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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好了,你真的要像村上春樹一樣生活嗎?





想過一種「村上春樹筆下人物的生活」是一回事,「像村上春樹一樣生活」則是另一回事。

因為真實的村上春樹,還包括以下細節:不關心收入;鐵一般的規律生活;不吃中餐;不間斷的跑步;不抽煙;吃大量蔬菜瓜果;驚人的大量閱讀。




文 | 張佳瑋




有美國讀者寫過一個段子,說村上春樹的小說是如此構成的:



16.67%奇怪的夢境+4.17%耳朵+12.5%做飯+25%貓+8.33%古典樂+25%分裂的姑娘們+8.33%爵士樂。


我們自然可以補充幾句:還該有性愛,有威士忌,有奇妙的比喻……但的確,差不多了。










想過一種「村上春樹筆下人物的生活」是一回事,「像村上春樹一樣生活」則是另一回事。




相當多讀者樂意過一種「村上春樹筆下人物的生活」,即夢境、做飯、古典樂、爵士樂、獨立自強的姑娘們。


「村上春樹筆下人物的生活」是這樣的:






  • 讀書,聽爵士樂、古典樂及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美國流行樂;找到一個靠譜且養貓的酒吧老闆,或者一個愛講冷笑話的富二代哥們兒(「鼠」),或者其他能言善辯的朋友;



  • 找一份收入不那麼高但有充分空閑的工作,等著四面八方的朋友不斷到來,一邊跟你喝點飲料或威士忌,一邊跟你說自己的故事(《旋轉木馬鏖戰記》);



  • 也不必跟人扎堆,因為會有美麗且略話癆的姑娘(雪、胖女郎、由美吉、綠子、島本、笠原May、圖書館員、耳朵模特、雙胞胎,等等)來找你的;



  • 練好廚藝,因為姑娘們會跟你邊話癆邊吃飯喝酒,羊棲菜做的沙拉啦,味噌豆腐湯啦,炒香腸啦,會做點小菜,就夠姑娘們高興的了;當然還要養一隻貓;



  • 經常攪和進亂七八糟的事兒,但大體上平靜自持、自得其樂,利用了現代科技的便利獲得精神與物質享受,又能充分享受自我。





「像村上春樹一樣生活」則是另一回事。因為真實的村上春樹,還包括以下細節:

不關心收入;鐵一般的規律生活;不吃中餐(對,他不喜歡中式食物);不間斷的跑步;不抽煙;吃大量蔬菜瓜果;驚人的大量閱讀(他並不是只靠爵士樂和古典樂汲取寫作感覺的)。


這就是只見賊吃肉,沒見賊挨打。







買買買、一切細節都要按照村上春樹的生活來的小布爾喬亞主義,那是對村上春樹的誤解。





村上春樹的小說里,常有兩個女性:一個溫柔年長、性格偏內向,一個活潑年少且經常神神叨叨。前者基本代表過去的年代、已故的人,而且連接著黑暗,是暗之彼側;而後者相對代表著陽光爛漫的生之世界。




圖 /《挪威的森林》

 


在面對這兩個姑娘時,主角一般會與那個溫柔年長、性格內向的姑娘睡覺。你可以理解為,村上春樹似乎想用「與過去的女人睡覺」來完成「與過去的連接」。許多讀者大概也樂意過這種「有一個安靜內斂的妹子用來愛,有一個活潑跳脫的解語花一起聊天」的生活。


但現實生活里,村上春樹找到了一個太太,即肯接受他生活模式的、肯找老爸借錢跟他一起開酒吧的、肯一起抱著貓住在鐵道邊過窮日子的、肯給他打理日常生活的、肯讀他的小說而且經常提意見(《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結尾改了六遍)的妻子。那就是村上春樹的夫人陽子。






雖然在村上春樹的小說里主角很少有妻子,有了妻子也是離婚收場,或者乾脆跟主角生活交集少、情節出場不多(《國境以南 太陽以西》《奇鳥行狀錄》),但他的現實生活,很大程度上,是他和妻子陽子共同構造的。


當然,無所謂啦。讀一個人的書,並不意味著就得成為主角那樣的。只是中國讀者對村上春樹一直有所誤會。他筆下的自己,大體上還保持著上世紀60年代那種學生范兒,即一個不介意孤獨的主角,樂滋滋但也不以此為傲,平靜地過著自己的日子。如果將他這種不在意現代物質生活和消費主義(參考《舞!舞!舞!》)的離群索居風,當成買買買、一切細節都要按照村上春樹的生活來的小布爾喬亞主義,那就真是南轅北轍了。


所以,真心喜歡村上春樹的人,大概是這樣的:

