉散。


遍身疼痛。背發一毒。黑爛痛苦。脈沉微。指頭黑色。而惡熱飲。此痧變惡毒。用冷圍葯而成背疽也。令去圍葯放痧訖。俟痧氣已絕。用木四方溫托之。外敷如前法。另有木五方選用。


附。痧後調理。說見木六七八方。




  


六十四方 第十六

   [

麻瘋附竹六方

]


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金一。治風痧。頭痛自汗。腹痛腿酸

?

荊芥 防風 細辛 枳殼 陳皮 旋覆花。等分。水二鍾。煎七分稍冷服。


加減法。大同小異。余可類推。後不具載。


頭面腫。加薄荷。干菊。手足腫。加牛膝。靈仙。銀花。吐不止。加童便。痰多。加貝母。蔞仁。口渴。加花粉。內熱。加知母。連翹寒熱。加柴胡。獨活。血滯。加茜草。丹參。喉腫。加射干。山豆根。腹脹。加大腹皮。厚朴。食積腹痛。加山楂。卜子。心痛。加元胡。莪術。小腹脹痛。加青皮。穢觸。加薄荷。藿香。面黑血瘀。加紅花。蘇木。赤白痢。加檳榔。放痧不出。倍細辛。荊芥。加蘇木。桃仁。


金二。治暑痧

?

薄荷。香薷。連翹各一錢。木通。銀花。紫朴各七分水煎冷服。


金三。治暑脹

?

香薷。紫蘇。紫朴。枳殼。陳皮。青皮。山楂。卜子等分。水煎冷服。汗多去紫蘇。


本草從新雲。食涼飲冷。陽氣為陰邪所遏。宜香薷溫散利濕。若飲食勞役內傷暑症。宜清暑益氣。及人蔘白虎等湯。無表邪而誤服香薷。重虛其表反益之熱矣。審之。


金四。治陰痧腹痛。或因穢觸者

?

藿香。香附各四分。薄荷七分。山楂。連翹。枳殼。延胡索各一錢水煎冷服。


金五。治陽痧腹痛肢暖。或因鬱氣不通

?

荊芥。防風各一錢。陳皮。青皮各八分。川芎三分。水煎稍冷服。食不消。加山楂。卜子。食積。加三棱。莪術。有積。加檳榔。痰多。加貝母。白芥子。咳嗽。加桑皮。兜鈴。氣壅。加烏葯。香附。血壅。加桃仁。紅花。鬱悶不舒。加細辛。大便不通。加積實。大黃。小便不通。加木通。澤瀉。暑熱。加香薷。厚朴。心煩熱。去川芎加黑山梔。喉痛。去川芎。加薄荷。射干。牛子。


金六。清痧熱

?

薄荷。地骨皮。花粉。丹皮。細辛。元參。山梔等分。水煎冷服。


金七。治食積壅阻痧毒。疼痛難忍。頭面黑。手足腫。胸腹脹悶

?


延胡。蘇木。五靈脂。天仙子。卜子各一兩。三棱。莪術。薑黃。陳皮。檳榔。枳實。厚朴各七錢。烏葯五錢。香附四錢。沉香。降香各三錢。阿魏二錢。水法為丸。如綠豆大。每服十五丸。砂仁湯稍冷下。


金八。治痧氣急。胸腹脹痛。迷悶昏沉

?

來服子。枳實。厚朴各七錢。仙子。廣皮。三棱。莪術。各六錢。薑黃。沉香。檳榔各五錢。白蔻。烏葯各四錢。木香三錢。水法為丸。如綠豆大。每服三十丸。砂仁湯稍冷下。




石一。治痧氣壅血阻。昏迷不醒。遍身沉重。不能轉側

?

廣皮。靈脂。各一兩。薑黃。仙子。三棱。莪術。青皮各七錢。枳實六錢。烏葯。白蔻仁各五錢。木香。沉香各二錢。阿魏一錢。丸法。服法同上。


石二。治痧仙劑

?

細辛一兩。荊芥二錢。降香三錢。共為細末。每服三匙。清茶稍冷服。


石三。治痧氣內攻

?

延胡索。卜子。白芥子。三棱。莪術各一錢。青皮。烏葯。枳殼各八分。紅花七分。香附四分。水煎稍冷服。


石四。治痧毒中腎腰痛

?

