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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胡姬俑及絲路上的女奴交易

原標題:唐代胡姬俑及絲路上的女奴交易


胡俑只見於隋唐時期,從北宋開始不再出現。唐俑中的「胡」,為印歐人種的粟特人。《新唐書》中以康、安、曹、石、米、何、火尋、戊地、史為昭武九姓。九姓多以其部落為姓,用以告誡後世子孫不能忘本。其本土位於中亞阿姆河和錫爾河之間的澤拉夫珊河流域,主要範圍在今烏茲別克,還有部分在塔吉克和吉爾吉斯斯坦。


從考古出土情況來看,唐代胡俑中男子常見,而高額深目、鷹鼻豐頣的胡姬俑則不經見。不過從文獻和詩詞中了解胡人酒肆里這一道亮麗的風景,豐腴白皙、色藝俱佳的胡姬可在當時風頭正健。吸引了無數文人墨客流連駐足,在《全唐詩》中留下不少詩作。陸岩夢所作《桂州筵上贈胡女子》云:「自道風流不可攀,卻堪蹙額更頹顏。眼睛深卻湘江水,鼻孔高於華岳山。舞態固難居掌上,歌聲應不繞樑間。孟陽死後欲千載,猶在佳人覓往還。」 詩中描寫同下面這件出土於西安市灞橋區的胡姬俑可有幾分相似之處呢?

姬俑 唐代西安市灞橋區新築鄉唐金鄉縣主墓出土


1991年8月搶救發掘的西安市灞橋區新築鄉唐金鄉縣主墓的墓主人是是唐代開國皇帝李淵的孫女,滕王李元嬰之第三女。該墓是金鄉縣主與其丈夫蜀州司法參軍於隱的合葬墓,出土的150餘件彩繪陶俑,均是唐玄宗開元十二年(724年)安葬金鄉縣主時的隨葬品。這批彩繪陶俑製作精美,工藝高超,應是唐代甄官署專為皇室宗親和有功之臣燒制的 「東園秘器」 。


灞橋位於西安市城東,在唐朝時設有驛站。凡送別親人與好友東去,多在此地分別。王昌齡在其《灞橋賦》曰:「惟於灞,惟灞於源,當秦地之衝口,束東衢之走轅,拖偃蹇以橫曳,若長虹之未翻。隘騰逐水而水激,忽須臾而聽繁。雖曰其繁,潰而不雜,懷璧拔劍,披離屯合。當游役之嗷嗷,自洪波之納納......」遙想當時除了折下橋頭柳枝相贈別,也定會在橋邊附近的酒樓里,從嬌媚胡姬手中接過斟滿一碗碗瑪瑙與琥珀杯盞的送別酒吧。


此胡姬俑頭梳盛唐時期最為流行的倭墜髻。將頭髮自兩鬢梳向腦後,向上掠起,在頭頂上挽成一個或兩個向額前俯偃下垂的髻式,喻其似薔薇花低垂欲拂之態。在日本東大寺正倉院北倉所藏六曲《鳥毛立女屏風》樹下的唐裝美人梳的也是倭墜髻。傅芸子所著《正倉院考古記》記載:至其風格,丰容低髻,其髻蓋如溫飛卿《南歌子》所謂「倭墮低梳髻」者是也......


《正倉院考古記》所拍


唐代女裝的基本構成是裙、衫、帔。胡姬俑白色帔帛繞過胸前,分別搭在肩膀兩側,所穿的下裝也是流行於盛唐時期色彩濃艷的石榴裙,裙腰提高到腋下,用絲帶系扎,長裙曳地,凸顯女子修長的體態。《開元天寶遺事》說長安仕女游春時,用「紅裙遞相插掛,以為宴幄。」這種裙子色如石榴之紅,不染其它顏色,穿著它的女子也顯得格外俏麗動人。唐人萬楚詩曰:「 眉黛奪將萱草色,紅裙妒殺石榴花 」。在陝西扶風法門寺地宮出土了一件精美的石榴裙,可惜我沒見到。


