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是男方出的,我婚後也有還貸,憑什麼不寫我名字?
作者:逗逗,圖片: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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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婚前買房這個問題,有些女孩子是真的沒開竅。
最近收到一個粉絲的留言,也是讓我覺得不可思議啊:
逗逗,我是女孩子,準備和男朋友結婚了。
他們家給10萬彩禮,到時候結婚了,我爸媽打算給我10萬陪嫁,也就是,我還帶10萬去他家,手上總計有20萬。
我們兩個人商量好了,這20萬,全部用於房子裝修。
房子的首付,是他家全部出資的,關鍵是:這個房子只能寫他一個人的名字,我的名字加不了!
當時買房,銷售人員說,如果沒有領結婚證的話,想加對方的名字很難,除非領結婚證。
可是,他也沒有跟我提要領證!
還有一點,就是新的婚姻法表明,如果房子首付都是他出資的,不管有沒有加我的名字,如果以後離婚了,還是他一個人,跟我沒關係!
所以我想到這,他加不加我名字也就算了。
他說了,以後還貸他出!
逗逗,你怎麼評價我的處理方式?
02.
這個案例,也確實值得探討,我順便問了幾個單身的朋友。
一個朋友很耿直地說了:這個姑娘,可能真的是傻白甜,誰告訴你沒有結婚就不能加名字?知道按份共有這個詞嗎?外人都可以一起買房,按份共有!
還有,你爸媽給你10萬塊錢的的彩禮,你不會自己存起來作為自己的私房錢啊?還帶十萬過去,你咋能這麼笨啊?
另外一個朋友也提出了可行的建議:
有的銀行可以做共借的,共同貸款買房,然後按份共有。
你的錢都出了,房子還沒你的名字,以後他的錢用來還貸後,你的錢可能就得用於家庭支出。
建議還是給自己上個保險,要麼拿證後再買房,要麼就共同貸款,按分共有。
日子還長,誰知道人心會不會變,多為自己考慮。
03.
想起之前的一則新聞,男的婚前買房拒絕寫女方的名字,卻要求她共同還貸的:
自己只承擔50%的生活支出,家務平分,孩子也一樣,不能因為孩子放棄自己的事業。另外,因為自己也要買房,不負責照顧男方父母,自己父母也需要照顧等等,我覺得不錯!
其中一個網友說:我是男的,我覺得女的一點都不過分,結了婚,沒有一點保障,兩人一起還房貸,就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還有,娶老婆又不是娶免費的保姆,有些是可以兩人一起分擔的。
而作為女生,我細想一下,也贊同女孩子的做法。
哪個女孩不是家裡的寶?憑什麼嫁過去之後什麼保障都沒有?還要給你各種收拾家務。
你買房不寫我名字,將來結婚後,表面上,你的錢在還房貸。
但,間接的,大部分生活開銷是由女方支出承擔的,女方也在替你還房貸。
萬一將來兩個人不合,你的房子還是你的。
女的用盡了青春,給你生孩子,照顧你的父母,還能留下什麼?
04.
結婚,首先得以愛為先,少點花花腸子。
不要算計太多了,你想占人家的便宜,別人又怎麼放心跟你過日子呢?
我老公的第一套房子,當時是他在婚前買的,他還的首付,只寫他自己的名字。
婚後我們兩家一起裝修,我媽跑上跑下幫忙,連家電和家裡的鍋碗瓢盆什麼的,都是我媽買。
而且,我媽還不要彩禮!
因為我媽覺得:感情好最重要,不能因為錢影響我跟老公還有公婆的關係,我們也不差這點彩禮錢。
人心換人心,所以,現在我換來的是:老公買了套300平的房子,也換了車,都是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
他心很大,說:房子再大,都是跟你一起住的,寫你的名字就好。
公婆也以各種名義給我們錢,婚後的這3年里,斷斷續續的,公婆給了大概有70萬吧。
每次回公婆家,他們就大包小包地,讓我給娘家拉去!
我也是後來才知道:公婆原來是隱形的富豪,在我們當地算是數一數二的了。
只是他們不露富,也低調,看起來看普通人家沒什麼差別,生活節約,連住的房子也很普通。
05.
今日話題:
婚前買房,你覺得有必要寫女方的名字嗎?
你顧慮什麼?
歡迎留言分享~
-END-
作者:逗逗,網易認證情感達人,微博簽約自媒體,專註兩性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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