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者何光偉,你不是在碰瓷中國警察,你是在抹黑中國記者。
原標題:前記者何光偉,你不是在碰瓷中國警察,你是在抹黑中國記者。
引子
前兩天,一位自稱「前記者」的何光偉先生,寫了篇爆款文章《過冼村派出所》,描述自己在大街上拒絕警察出示身份證的要求後,被帶到派出所進行了3小時盤查的過程。
此文借著看似有理實則荒謬的論據,得出了所謂「警察無權在大街上盤查任何一位守法公民身份證」的結論,引發了某些無知看客的狂歡。
前記者何光偉先生,我相信你很快會看到本文。
今天我之所以要寫這篇文章,是由於你的《過冼村派出所》一文,導致中國記者的整體形象在中國警察群體的心目中迅速黑化。
如果我再不寫篇文章出來解釋一下,會讓全中國的警察都誤以為:中國的記者正經事兒不幹,整天就是喜歡碰瓷警察、和警察抬杠,挑撥警察與老百姓的關係。
為了駁斥你這位前記者的謬文,我決定公開我的現記者身份。
以下是我的記者證,我只隱去了身份證後幾位,諸位看客可以憑藉上面的信息,去「中國記者網」首頁查詢我的記者證是否真實有效。
我,唐宇聲,北京電視台《法治進行時》記者,2016年6月2日註冊微信公眾號「水母偵探社」,兩個月後改名為如今的「水母真探社」。
寫公眾號文章2年多來,我從未公開過我的記者身份,之所以不公開,不是因為我見不得人,而是因為我的文章,是靠真憑實據來以理服人,不需要靠著所謂「記者」的身份,來為我的文章加持額外的光環。
而今天之所以要公開我的記者身份,是因為你在你那篇《過冼村派出所》里,借著你自己所謂「前記者」的身份,為你的文章添加額外光環。
你還曬出你曾經當記者時採訪的照片,希望能進一步增加說服力。
戴著眼鏡、白白凈凈、斯斯文文。
也許某些無知看客看了這張照片後,認為你很靠譜。
可是在我看來,你都已經不是記者了,卻還要不停強調你「前記者」的身份,這得有多麼的自卑?
前記者何光偉先生,在你的文章里,你說你作為一個當了十幾年記者的資深前媒體人,熟讀警務條例。
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15條得出結論:警察在大街上盤查公民身份證,是不合規矩的。
這是你自己的文章里,列出的這張《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15條的法條截圖。
你把這張截圖放出來之後,竟然能得出「警察無權查我身份證」這樣的結論?
我的天吶!
你作為一名前記者,小學語文合格了嗎?
《中國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就赫然寫著:
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這句話你看不懂嗎?看不懂的話,我幫你翻譯翻譯。
這句話的意思是:只要警察在大街上看到你賊眉鼠眼的,看起來很像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警察就有權利查你的身份證!
如果核實你是被通緝的在逃犯,就抓你,如果你不願意配合出示身份證,就帶回派出所接著查。
如果你主動配合出示身份證、或者報出身份證號之後,警察發現你一切正常,你就可以繼續大踏步的往前走,整個過程用不了1分鐘。
這和你在廣州坐地鐵,你的包要過安檢,是一個意思。
只不過在地鐵里,你的包是必須過安檢,而警察查行人身份證,是隨機進行抽查。
這也是為什麼,你在你文章里提到,你上一次看到警察在馬路上盤查行人身份證,是2013年。
算上你2018年8月17號這次,以及2013年你同事那次,你5年內只看到兩次。
你見過的次數少,不代表警察做這件事情就不對。
反而恰恰證明,警察在大街上盤查過往行人身份證,是非常克制的。
比如說我,我不戴眼鏡,看起來也不斯文,但是我從來沒有在大街上被警察盤查過一次身份證,而你,一輩子活到現在,也只被盤查了一次。
就這僅有的一次,你還選擇做了杠精?
天吶,你這人平時得有多刁鑽古怪啊?
無論是配合檢查身份證,還是配合過安檢,其實都是在確保每個公民自身的安全。
前記者何光偉先生,你當了十幾年記者,這點道理都不懂嗎?
還是說自從你不當記者以後,就開始做杠精了?