牛膝二兩。白蒺藜一兩。桃仁。大紅風仙花。紅花各七錢。降香五錢。共為細末。黑沙糖調。沖服。


石五。治痧氣寒凝

?

細辛五錢。烏葯三錢。降香二錢。鬱金。木香。沉香各一錢。共為細末。每服三分。砂仁湯稍冷服。


石六。治痧因食積

?

青皮。烏葯。檳榔。卜子。莪術。三棱。枳實各一錢。水煎稍冷服。


石七。治痧大便乾結。氣血不通。煩悶昏沉

?

桃仁去皮尖。麻仁。大黃。枳實。青皮。細辛。厚朴等分。水法丸。燈心湯稍冷服。一錢至三錢。


石八。治痧食氣壅盛

?

青皮。陳皮。山楂。紫朴。莪術。三棱。枳實。細辛。卜子。連翹。等分。水煎稍冷服。




絲一。治痧食積成塊。痛久不己。推上移下。筋脈抽掣

?

神曲。楂肉。靈脂。卜子。枳實。青皮各一兩。莪術。厚朴各八錢。三棱。檳榔各七錢。薑黃。烏葯。蔻仁各五錢。木香。沉香各三錢。阿魏二錢。丁香一錢。水法為丸。綠豆大。每服十丸。紫荊皮煎湯下。


絲二。治過飲冷水。痧不愈者

?

木香。沉香。檀香等分。共為細末。每服五分。砂仁湯微冷下。


絲三。治食積血瘀。痧毒凝滯成塊。日久不愈

?

白蒺藜。去刺二兩。延胡。靈脂各一兩半。桃仁去皮尖一兩二錢。茜草。卜子。薑黃。澤藍。楂肉。土貝母各一兩。銀花八錢。檳榔七錢。烏葯。青皮各六錢。共為末。每服一錢。溫酒下。


絲四。治血郁不散

?

桃仁。去皮尖。白蒺藜去刺。延胡各一兩。細辛四錢。沒藥去油為末。降香各三錢。共末每服一錢。紫荊皮湯下。


絲五。治痧氣鬱悶

?

枳實。卜子各一兩。烏葯。連翹各八錢。鬱金二錢共末清茶稍冷下。


絲六。治痧因血郁

?

桃仁。紅花。獨活。白蒺藜炒末。延胡。蒲黃。烏葯各一錢。枳殼七分。香附三分。水煎微溫服。


絲七。治血痰昏迷

?

青皮。紅花。蒲黃。各一錢。枳殼六分。香附四分。貝母二分。水煎微溫服。


絲八。治痧因氣阻

?

烏葯。青皮。陳皮。山楂。紫朴等分。水煎稍冷服。痰多。加白芥子。貝母。血瘀。加延胡。桃仁。香附。頭汗。加枳實。大黃。口渴。加薄荷。花粉。痧筋不現。加細辛。荊芥。




竹一。治撲蛾痧咽喉腫痛

?

天竺黃。硼砂各二錢。元明粉八厘。冰片一分。硃砂二分。共研末吹喉。


竹二。治痧喉痛血滯

?

寄奴。紅花。赤芍。丹皮。茜草。荊芥各一錢。白蒺藜搗末八分。烏葯五分。香附三分。一方有銀花。無寄奴。水煎微溫服。


竹三。治痧咽喉腫

?

牛蒡。薄荷。老蘇梗。甘菊。川貝。銀花。連翹。枳殼各一錢。桔梗五分。烏葯四分。水煎微溫。加童便沖服。


竹四。治痧氣食結。胸中飽悶。腹中絞痛

?

細辛。麥芽。前胡。陳皮。卜子。腹皮黑豆湯泡洗。各一錢。先將山楂二兩煎濃湯。次入六味煎。稍冷服。


竹五。治痧毒血瘀成塊。堅硬突起不移者

?

蘇木二兩。紅花。桃仁去皮尖。延胡。白蒺藜各一兩。靈脂七錢。薑黃。降香。赤芍各六錢。大黃五錢。烏葯。香附酒炒。三棱。莪術。青皮。陳皮。角刺各四錢。獨活三錢。共為細末。每服二錢。溫酒下。


竹六。治紫泡痧

?

