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飯飽想開溜?吃霸王餐換來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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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霸王餐」這個詞往往會在古裝電視劇中出現,可就在近日,福田華強北派出所依法處置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霸王餐」行徑換來了行政拘留的處罰!
2018年8月12日晚,韓某帶著新結識的朋友李某來到華強北某火鍋店吃飯,此時店內顧客不多,兩人一進門就選了個靠門的位置坐下,又是「羊蠍子」,又是「啤酒、二鍋頭」,敞開肚皮吃得不亦樂乎。
酒足飯飽後,朋友李某先行離開,十幾分鐘後,韓某叫來服務員買單:
服務員:先生,您一共消費231元。
韓某:對不起,沒帶現金。
服務員:您可以手機支付。
韓某:沒帶手機。
服務員:......
韓某:要不你把微信號給我,我回家後轉款給你。
服務員終於聽出了不對勁,這是要吃「霸王餐」?於是立刻表示要陪同韓某一起去家裡拿錢,韓某隻好謊稱自己住在南園距離太遠,想讓店員知難而退,哪知店員毫不動搖。韓某眼看「協商」不成,瞅准機會想往外溜,服務員趕緊上前阻攔並打電話報了警。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韓某抓獲,經審訊,韓某,35歲,2006年因敲詐勒索被判刑6個月。平日無所事事,也無固定住所,近日認識了一位新朋友,在明知自己無錢的情況下又想請朋友吃頓飯,這才想出吃「霸王餐」的招數,沒成想餐後逃脫未遂,最終進了派出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韓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華強北派出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明明是年富力強的年紀,卻不靠自己的雙手掙錢吃飯,而是把心思花在了不勞而獲吃「免費的晚餐」上,這種行為要不得。福警提醒:通過自己的誠實勞動養活自己,才是正道!
來源:華強北派出所
編輯:姚悅 方湘雲 / 審核:任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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