不過經過專家考證這件胡姬俑並不是胡人酒肆里的侍酒胡姬,而是一名照顧墓主人生前起居的胡姬侍女。


《舊唐書·西戎·康國傳》記載粟特人:「善商賈,爭分銖之利。男子年二十,即遠之旁國,來適中夏,利之所在,無所不到 」。甚至不惜販賣人口,將大批粟特女奴賣給漢地權貴或者長安、洛陽酒家。這些女奴的利潤要比絲綢高出三倍到五倍之多,為了賺取高額利潤,其成為貿易的重要商品之一。針對貿易中的大宗女奴買賣,唐朝廷對其交易限制特別嚴格,出入關口必須申請過所,必須提供附劵。在長安西市交易時,必須由市令發給市劵。由於女奴單價之高,所征的稅成為當時朝廷的一項大收入。

《後漢書·李恂傳》記載:東漢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李恂 「復征拜謁者,使持節領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寶,諸國侍子及督使、賈胡數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金罽之屬,一無所受 」 。這些用來賄賂李恂的奴婢自然就是花錢買來的胡婢。由此可知,絲綢之路上粟特人從事女奴貿易殆始於此。


隨著絲綢之路女奴貿易的泛濫,西域諸國相應建立了許多女奴市場。《魏書·西域傳》記載:龜茲 「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錢入官。」 《新唐書·西域傳》亦載: 「蔥嶺以東俗喜淫,龜茲、于闐置女肆,征其錢。」 並且在吐魯番考古出土中出現了許多粟特女奴買賣的契約。在吐魯番出土的「唐垂拱元年(685年)康尾義羅施請過所」案卷中,興生胡康尾義羅施攜婢可婢支、吐火羅磨色多攜婢二、康紇援攜婢桃州從西而來,途經西州請過所去往長安貿易。從姓氏看,康尾義羅施和康紇援是中亞康國人,吐火羅磨色多來自吐火羅。從身份看,都是往來於東西進行貿易的粟特商人,他們攜帶的女奴顯然是中亞的女奴。而,吐魯番東約40公里的哈喇和卓古城出土的唐貞觀十三年(639年)粟特文賣婢契內容中更是詳細記錄。譯文如下:


「時唯秦城延壽年間,天神、偉大的希利發、國王陛下嗣位之十六年, 漢語稱五月,粟特語稱十二月,己亥歲,二十七日。茲於秦城市場,當眾人之面,沙門乘軍,也即石族人烏塔之子從康國人突德迦之子六獲處得到一奴婢。此婢為曹族人,生於突厥斯坦,名曰優婆遮,他為此支付高純度的卑路斯錢120德拉克麥。沙門乘軍以賣主不能贖回的條件將婢女優婆遮買下。她不欠債務,沒有財產,無人追尋,未受非難。所以,他為子、孫、族人及後代買下作為永久財產。因此,沙門乘軍本人及其子、孫、族人和後代對該婢女有權任意拷打、虐待、捆綁、買賣、抵押、作為禮物贈人,為所欲為。就像對待父親傳下的、祖父傳下的、內族的、外族的或家生的女奴一樣對待這個花錢買來作為永久財產的婢女。關於此婢女優婆遮之事,六獲今後不得過問,她已被解除一切舊有權力,對她不再有約束。立此買婢契為憑,對旅居者、定居者、王公、大臣等所有人均有效。凡攜帶持有此買婢契者,可領走婢女優婆遮並作為奴婢佔有,他人不得干預。」


粟特文賣婢契契文中提到此女奴優婆遮生於突厥,為昭武九姓之一曹氏。並且粟特女奴被賣到異地後,可被任意拷打、虐待、捆綁、買賣、抵押、作為禮物贈人,為所欲為。入華後賣給漢地權貴,或成為酒家當壚侍酒胡姬,也就順理成章了。


除了在唐代法典中官民、士庶、良賤(指官私奴婢和娼妓)之別,不能相互通婚外,粟特人還實行血親通婚。唐·慧超《往五天竺國傳》記載:「極惡風俗,婚姻交雜,納母及姐妹為妻。」 在西安出土的《唐蘇諒妻馬氏墓誌》上就記載了其血親通婚的事例。因為這個惡俗的背景,胡姬在當時唐人的眼中更不被視為良家婦女。唐·楊巨源作《胡姬詞》在「當壚知妾慣,送酒為郎羞」句後,還直接點出「數錢憐皓腕,非是不能留。」紅粉浮浪,詩句輕薄。邀宿斂財,無殊娼寮。由於社會風俗把這些充滿濃郁異域風情的胡姬定格為風塵治艷之尤物,遂使之難以在正式場合拋頭露面。這也成為唐代胡姬俑作為陪葬器的數量比例小,不經見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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