莪術。澤蘭。紅花。川芎。桔梗。桃仁。烏葯。牛膝。水煎溫服。


附;麻瘋痧方。銀花六錢。苦參四錢。牛膝三錢。生地。赤芍。紅花各二錢。黃苓一錢五分。角刺一錢。酒水各半煎服。


竹七。治痧食積氣阻。蛔結。

?

檳榔。卜子。薄荷。連翹。香附等分。水煎加砂仁末五分。木香磨二分沖稍冷服。


竹八。治痧毒結於大腸

?

大黃三錢。茵陳。連翹。瓜蔞。枳實。桃仁。青皮。赤芍。銀花。黃苓

[

酒炒

]

。山梔各一錢。水煎微溫服。




匏一。治過服冷水痞悶者

?

砂仁。卜子。各八錢。五靈脂六錢。木香。沉香各五錢。檀香三錢。水法丸。每五分白湯下。


匏二。治痧因血實

?

大黃。山楂。青皮。貝母。桃仁。靈脂。赤芍各一錢。香附。紅花各一錢。水煎微溫服。


匏三。消食順氣和血

?

卜子。山楂各二錢。赤芍。枳殼。歸尾各一錢。紫朴八分。水煎微冷服。


匏四。治血積不散

?

蘇木。寄奴。桃仁。紅花各一錢。青皮八分。獨活六分。烏葯四分。蒺藜去刺一錢二分。水煎微溫服。


匏五。治痧因於食積血滯

?

卜子二錢。赤芍。檳榔。連翹。銀花。山楂各一錢。桔梗。防風。烏葯。延胡。枳殼各七分。水煎稍冷服。


匏六。治痧類

?

澤蘭。香附。桃仁。蘇木。獨活。白蒺藜。山楂。烏葯。水煎微溫服。


匏七。治先因傷食發熱口乾

?

柴胡。連翹。山查。卜子。紅花。荊芥。花粉。枳實分兩自酌。大黃酒制二錢。水煎微冷服。


匏八。治痧似傷風咳漱

?

薄荷。桑皮。桔梗。枳殼。甘菊。銀花。射干。兜鈴。花粉。元參。貝母等分。水煎微冷服。咳甚加童便。




土一。治痧痰氣壅盛兼瘧

?

柴胡。葛根。知母。枳殼。青皮。陳皮。紫朴。川貝。藿香。檳榔。水煎微溫服。


土二。治痧頭痛。痰氣壅盛

?

貝母二錢。薑黃一錢。橘紅。細辛各八分。青皮。紫朴各七分。荊芥六分。烏葯五分。水煎沖砂仁末五分。微冷服。


土三。治頭痛痧毒。散瘀引火下行

?

牛膝二錢。連翹。獨活。枳殼。山楂。桃仁。澤蘭。赤芍。薑黃。蒲黃。各一錢。水煎微冷服。


土四。治痧毒入小腸

?

牛膝三錢。蒲黃。連翹。白及。木通。銀花。延胡。澤蘭。細辛。丹皮。各一錢。水煎加童便微溫服。


土五。治痰涎喘急

?

膽星。天竺黃各三錢。雄黃。硃砂名五分。麝香。牛黃各三分。甘草水丸梧子大。每服二丸。淡薑湯稍冷下。


土六。治痧半身不遂

?

丹參。旋覆花。山楂。橘紅。澤蘭。角刺。山甲。薑黃。延胡。赤芍。水煎服。


土七。治咳嗽內傷痧

?

丹參。紅花。烏葯。赤芍。桃仁。澤蘭。延胡。獨活。陳皮。水煎溫服。




土八。養血和中

?

歸身。續斷。丹參。青皮。紅花。茜草。赤芍。楂肉。連翹。枳殼。水煎微溫服。




革一。治痧氣血阻塞

?

白蒺藜去刺搗末。荊芥炒黑。薄荷。赤芍。青皮。陳皮。水煎微冷服。


革二。治痧眼珠掛出

?

黑山梔。連翹。丹皮。草決明。石斛。銀花。枳殼。牛膝。赤芍。茜草。當歸。水煎加童便服。


革三。治眼目紅赤障翳

?

精。黃連。木通。甘菊。木賊。赤芍。姜活。荊芥。羚羊角。生地。甘草。大黃二分至六分。望月砂。銀花。白芙蓉葉。燈心。水煎服。


革四。痧後牙疳

?

