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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佔用公房」暴露了啥

  

  

  「違規佔用公房」暴露出的不僅僅是公房的問題,更是公權私用的問題。福建南平鐵腕整飭賴房者,可謂痛下決心,重拳出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建陽區潭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游啟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佔用公房的問題,游啟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截至目前,南平市此次專項整治已清退違規佔用公房462套,追繳租金154萬餘元,處理13人。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是中國「等國家建房,靠組織分房,要單位給房」的福利分房時代遺留下來的產物。雖然早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便推行了住房商品化,但不可否認的是,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著部分公房,其間的違規情形也十分普遍。一個領導幹部到某地任職,地方大都為其準備好了「住所」,這個「住所」往往就成了其個人的資產,調離後多數不退,實際上為永久佔用,有的甚至留給後代。

  在房價飆漲的大背景下,地處城市黃金地段的公房背後,往往牽扯到太多利益關係。一套公房,牽動的是政府權力、社會公平的敏感神經。隨著城市房價的持續升溫,一度被遮蔽的「公房違規」問題會越來越突出。

  現實當中,「違規佔用公房」者都是公職人員,因為公房屬於比較稀缺的資源。處置、分配的權力往往掌握在機關工作人員、單位領導手中,甚至有關公房有無、地段如何等信息也都秘而不宣。有機會、有能力、有渠道獲得一套公房,成了公職人員的一項隱性福利。殊不知,如此佔用政府資源,占公家便宜,是典型的損公肥私,直接受損的是那些本應享受卻無緣政府資源的人,使得政府管理的科學性及權威性打了折扣,社會的公平正義得不到保障。

  事實上,從工資、養老金、醫保到福利性住房等的分配,都存在一個如何確保公平的問題。而在這種分配中,想盡辦法「占公家便宜」的人並不少見——那些不上班也領工資「吃空餉」的,那些冒領「養老金」的,那些借著行業壟斷特權享受免費出行、用電、用水、用氣「福利」的,還有那些在出差、修車等公款報銷上揩公家油的,諸如此類。所有占「公家便宜」的背後,往往跟隨著權力的影子。(伊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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