我,唐宇聲,作為一名現記者,作為一名資深的法制新聞記者,我想告訴前記者何光偉先生:警察有權利在大街上盤查任何人身份證這件事情,是個常識,不僅僅每個記者應該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部分腦子正常的公民,都知道。
警察執法在前,公民存疑在後。
很巧,前兩天,我的公眾號剛剛發了一個美國人拒絕出示身份證,遭遇美國警察暴揍的文章,相關視頻,送給何先生過目:
何先生,對比這個視頻、和中國警察把你帶回所里的3小時盤查,你比較喜歡哪個?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何先生,你在你的文章中承認:自從去年離開記者崗位後,你目前處於無業狀態。
而在你的文章中,你又多次強調:警察盤查你的身份證,把你帶回派出所,耽誤了你寶貴的3小時時間。
你蒙誰呢?
很明顯,你就是失業以後太閑了沒事兒干,才有功夫在那裡和警察較勁,然後還回家專門寫了一篇長文。
我就不相信,如果你家裡著大火了,你還有閑工夫在那裡和警察較勁什麼「你沒有權利查我身份證」。
想必,告別了記者行當的你,很寂寞吧?於是註冊了個公眾號?
你發表的這篇《過冼村派出所》,是你公眾號的第一篇文章。
公眾號的名字起得很妙,「媒律圈」。
你在暗示讀者,你橫跨媒體人和律師兩大圈子?
大家都是做公眾號的,誰看不出誰怎麼回事啊?
但是我這個公眾號,是靠闢謠為生。
你,正好相反,你是靠造謠和帶節奏為生。
拜託了,前記者何光偉先生,看看目前微信公眾號里最火的那些前記者們吧:
咪蒙,知道吧?人家是火了以後,才被大家熟知她曾經是《南方都市報》的記者。
六神磊磊讀金庸,知道吧?人家也是火了以後,才被大家知道他是前新華社記者。
他們不是靠自己的「記者」身份火起來的。
他們是靠自己的文筆和才華,真刀真槍的贏得了讀者們的喜愛。
而你,在公眾號里寫的第一篇文章,竟然就到處嚷嚷自己是「前記者」,甚至還想暗示自己是《南方周末》前記者。
老何,你想火想瘋了吧?
哦對了,還想和你說明白的是,我今天公開我的身份,不是為了蹭你的熱度,你還不配我蹭。
我雖然遠遠不如咪蒙和六神磊磊火,但是卻比你火得多。
公眾號我就不談了,百萬+文章多得是。
給你看看我作為記者的獨家視頻新聞吧,單個網路平台上的單個新聞視頻點擊過千萬的見過嗎?全網點擊過億,各大報紙拿我的視頻截圖當頭版封面的場面見過嗎?
2015年,傳媒大學女生周雲露遇害案:
2012年,北京呼家樓地鐵劫持人質案:
話說我已經公開了我的記者證和曾經的一些新聞作品,那麼前記者何光偉先生,你也別光靠著一張照片,來證明你的「前記者」身份了。
你以前的記者證呢?扔了?拿出來給大家看看。
你以前發表過哪些著名的新聞作品,秀出來讓大家讚歎一下。
最後,前記者何光偉先生,你畢竟也是我曾經的同行,我覺得我還是應該語重心長的好好勸勸你:
這些年,像你這樣,想要靠碰瓷政府、碰瓷公檢法隊伍,贏得一群無腦粉絲,從而賺錢的媒體人,我見得多了。
這樣的媒體人,最後沒有一個善終的。
看看你的騰訊微博吧:
該更新了啊,還自稱從事「新聞出版文化工作」呢?
還有,你簽名欄里那句「天下苦秦久矣」,是啥意思?明眼人都懂,也懂你這麼寫的目的是什麼。
可是怎麼到了你的新浪微博,你又自稱「愛黨愛國」了?
人格分裂了?當然不是。
玩兒反諷呢?早被人玩兒爛了兄弟!
老何,我好心勸你,還是弄你的電商賣農產品吧,否則你現在這些小聰明遲早會害了你。
懸崖勒馬,一切還都來得及。
當然了,你大概也聽不進去,那麼我只能阿彌陀佛了。


※南昌一名輔警被軋到車底下!到底還要發生多少起慘劇才能有改變?
※英魂不滅,長歌當哭!今夜,全體中國警察為犧牲戰友守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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