人中白三錢。兒茶。花粉。硼砂。青黛。水飛各一錢。雨前茶。薄荷。甘草。黃連各五分。冰片一分。珠子。牛黃。


研無聲。濃茶拭凈去腐吹。


革五。治婦人倒經痧

?

桃仁。香附。青皮。紅花。山楂。獨活。細辛。水煎加童便服。


革六。治胎前痧痛。益母草。香附。荊芥。卜子。桑寄生。神曲。紅花

[

少用

]

。細辛水煎沖砂仁末服。


革七。治產後惡露過多痧脹。山楂。銀花。丹參。益母。柴胡。牛膝。獨活。烏葯。石斛。陳皮。細辛。水煎服


革八。治產後寒熱痧脹。山楂。銀花。丹參。益母。獨活。柴胡。牛膝。桃仁。艾葉。蘇木。薑黃。香附。水煎服。




木一。治痘前痧。連翹。枳殼。荊芥。防風。牛蒡。桔梗。青皮。紅花。山楂。卜子。水煎服。


木二。治痧後熱毒連流不已。羌活。牛子。當歸。牛膝。荊芥。連翹。木通。青皮。蟬蛻。紅花等分。水煎溫服。


木三。治痧後餘毒竊發。荊芥。牛子。土貝。甘菊。銀花。甘草。連翹。木通。紅花。紫花地丁等分胡桃肉一枚。 水煎溫服。


木四。治痧後餘毒流連氣血虛。不能即潰者。銀花。紅花。當歸。甘草。貝母。人蔘。黃芪。白芷。山楂。角刺

[

]

。牛膝等分。胡桃肉一枚。 水煎空心溫服。


木五。治痧後熱毒癰疔疼痛不已。乳香。沒藥各去油。花粉。黃連。雄黃。川貝

[

去心炒

]

。牛子炒各一錢。山甲

[

土炒

]

八分。生甘草七分。大黃

[

半炒半曬

]

。赤芍各二錢。共研細末。蜜湯調服五分。


木六。痧氣退盡。氣血虛弱者。以此補之。黃芪。人蔘。茯苓。白朮。生甘草。川芎。當歸。白芍。熟地。陳皮。水煎溫服。


木七。痧退後調理。銀花。牛子。土貝。山藥。白扁豆。當歸。山楂各一錢。人蔘四分。甘草三分。蓮肉六枚。胡桃肉一枚。 水煎空心服。


木八。治數患痧者。必待痊癒。然後服之。以絕其根。若痧氣末除。則不可服。恐甘味作熱性助邪耳。石鹽

[

]

。明礬

[

火煅

]

各一兩。川烏

[

]

一錢。甘草五錢。乾薑三錢。共為細末。米飯為丸。每服一錢。白湯溫下。新犯痧者一二服即愈。久犯痧者。十服痊癒。蓋甘草以助胃。姜烏以充胃。明礬以解毒。食鹽以斷痧。誠為良方。人屬虛寒。必加倍多服。方能有效。


應用群方第十七


玉樞丹。治瘴氣蟲毒。解惡葯服砒。毒菌河豚。死牛馬肉。狐狸鼠蟒之毒。蛇犬惡蟲所傷。一切癰疽發背瘡疹赤腫諸瘤。不服水土。隨手取應。


山茨菇二兩。文蛤三兩。紅芽大戟兩半

[

去蘆

]

。千金子

[

即續隨子去殼。研去油取霜用一兩

]

。麝香三錢研末。三味為末。入千金霜。麝香研勻。和糯米濃飲。木臼內杵千餘杵。分為四十錠。宜端午七夕重陽。凈室修制。毋令婦女孝子雞犬見。每用一錠。薑汁薄荷湯研服。井華水冷磨亦得。通利兩次無妨。用溫粥補。孕婦不可服。癰疸發背未破時。用涼水磨塗並服。良久覺癢即消。陰陽二毒。傷寒心悶。狂亂胸漏。邪毒未發。並瘟疫嵐瘴纏喉風。痧脹腹疼。冷水入薄荷一小葉同磨下。急中風顛。鬼胎鬼氣。用無灰酒下。縊溺心頭暖者。驚死。鬼迷未隔宿者。並井水磨灌。蛇。犬。蜈蚣傷

.

