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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還是毆打?證據來說話

從浴室下班已是凌晨,3月25日,周琳琳像往常一樣,邊走邊玩手機。快到小區門口,突然從身後竄出來一個身影,一隻手從身後勒住她的脖子,一隻手試圖搶手機。雙方爭奪了一會兒,周琳琳的脖子被刀片劃傷,她趁機拿著手機掙脫後跑了。

突然翻供

3月26日,犯罪嫌疑人趙輝歸案。

從歸案當天的供述來看,趙輝對於想要搶劫手機的想法直言不諱,他坦言,就是想著家裡缺錢,才想起來打劫喝醉酒的人。

3月27日,趙輝被刑拘。

3月28日,趙輝翻供。

說只是想泄憤打人,從未想過搶東西。他說老婆剛剛跟別人跑了,案發當天心裡不爽便喝了一斤白酒,想找人「出出氣打一頓」,正巧就碰到了被害人。

這與被害人的供述卻截然相反。

周琳琳供述,趙輝一開始說了一句「別動,把手機給我」,幾次嘗試搶奪手機失敗後,還用語言威脅她「給不給?不給弄死你」,之後才拿刀劃傷了她的脖子。

究竟是泄憤毆打還是蓄意搶劫?檢察官經過抽絲剝繭,嚴核證據,撥開案件迷霧。

尋找細節

面對檢察官,趙輝是這樣供述的,案發前一天老婆王芳帶著所有積蓄「跟人跑了」,他不能接受王芳的背叛,認為她是被以前朋友帶壞的,就想找她朋友出口氣,順便打聽一下她的下落。

他來到王芳經常去玩的匯金廣場附近,看到一個女的長得很像王芳的朋友陳道萍,就尾隨在她身後,在一處偏僻無人的地方,從後面勒住她的脖子後發現並不是陳道萍,看到女的手機亮了,怕她報警,才來奪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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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問趙輝,為何當晚穿著廠服、帶著口罩、手套和帽子?

他回答說,怕人家認出來報復自己,穿廠服是怕冷。

檢察官繼續追問,本來就是打算找熟人打聽王芳的下落,為何還要全副武裝防止別人認出自己?

趙輝支支吾吾答了一句,「打完了再問,萬一來人,我就跑,這樣沒人認得出我」。

當問到是否認識陳道萍,趙輝說陳道萍和王芳是橡膠廠的同事,和他也比較熟悉。

檢察官繼續追問,是什麼時候搶手機的?

趙輝說,自己一開始沒有注意到女的手裡有東西,是發現認錯人後,女的手機亮了怕她報警才去拿的。

找到破綻

趙輝的供述,似乎合情合理,甚至還博得幾分同情。檢察官從細節入手,讓證據開口說話。

趙輝的辯護律師在法律意見書中指出,趙輝「搶劫的意願不是很強烈」,建議檢察機關到塑膠廠核查陳道萍情況,趙輝當晚並未攜帶利器,建議對被害人傷情進行鑒定。

在隨後的深入調查中發現,趙輝的言之鑿鑿中卻是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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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膠廠沒有一個叫陳道萍的女職工,只有一個叫陳道平的,而且是已經離職幾年的男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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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路邊的監控顯示,趙輝全副武裝尾隨被害人身後,被害人邊走邊看手機,尾隨一段時間後,他左右張望,確定周邊沒人後帶上手套,左手從被害人身後扼住脖子,右手同時去搶手機,視頻中兩個動作幾乎同步。

這與趙輝在供述中所說的「並未注意她有手機,而是發現認錯人後怕對方報警才去搶手機」大相徑庭。視頻中,被害人的手機一直是亮著,而且趙輝跟隨她一段路程,說看不到有手機,並不太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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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顯示,趙輝第一次搶奪手機未遂,隨後,雙方有肢體摩擦和對話,之後,趙輝試圖再一次搶手機,被害人大聲呼救,視頻中趙輝有一個從兜里掏東西的動作,然後又一次扼住被害人脖子。

還原真相

被害人室友發現周琳琳頭髮斷了一綹,脖子被劃的傷口裡還有些碎發,從鑒定結論看,確系被利器劃傷。

「手裡什麼也沒拿」的說法也不攻自破。

在證據面前,趙輝淚流滿面,坦白了翻供的原委。就在趙輝進到看守所當夜,「室友」們紛紛給他支招,教他如何逃避處罰、減輕罪責。聽信了他們的話,趙輝決心賭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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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的錢被卷跑後,趙輝一貧如洗,想到女兒在雲南老家上學的錢都捉襟見肘,趙輝萌生搶手機的想法。

全副武裝後他還裝了一把水果刀在兜里。視頻中,趙輝從兜里掏出的正是那把水果刀,本想嚇唬一下對方,沒想到激烈的掙脫中失了手。眼看傷了人,趙輝逃了,將刀順手扔在路邊。

6月22日,檢察官收到趙輝從看守所寄來的一封感謝信,「多謝公訴人說的一些話,讓我及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還隱瞞了自己的犯罪更是錯上加錯……」檢察官的一席話讓趙輝打開心結。

7月23日,由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趙輝搶劫案塵埃落定,被告人趙輝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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