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警惕!有一種「謀殺」叫做「濫用遠光燈」!

警惕!有一種「謀殺」叫做「濫用遠光燈」!

一個城市的素質與文明體現在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如今,越來越多的不文明行為被遏止,但是一種不文明、低素質的現象一直在延續,那就是肆意濫用遠光燈。

「眼睛都要被晃瞎」

「最怕晚上出門,開車的時候經常被對向行駛而來的汽車用遠光燈照射雙眼,眼睛的那種模糊程度就跟直視了燈管一樣。」說起濫用遠光燈,市民胡彬很憤慨,他表示,很多人根本不懂遠光燈的正確用法,這些濫用遠光燈的車主在他看來堪稱「奇葩」。「我最恨晚上開遠光燈的,眼睛都要被晃瞎,什麼都看不到,為了安全起見我都是減緩速度或者乾脆停下來等它過去。」市民王剛則告訴記者,現在還有一些車主竟私自改裝車燈,為了「閃」別人特意加裝了LED燈帶,在他看來,這種行為只能用「沒有素質」來形容。

8月15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直言:有一種「謀殺」叫做「濫用遠光燈」,引來不少網友評論點贊。網友「大王叫我來巡山」表示:「開遠光燈的,就是害人害己。」網友「思寒」表示:「呼籲相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另外從駕校源頭就要加強學員對於燈光規範使用的學習。」網友「折翅的唐老眼」坦言:「有時候素質決定了行動。」

路燈明亮車燈還閃

近日,記者蹲守中心城區多個路口發現,在城市道路上,即使馬路兩邊的路燈明亮清晰,還是有許多司機開著遠光燈。8月17日晚8點40分左右,天都大道與濱江東路交叉口處,記者在蹲守的近20分鐘時間內,有5輛私家車使用了遠光燈。這個時間段內,此路口人流量較大,不少散步的、帶著孩子遊玩的市民不停穿梭在馬路中央,往來行駛的車輛也較多。8點50分左右,當一輛私家車由南向北駛來時,遠光燈大開,記者也覺得很晃眼,此時,反方向的幾輛私家車均減了速。路過的一位大爺大聲呵斥:「有人在過馬路還開這麼大燈,什麼都看不見!」然而記者注意到,此時道路兩旁的路燈十分明亮。

8月18日晚,在徽州大道與洽陽路交叉口處,記者同樣看到行駛的私家車中有不少打開了遠光燈。8點30分左右,一輛私家車正欲變道,但其後面的車輛打開了遠光燈,致使這輛正欲變道的私家車遲遲沒有行動,只好減速,待後面的車輛上前才完成了變道。當晚記者又走訪了中心城區多個路口及路段,均發現了私家車濫用遠光燈的現象。

正確使用遠光燈

據了解,遠光燈迎面直射可致司機瞬盲3秒,以時速60公里計算,相當於盲行50米。有數據統計顯示,夜間的交通事故與濫用遠光燈有關的佔30%—40%,濫用遠光燈已經成為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隱患之一。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項規定,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第五十一條第三項則規定,在開啟路燈或者其他照明條件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啟遠光燈。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對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交警部門可依法給予記1分、罰款20至200元的處罰。

據悉,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不時會上路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市交警支隊宣傳科科長吳躍武說:「一般的城市道路上照明設施都比較完善,夜間行駛應使用近光燈。駕駛員如果開啟遠光燈,在遇到相對方向車輛時,會使對面駕駛員無法看清路面而做出判斷。因此不管是從交通法規出發還是從文明駕駛出發,車輛駕駛員都應該主動變換調整燈光,以免發生危險。」此外,記者了解到,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可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但霧天行車不要開啟遠光燈。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黃山日報 的精彩文章:

活該!流竄醫院偷「救命錢」竊賊落網獲刑!
回頭率100%!黃山驚現單車「婚車隊」!

TAG:黃山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