冷水磨塗。新久諸瘧。當日桃柳枝煎湯磨下。小兒急慢驚風。五疳二痢。蜜水薄荷葉同磨下。牙關緊急。磨塗並服。牙痛。含少許吞下。湯火燙。東流水磨塗。跌打損傷。炒松節無灰酒下。頭痛太陽痛。酒磨爛塗紙貼太陽穴。緒癇口

斜。唇眼掣。及夜睡多涎。言語塞澀。卒中風。口噤筋攣。肢節腫痛。並用酒磨下。


牛黃八寶丹;治痧發斑發狂。渾身赤紫。痧後毒瘍隨消。元參

[

瓦焙

]

。明雄黃各五錢。羌活

[

]

。川黃連

[

土炒

]

。犀角。羚羊角。川貝母

[

炒去心

]

。乳香

[

去油

]

。沒藥

[

去油

]

各三錢。青黛

[

水飛

]

。琥珀各二錢。珍珠

[

四分

]

。劈砂

[

水飛五錢

]

。牛黃。冰片各二分。上藥製為細末。另用揀凈銀花。甘菊。紫花地丁各二兩。甘草五錢。長流水五碗。砂鍋慢火煎至半取汁絞濾清。桑柴熬膏。入煉蜜盞許。再熬粘箸。和前末丸。每丸三分。幼一丸。長二丸。蜜湯調服。


仙方腦麝丸;治嵐瘴。解茶痰酒渴。除伏熱。退心熱。止喉痛。開目霧。及赤白痢。一切火症神效。黃葯子。白葯子各二錢。天花粉二兩。沉香二錢。川連一兩

[

揀擇研用頭末

]

。廣木香三錢。麝香五分。片腦三分。豬膽汁調蒸為丸。每丸一分。瘴氣痰渴。老年痰火。臨卧噙化三丸。暑路常噙一丸。止渴消暑。如感大熱用五七丸。同好茶一撮。鹽梅一個。擂碎。井華水調下。心熱頭痛目霧。噙化三五丸。赤痢用茅根擂七丸。白痢用茶梅擂服。痧脹面赤身熱喘急昏迷者。服下即蘇。


鬱金丸;治痧症腹痛。一服見功。並治九種心痛。五靈脂

[

醋炒

]

一兩。延胡索八錢。砂仁

[

]

。生明礬各五錢。木香

[

生研

]

。鬱金。明雄黃

[

為衣

]

各二錢。神曲糊丸卜子大。每服三十六丸。唾津咽下。

[

溫水少許

]




鍊石丸;痧脹通用。千年石

[

即陳石灰水飛

]

一兩。松根石

[

即真琥珀

]

三錢。水骨石

[

即滑石水飛

]

二兩。水法丸。表熱煩躁者。青黛為衣。眩暈心悶者。硃砂為衣。每二錢。垂頭蘆粟湯下。


硫礬丸;硫黃。明礬各四兩。同入罐。用豆腐漿煮一日夜去腐渣。再慢火熬至乾燥。連罐埋入地三尺。三曰取出。成紫金色。下一層有泥渣不用。茯苓。山藥各三兩。二味同蒸。晒乾露一宿。當歸

[

酒洗炒

]

四兩。白蒺藜

[

酒浸一宿炒

]

四兩。烏葯

[

略炒

]

三兩。半夏

[

水浸一宿入薑汁二兩。明礬五錢。角刺切一兩同煮。多用水煮干

]

三兩。杏仁

[

去皮尖焙

]

一兩五錢。陳皮

[

去白

]

一兩。小茴香

[

]

一兩。共細末。同制硫礬用膠棗肉丸綠豆大。每清晨鹽湯下一錢。臨卧白湯下一錢。


病痧十年。發則叫喊暈死。或用醋炭熏鼻。或鹽湯探吐。並用華陀危病方略得解醒。後服此丸。全愈除根。予屢用多效。真神方也。




附:華陀病危方


吳茱萸。木瓜。食鹽各五錢。同炒焦。水三碗。砂罐煮百沸。隨病人冷熱。任意服之即愈。


潤下丸;治大腸燥實。二便秘結。痧毒壅盛者。大黃

[

酒制

]

四兩。黑丑

[

炒頭末

]

二兩。牙皂煎汁。丸鳳仙子大。每服一錢。多至二錢止。燈心湯下。不獨潤腸。兼利小便。


治臌香圓丸;或水或食或氣俱治。蘿蔔子

[

]

六兩。陳香圓四兩。香附

[

醋制

]

