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未穿指定領獎服,不妥
8月19日亞運會男子200米自由游決賽現場,泳壇名將孫楊表現出色:不僅是在比賽中穩拿金牌,賽後頒獎時看到五星紅旗突然掉下,孫楊的臨場反應也備受好評。但在頒獎典禮上,孫楊並未身穿安踏提供的中國代表隊統一服飾,而是身披自身代言品牌361°外套,以「西紅柿炒雞蛋」的形象上台領獎。(8月21日央視網)
孫楊在本屆亞運會上的表現確實值得肯定,不但連拿金牌而且在頒獎現場看到五星紅旗突然掉下後,主動向組委會相關人員提出要求重新舉行頒獎儀式,臨場反應可圈可點,但在頒獎儀式現場沒有按規定穿中國代表隊統一服飾,這就有點不妥了。
孫楊雖然是361°品牌的代言人,在廣告中隨你怎麼穿都可以,但在比賽和頒獎現場,應該穿中國代表隊的統一服裝。私人的商業行為確實重要,但國家的形象更重要。試想,運動員在比賽時跟自己隊的球員穿不一樣的服裝,游泳這一項目還算好,如果像排球、足球、籃球等比賽項目,可能會對別人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隊伍的整體形象。而且,在頒獎現場不穿中國代表隊的統一服裝,有點不倫不類,特別是如果頒獎時同時有兩位以上中國隊運動員領獎,更讓人覺得不舒服。
從2009年開始,安踏成為包括奧運會和亞運會在內的中國體育代表團官方合作夥伴。中國隊穿指定服裝,這雖然是代表團與服裝企業達成的一種商業行為,但這種商業行為也是必要的,一是服裝統一可以提升中國隊的形象,二是可以讓服裝企業給代表隊提供必要的服裝和經費,三是可以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可謂一舉多得。孫楊這種行為,顯然侵犯了合作商的利益,破壞了規則和底線,個人利益影響了集體利益。
實際上,現在一些運動員不遵守「規則」的情況屢有發生。像原國家隊游泳選手寧澤濤未經批准私自代言廣告,不服從國家隊競賽安排,拒絕參加接力項目資格賽,嚴重違反了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游泳協會相關規定。還有像今夏結束的世界盃中,就有球員因「喝錯飲料」「穿錯球襪」而被判47萬人民幣(每人)的罰款。
不管哪位運動員,既然進入了國家隊,就應該按照國家隊的有關規定行事,如果有不同的想法或者覺得一些規定不合理,完全可以通過相關途徑提出來,但在規則沒有改變之前就必須按現有規則執行,不能由著性子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怎麼干就怎麼干。如果大家都由著性子來,那國家隊還怎麼管理,那是對其他運動員的不公。如果所有的運員動在這種大型賽事上都穿自己代理的品牌服裝,那不全亂套了。
作為一位優秀的運動員,不能光有運動技能,更要有較強的政治和道德素質。不然,運動成績再優秀,都會把之前累積的形象給毀了。當然,國家隊要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運動員培養和管理機制。在對運動員進行運動技能培養的同時,也要對他們的日常行為等加強監管,使他們不但運動成績優秀,更在做人做事等方面經得起社會各界的檢驗。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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