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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3個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這家批發部的雞和鴨腎檢出禁用藥

近日,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食葯監局」)組織食品抽檢,豆製品、酒類、糧食加工品、乳製品、食用農產品、蔬菜製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等9大類食品共107批次樣品的結果批量出爐,抽檢結果顯示有3個批次的食品不合格,分別為姜、雞和鴨腎。

上述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惠州市惠城區亮記蔬菜批發部銷售的「姜」(鉛檢出值為0.229m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0.1mg/kg的要求;以及惠州市惠城區鮮旺三鳥批發行銷售的「雞」(氯黴素檢出值為0.59μg/kg)和「鴨腎」(氯黴素檢出值為0.57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不得檢出氯黴素的要求。

據介紹,鉛是一種慢性毒物,具有蓄積性,攝入鉛含量超標的食品過多或長期食用,會蓄積在體內,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尤其會對兒童造成智力發育障礙和表現行為異常。在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明確了鉛在該類食品中的最大允許限。據了解,鉛含量超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或者使用了鉛含量超標的原料生產設備、包裝遷移造成。

另外,氯黴素是一種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然而,相關研究表明,長期食用氯黴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腸道菌群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人體過量攝入氯黴素還可能引起人肝臟和骨髓造血機能的損害,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血小板減少、肝損傷等健康危害。

因此,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和許多國家都限制或禁止氯黴素在畜牧業中使用。我國《動物性食品中獸葯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同樣規定,在所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氯黴素。因此,在鴨肉、貝類中氯黴素不得檢出。

市食葯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該局已在抽檢結果出爐後及時移交給惠城區市場監管局對未售出食品進行了查封,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除了上述3批次產品,此次抽檢中涉及的其他104批次產品的檢驗結果均為合格,包括豆製品2批次、酒類4批次、糧食加工品8批次、乳製品3批次、食用農產品80批次、蔬菜製品1批次、速凍食品1批次、調味品1批次、飲料4批次。

【記者】廖鈺嫻

【通訊員】許魁

【作者】 廖鈺嫻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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