二兩。廣皮

[

去白

]

。荊三棱

[

醋炒

]

。莪術

[

醋炒

]

。澤瀉。茯苓各二兩。山楂

[

去核

]

。皮

[

]

各一兩。神曲糊丸豌豆大。每服五六十丸。米飲下。


大羌活湯;經雲。兩感者死。不治。一曰;太陽與少陰俱病。頭痛發熱惡寒。口渴煩滿而渴。太陽者腑也。自背俞而入。人所共知。少陽者臟也。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鼻氣通於天。故寒邪無形之氣從鼻而入。腎為水。水流濕。故腎受之。又雲;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以是知內外兩感。臟腑俱病。欲表之則有里。欲下之則有表。表裡即不能一治。故死矣。然所稟有虛實。所感有淺深。虛而感之者必死。實而感之淺。猶或可治。羌活。獨活。防風。防己。黃苓。黃連。蒼朮。白朮。細辛。炙甘草等分。知母。川芎。生地黃

[

倍之

]

。俱片每服兩半。煎一大盞熱飲之。不解再服。此解利兩感神方也。若痧症與此仿拂。亦以是方加減而選用之。


加減聖效散;治傷寒時疫。風濕。陰陽兩感。表裡未辮。或外熱內寒。或外寒內熱。肢節拘急。頭項腰脊疼痛。發熱惡寒。嘔逆喘咳。鼻塞聲重。及飲食生冷。傷在胃脘。隔胸飽滿。腸脅脹痛。心下痞結。手足逆冷。腸嗚泄瀉。水谷不消。小便不利等症。東坡位杭多疫。設劑活眾。原名聖散子。今有痧症相類。療之悉效。卜子

[

]

。砂仁

[

]

。檳榔。陳皮。延胡各八錢。厚朴。防風。蒼朮。槁本。藿香葉。柴胡。獨活。石昌蒲。澤瀉。枳殼。細辛各五錢。草豆蔻

[

去殼

]

十個。共粗末。每五錢。水盞半煎一盞。去滓溫服。不計時候。取遍身微汗即愈。時氣不和。空心飲之。可辟邪疫。


如聖散;治當心而痛。遍身骨節牽疼。或嘔吐噁心。不時發作者。兼治疝氣勞根。此方可補痧脹所不逮。枳殼

[

麩炒

]

三兩。小茴香

[

微炒

]

三錢。鹽磚

[

鏟上燒紅

]

三分。為細末。每服二錢。溫酒調下。如不止。再服一錢。


失笑散;治血迷心竅。不知人事。婦人產後心腹絞痛。及腹中瘀積血作痛者。男婦慣發痧脹。服此永不再犯。靈脂

[

去沙炒

]

。蒲黃

[

]

各等分。為末。每一二錢。溫酒調下。


普濟消毒飲;泰和間疫癘。初憎寒肚熱體重。次傳頭面腫盛。目合喉喘。舌干口燥。俗雲大頭傷寒。諸葯莫治。東垣雲。身半以上。天之氣也。邪熱客於心肺。上攻頭面為腫耳。制方活眾。刻石以傳。

[

醫方集解此方微有不同

]

。黃苓。黃連

[

各酒炒

]

五錢。牛蒡。大黃各三錢。陳皮

[

去白

]

。元參。生甘草。連翹。板藍根各二錢。馬勃一錢。川芎。防風各八分。僵蠶

[

]

。升麻。柴胡各七分。薄荷五分。桔梗三分。共為細末。半用湯調頻服。半用蜜丸噙化。盡劑而愈。或水煎遠食溫服。

[

原無大黃。便秘加用酒煨

]


風瘴辟瘟丹;治時疫痧瘴。老幼男婦皆同者。厚朴。蒼朮。羌活。防風。陳皮。枳實。香附。牛蒡子各一錢。檳榔。白芷各八分。藿香。川芎各五分。細辛四分。甘草三分。姜蔥煎服。無汗;加蘇葉薄荷。口渴;加花粉葛根。身重汗出。加防已石膏。遍身疙瘩腫痛;加藍葉大黃僵蠶。溫瘧;加柴胡半夏。肌肉發紅黑紫斑;加元參大青連翹。大便秘結;加大黃。先中濕又中暑;加白虎香薷。頭痛;加川芎。風溫身體灼熱;加苓連梔子。咳嗽涕唾頭目昏眩;加荊芥金沸草。白虎湯;治溫病身熱自汗。口乾。脈來洪大。霍亂傷暑發痧神妙。石膏

