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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戰」在抗戰中起到的決定性作用

昨天青燈和大家一起討論了,什麼是現代戰爭中你所不易察覺的「三戰」,包括「心理戰、輿論戰、法律戰」,以及「心理戰和輿論戰」在古代戰爭中典型案例,那麼今天青燈以抗戰為例,繼續和大家討論「法律戰」在戰爭中起到的關鍵作用。

昨天青燈說過了,「三戰」是現代戰爭中交戰雙方在信息領域中進行的對抗。它們以攻擊和抗擊為鬥爭形式,針對敵方軍人、政府要員及民眾的思想和心理,採取輿論造勢、心理攻擊、法律鬥爭等作戰行動,與武力戰互相配合,消磨和摧毀敵方抵抗意志,鼓舞和提升己方民心和士氣,力爭以小的代價迅速達成戰爭目的。

其中法律戰,是指交戰雙方依據國內法、國際法特別是戰爭法或武裝衝突法,通過各種形式揭露敵方違法行為,奪取法理優勢,爭取國際政治和道義支持而展開的有利於己、不利於敵的法律對抗活動。

新的戰爭實踐表明,不論是戰爭對抗中的強者還是弱者,無一例外地都很重視「三戰」,近幾場高技術戰爭中,由於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對「三戰」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使「三戰」由戰爭幕後走到了前台,成為與武力戰並駕齊驅的另一個戰場。

其中,實施「法律戰」,為戰爭正名。不論戰爭正義與否,戰爭雙方都會不遺餘力地開展「法律戰」,找出或製造發動戰爭的法理依據,證明自己進行的戰爭合理合法。

例如就近的來說,在海灣戰爭中,美國大量引用聯合國憲章、安理會決議等法規文件,廣泛宣傳自己進行戰爭的正義性,結果有30多個國家的軍隊參加了以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還有10多個國家向美國提供戰爭捐款,使美國結成廣泛的反伊聯盟。

在科索沃戰爭中,美國違反國際法,繞過聯合國對南聯盟實施軍事打擊,但美國仍引用北約共同防禦條款等法規,大肆宣傳其行動的「合法性」,蒙蔽了西方國家的許多人,使科索沃戰爭在西方世界成為「合法」的戰爭。

反面的例子舉完了,我們再來看看正面的案例。1937年盧溝橋事變,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之後,中國政府向國際聯盟提交了對日本侵略中國的申訴,以期獲得國際上的聲援,如果可能甚至逼迫日本結束戰爭。

但日本在侵略中國的問題上蓄謀已久,國內政治格局已是軍國主義者一家獨大,控制著整個國家的政策走向。因此,國聯對日本的制裁決定毫無懸念地受到了日本人的無視,日本兩度拒絕接受國聯發出的希望日本參加布魯塞爾會議的邀請,日本表現出的強硬態度使與會的英美法等國代表大為不滿,並促使他們轉為強硬態度。

雖然無論是國聯會議還是布魯塞爾會議,未解決任何實質性的問題,但其仍有著積極意義。這兩次會議無論是發布的宣言還是決議都對中國持同情與支持態度, 對日侵華持反對與譴責態度, 宣告日本為侵略國, 使國際輿論更多地傾向於中國, 使日本侵華的真相被揭露於世界民眾面前,中國贏得了道義上支持。

而且這兩次會議打破了各列強在抗戰爆發幾個月來保持的中立狀態, 使中國爭取世界各國援華制日成為可能,它為以後的國際援華行動創造了客觀條件。

有此法理依據,中國政府後來在抗戰中獲得了來自於德國、美國、蘇聯、英聯邦國家源源不斷的物質和軍事援助,甚至在日本封鎖了中國海陸空航線、所有援助物質無法運送到中國的情況下,美國都想盡千方百計援助中國。

在美國支持下,中美聯合開闢了「駝峰航線」,物資由印度穿越喜馬拉雅山脈進入中國。駝峰航線一直維持到抗戰勝利。這是一條被稱為世界上最艱苦、最悲壯的戰時空運行動,它付出了高昂的代價:594架飛機失事,1500餘名飛行人員長眠高山幽谷之中。

總之一句話,使用「法律戰」,戰爭雙方都會用法律的手段做到「師出有名」,非正義的一方使得己方能夠在輿論上站得住腳,心安理得的將戰爭持續下去,並將自己「包裝」成正義的一方。正義的一方更要努力運用法律武器為自己正名,並最大限度獲取外來援助,以取得最終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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