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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植物人了,我離婚有錯嗎?」26歲小伙5年後提出離婚遭指責!

愛情是一份美好,一份風雨同舟的過程。婚姻是一份承諾,是對於家庭的責任。相信大多數的男男女女們都會把這一份來之不易的感情用心經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可是還有一小部分家庭卻在婚姻的旅途上,發生了一些意外。導致另一半的痛苦與糾結。有一位網友,向我講述了她村裡面發生的一件事情!

2010年,結緣於一次「車禍」

坐標雲南的城市青年小陳,長相帥氣,同時也有著非常不錯的家境。但是他並沒有依靠家裡的背景,而是選擇了自主創業。他的眼光加上他的經營能力,很快的便在2012年3月份的時候提了一輛寶馬車。剛開出4S店沒多久,就遇到了姑娘小林。不過見面的方式可有點不太愉快:小林騎著自行車把小陳的寶馬給撞了。要知道新車啊!才第一天剛出4S店,方向盤都還沒有捂熱呢。小陳那是一個氣啊!直接就下車理論,看到小林的穿著實在是寒磣之後便同情心泛濫,不打算讓對方賠付了。

姑娘大半年的堅持,感動了小陳冰冷的心

修車錢要2000多一點,姑娘小林並沒有因為小陳的作罷而不把這件事放在心裡,要了小陳的聯繫方式之後,每個月都會打200塊錢給小陳,表示自己能分期付清維修的錢。這一舉動把在「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小陳給感動到了,認為小林是一個非常好,非常善良的好女孩。眼看著女孩快要還完最後的幾百塊錢,之後便再無理由產生交集的小陳,萌生了與她談戀愛,組成家庭的想法。於是便開始各種理由變著法的約女孩出來!

2011年 有情人終成眷屬,卻飛來橫禍

功夫不負有人心,一個好的開始大多數情況下都會產生一個好的結果,小林在小陳的死纏爛打+不要臉的攻勢下(其實最終還是小陳那顆真心感動了小林),終於同意了與小陳的交往。經過半年多的戀愛。倆人便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女方家裡要了20萬的彩禮便同意了這樁婚事。然而就在結婚後的第三天,按當地習俗是需要回門的,新人在一起回門的路上遇到了車禍。小陳輕傷,小林重傷。

新婚妻子變植物人,小陳盡心照料5年

小陳康復之後便開始悉心照料已成為植物人的小林,希望自己的妻子能有朝一日蘇醒過來。可是命運卻像是和小陳開了一個玩笑。隨著時間的推移,小陳內心的希望之火也越來越小。為了照顧自己的愛人又怕保姆照顧的不周道,只能放下自己手頭的工作,沒日沒夜的陪伴著小林。一個好好公司就這樣在短短2-3年裡面走向了消亡,不過也幸好小陳家的家底也算是豐厚。所以在經濟上負擔並不是很重。

2016年 小陳不堪精神壓力提出離婚,結果女方家人反對併到處宣傳小陳沒良心

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26歲的小陳也慢慢的變成了32歲的奔四一族,他也有權力追尋自己的幸福。在已經無法忍受看不到未來與希望之時,他向小林的家人提出離婚的請求並希望對方將小林給接回去,只是沒有想到遭到了對方強烈的反對:她已經和娘家人沒有關係了(當地的婚俗有潑水這一環節,意寓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要求小陳自己照顧 。無奈小陳只能到法院提出離婚,要求法院給予判決。只是沒想到這一舉動激怒了小林的家人,到處宣傳小陳是一個沒有良心的人,見到自己妻子變成植物人了就要拋棄。一時間這個城市當中的人都帶著一副有色眼鏡看著小陳,讓小陳的生活受到了極大的影響,有時候小陳會懷疑自己:「離婚,真的是我錯了嗎」

最終離婚成功,但條件卻是要求每月支付1萬元的治療與營養費用

最終,小陳還是把婚離掉了!代價卻是每月一萬元的治療費與營養費,對於當時的小陳來說還是拮据了一點。不過對於他來說,錢無所謂,沒有了可以再賺。本來離婚就不等於在小林這件事情上不給予照顧和經濟上的支持。只是沒有辦法再和別人合法結婚而已。同時小陳也表示自己有能力賺到更多的錢,再婚時也會和另一半講清楚自己為什麼要支付這一萬的費用,並不會因為再次結婚而中斷補償!

天意弄人,小陳的故事讓人感到唏噓!一對好好的新人結局卻成為了這個樣子。不過我們也不能從道德方面去譴責小陳,他已經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提出離婚也是大家能夠理解的事情!網友們,你們怎麼看待小陳要求離婚這件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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