[

]

五錢。知母三錢。甘草一錢。粳米一撮。加竹葉。名竹葉石膏湯。病在陽明肌肉。則巨陽之表邪已解。故外不惡寒。又無頭痛身疼之症。但自汗而發熱也。經雲;熱淫所勝。佐以苦甘。以知母甘草解其熱。蓋熱則傷氣。用粳米甘草之甘以益其氣。且治不眠煩燥也。煩者肺。燥者腎也。以石膏為君。佐知母之苦。以清腎之源。因石膏體堅而重墜。知母沉寒而走下。故用米草之甘以緩之。使不速達於下焦也。白虎金神司秋也。暑火至秋而衰。且知母苦寒。又能保太陰肺金之氣。故名白虎。以為三陽經一解表葯耳。雖是三陽解表葯。切記有汗當施。無汗當戒。蓋無汗必須柴葛升麻以解表邪。不可見其身熱。說用白虎以郁遏其熱。使不能外越也。


嘗驗溫病久而無汗。有必兼白虎乃解者。溫瘧宜桂枝白虎。醫方集解明言之矣。至於柴葛升麻。亦自有所宜。傷寒論注等書自悉。


記異症方案一條


靖江劉姓。年四旬。遇疫遭數喪。自外歸。母病旋卒。遂成驚悸不寐。略睡去即叫跳。其心如盪如撞。服天王補心丸之類。半月不效。予用奇方制就琥珀丸。三服遂定。每服三分三厘共錢。又變怪症。飲食如故。忽然目翻涎流喊如羊。其頭側過左肩。手亦向左反張。突起旋走。面如土色。食頃稍蘇。日夜百番或曰羊癇。或曰

病。然癇瘧當見怪脈。今無脈。非五癇可之。若作

治。用麻黃髮汗。續命驅風。恐主斃耳。予書原載角弓痧症略相似。即投鍊石丹一服。日夜各減半。二服日全不發。晚上數次。三服全愈。但面色不正。另立丸方調理而痊。琥珀

[

]

四錢。辰砂

[

研細和豬心血。包心內。濕紙包煨。心熱為度。取出晒乾

]

五錢。整大半夏

[

和薑汁半盞。牙皂。。白礬。各三錢煮透心極熟。晒乾用

]

八錢。膽南星六錢。石昌蒲。炙甘草各五錢。棗仁一兩。遠志肉。白茯神。橘紅。歸身。柏子仁。山藥。麥冬各一兩。共末煮棗肉。丸梧子大。金箔為衣。每服三十丸。臨卧圓眼燈心湯下。此丸兼治怔忡。健忘。驚悸。顛癇等症。


加味活命飲;一切痧後留滯熱毒。發為癰腫。發背疔疽。銀花。大黃各三錢。歸尾。陳皮各錢半。花粉。赤芍。生地。薄荷。防風。白芷。貝母。甘草節。穿山甲

[

土炒

]

。乳香各一錢 。沒藥。角針各五分。水二杯。入大瓦瓶封口煎。溫服。側睡。忌鐵器酸味諸毒物。

[

大潰勿服。一方無軍。地。荷。用酒炒

]

。毒在背,加角針錢半。 在腹;加白芷。在胸;加蔞仁二錢。在頭面手足。加銀花五錢。


六一散;降火利竅解煩渴。

[

無濕者多服反耗津液加渴

]

。飛滑石六兩。粉甘草一兩。夏月涼水調服。加硃砂名益元散。治小兒身熱咳嗽。微帶驚熱。燈心湯調服屢效。


治腹痛法;取大公雞一隻。令病者仰卧放在肚上。雞即伏好。痛止跳下而愈。此法屢驗。又法;凡痧肝經者多。肝附於背第七骨節間。遇犯痧者。先循其七節骨縫中。將大指甲重掐入。侯內骨節響方止。以鹽塗之。如不響。即將鹽重搽。必使透入。遂能止痛。


