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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一傳銷組織累積銷售140餘萬 「總經理」被判9個月罰八千

2013年以來,在大連金州普蘭店等地一直活躍著一個名為「香港啟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組織。這個組織號稱銷售所謂的「養益寶軟膠囊」,實則是發展下線,賺取「人頭費」的傳銷組織。近日,這個傳銷組織的「總經理」——李某被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刑。

1982年出生的黑龍江綏化女子李某2013年起在大連普蘭店金州等地組建「香港啟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傳銷活動。李某設置了五個層級的「微發展模式」,只要花3950元買一套公司的「產品」,就可以加入傳銷組織,並從最低的「業務員」,逐漸發展為層級最高的「總經理」。

警方調查發現,要在這個組織里不斷「升級」,唯一的途徑是拉更多人參加傳銷活動。比如業務員發展2-9個人加入就可以晉陞為「高級業務員」,發展9-64人就可以晉陞為「主任」,發展64到392人晉陞為「經理」,發展392人以上晉陞為「總經理」。層級越高,從新發展的傳銷成員購買產品款項中獲得的提成就越高。級別最低的業務員可以提成3950元中的16%,也就是560元錢,而層級最高的「總經理」則可以提成53%,也就是1855元!

除此之外,這個傳銷組織還設置了「直銷獎」「差額獎」「分紅獎」等名目繁多的獎項,用來刺激成員「拉人頭」。而無論如何,李某炎都是最終的受益者——每銷售一套產品,都要扣除450元作為「公益基金」。一套3950元的「產品」,層層扒皮提成之後,究竟價值幾何,可看見一斑。

這個傳銷組織發展迅速。到2017年1月10日案發時,該傳銷組織人數已達80餘人,累計銷售金額達140餘萬元。該傳銷組織還有嚴密的構架:李某作為「總經理」負責組織管理,安排「寢室長」,調配寢室人員等,旗下的幾個經理有人負責管理,有人負責和基層「業務員」進行「思想溝通」、有人負責培訓上課等。

案發後,該傳銷組織的9名骨幹被警方抓獲。而大頭目李某在被監視居住期間逃跑。直到2018年6月27日,她才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此時,9名骨幹已經均被法院判刑。

2018年7月23日,普蘭店區法院一審李某傳銷案。法院認為,李某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的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其行為既侵犯了市場經濟秩序連同社會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李某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逃跑,不能認定為自首。

法院近日一審判決,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V眼看大連,文中圖片為資料圖,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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