按;肝附於背。第九骨節間。第七骨節乃隔附之處。此雲第七骨節恐訛。


補原本未列方


五苓散加減。豬苓。茯苓。蒼朮。車前。木通。


胃苓湯。即前方上四味加制厚朴。陳皮去白。


六和湯。厚朴一錢五分。赤苓。藿香。扁豆。木瓜。蒼朮各一錢。砂仁。半夏。人蔘。杏仁。甘草各五分。暑加香薷。冷加紫蘇。一方無蒼朮。一方有白朮。


藿香正氣散。藿香。紫蘇。白芷。茯苓。腹皮各三錢。桔梗。紫朴。陳皮。白朮

[

土炒

]

。半夏曲各二錢。甘草一錢。每五錢水煎服。

[

此與六和姜棗勿用

]

或加木瓜。


傷食重者。加消食葯。元氣虛弱人慎用。


續附絡痛方案


一客匠年十六。發熱久之。胸脅痛。脈細弱。或作勞怯法。嘔穢便閉。小腹脹急。或參用左金。便溺通而痛愈緊。夜尤甚。小便赤色。投痧症葯亦未效。儒醫孫敬承雲;脈無變。而胸前不可手近。其痛在絡。用金鈴子肉一個。延胡一錢。蔞皮一錢。生香附錢半。陳大麥仁三錢。煎飲一服而愈。金鈴子入絡佐以延胡。氣血俱通。似與痧宜。而書中未收。附記於此。又海浮石治痛甚妙。並附後。金鈴子

[

即川楝子

]

苦寒。能導小腸膀胱之熱。因引心包相火下行。通利小便。

[

脾胃虛寒者忌。肉與核不並用

]

。海浮石。咸軟堅。寒潤下。止咳止渴。通淋。化上焦老病消結核。

[

多服損人氣血

]


原敘言康熙庚戍有滌痧丸刻於毗陵。此書症案屢言滌痧散。而文競失載。續當訪補。


附:景岳刮痧新按


向余荊人。年及四旬。於八月終。初寒之時。偶因暴雨後。中陰寒痧毒之氣。忽於二鼓時。上為嘔惡。下為胸腹攪痛。勢不可當。時值暮夜。藥餌不及。因以鹽湯探吐之。痛不為減。遂連吐數次。其氣愈升。其痛愈劇。因而上塞咽喉。甚至聲不能出。水葯毫不可入。危在頃刻之間矣。余忽憶先年曾得秘傳刮痧法。乃擇一光滑細口瓷碗。別用熱湯一盅。入香油一二匙。卻將碗口蘸油湯內。令其暖且滑。兩手覆執其碗。於病者背心輕輕向下刮之。以漸加重。碗於而寒。再浸再刮。良久。覺胸中脹滯有下行之意。稍漸寬舒。始能出聲。頃之。忽腹中大響。遂大瀉如頃。其痛遂減。幸得而活。瀉後得睡一飯頃。復痛。身瘙癢至及隨發出疙瘩風餅如錢大者。不計其數。至四鼓而退。愈後細究其義。蓋以五臟之系咸附於背。故向下刮之。則邪氣亦隨而降。凡毒氣上行則逆。下行則順。改逆為順。所以得愈。雖近有兩臂刮痧之法亦能治痛。然毒深病急者。非治背不可也。若風餅疙瘩之由。正寒毒之氣充塞表裡。經臟俱閉。故致危劇。今其臟毒即解。然後經氣得行。而表裡俱散也。可見寒邪外感之毒。凡臟器未調。則表亦不解。表邪未散。則臟必不和。此其表裡相關。義自如此。故治分緩急。權衡在人矣。繼數日。一姓魏者。亦有二鼓忽患此症。治不得法。競至五鼓痛極而斃。遇與不遇。此其所以為命也。又針灸法;刺委中出血或刺十指頭出血皆是良法。今西北凡病傷寒熱入血分而不解者。悉刺兩手

中出血謂之打寒。蓋隨血去亦那紅汗類也。凡病後傷寒霍亂者。亦宜此法治之。今東南人有刮痧之法。以治心腹急痛。蓋使寒隨血散。則邪達於外。而臟氣始安。此亦出血之意也。霍亂吐瀉不止。灸天樞。氣海。中脘三穴立愈。霍亂危急將死。用鹽水填臍灸二七壯立愈。轉筋十指拘攣。不能屈伸。灸足外踝骨尖口七壯。


救急良方


霍亂絞腸痧。以針刺其手指近甲處一分半許。出血即安。仍先自兩臂捋下。令惡血聚於指頭後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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