不介意自己一個人待著,能用簡單的生活方式找樂子;吐槽他人的話,會留七分不說;對大多數事情,可以做到「好吧,這事不太讓人高興,不過就這樣吧」;對消費主義無感。










相比於前輩作者,村上春樹是個更美式的小說家。




村上春樹本身是個很好的、中短篇好過長篇的小說家,而且態度頗為嚴肅——可惜貼給他的標籤,大多偏頗。明明他寫過《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那樣的結構佳作,《奇鳥行狀錄》那樣的反戰抨擊政治小說,青春四部曲(《且聽風吟》《1973年的彈子球》《尋羊冒險記》《舞!舞!舞!》)那樣的青春小說,轉型到反右翼、反思社會的小說,以及一大堆精妙短篇——像1995年《奇鳥行狀錄》里,居然涉及諾門罕戰役後蘇聯戰俘營、日本右翼選舉這些話題,但人們談及他時,每每掛上《挪威的森林》《1Q84》以及《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好像這點東西就是他的代表作似的。








村上春樹的寫作技巧,不算很日本。論到「和風」,則老一代的谷崎潤一郎、芥川龍之介,長他一輩的川端康成、三島由紀夫,都比他風味濃郁,更有「這玩意兒一望而知是日本作品」的辨識度。相比於前輩作者,村上春樹是個更美式的小說家。生活方式上,他讀大學期間就籌謀爵士樂酒吧,29歲才出道寫小說,又搞翻譯,數十年如一日地跑步。他遲至26歲才大學畢業,在短篇小說《計程車上的吸血鬼》里,他曾自嘲過「大學上了七年之久」。他和太太結了婚,貸款500萬日元開酒吧,直到30歲時關張。這段生活,在《且聽風吟》《1973年的彈子球》《尋羊冒險記》里都描寫過。《國境以南 太陽以西》里,男主角乾脆就是開爵士酒吧的。


這樣一段很美式的生活,使得村上春樹對美式品位和美國作家甚為推重——至少在早期是這樣的。實際上,如果要討論他早年的風格,很難脫開

斯科特·菲茨傑拉德、雷蒙德·錢德勒和雷蒙德·卡佛

這三個人。







他小說里許多人遭受傷害的方式,都是失去記憶與感覺。




村上春樹在他作品裡,不止一次提到菲茨傑拉德。《且聽風吟》里,談及虛構的作家「哈特費爾德」時,就列了菲茨傑拉德與之比照。《挪威的森林》里,永澤和渡邊這對男一號和男二號,就是通過菲茨傑拉德開始對話的,言談之間,直接把菲茨傑拉德封神。





腰封勞模村上春樹




《且聽風吟》的許多部分都可以看作對菲茨傑拉德的致敬。尤其是末尾,「我」離開爵士酒吧,上長途車看海岸燈滅,「一切一去杳然,無人可捕獲」,時光拋擲,茫然若失,其風味和《了不起的蓋茨比》結尾處尼克的海灘獨白絕似。在《且聽風吟》《1973年的彈子球》《尋羊冒險記》的前半段,村上春樹總在呢喃著一個很菲茨傑拉德的主題:菲茨傑拉德在告別他的少年時光,村上春樹在告別他的海邊故鄉(《尋羊冒險記》里被填埋了的海、《1973年的彈子球》里的「宇宙飛船」號彈子球機)和「二十歲的年代」。


村上春樹1979年寫完《且聽風吟》,1980年完成《1973年的彈子球》。那時他的風格清麗洗鍊,但已隱約出現這個主題:「被過去時光吸噬進黑暗之中的往昔」。同時期的短篇,如1981年的《義大利面之年》《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遇到百分之百的女孩》,他更喜歡擺弄「個人情懷+回憶」的路數。


到了1982年,他完成《下午最後的草坪》時,已經露出了一些「彼側的陰暗」。小說中,主人公為某中年婦女除草,受邀去觀看她女兒的房間,在端詳這個「主人不存在」的房間時,筆觸間滲透著陰森味道。1983年的《燒倉房》,他點到了這個主題:「那些被黑暗暴力吞噬掉的、不被注意的人」。也就是這一年,《尋羊冒險記》出版。


村上春樹後來喜歡雷蒙德·錢德勒。他讀了十幾遍《漫長的告別》,2006年親自把它譯成日文。對照《舞!舞!舞!》和《漫長的告別》,有個顯而易見的細節:《舞!舞!舞!》里主角被「漁夫」和「文學」兩個警察帶去訊問的經典段落,可以類比《漫長的告別》里特里·倫諾克斯失蹤時,兩個警察闖到馬洛家來敲門的情節——根本就是致敬段落。兩部小說里的兩位男二號,同樣身處富貴,同樣對之厭倦不堪,喜歡沒事來找主角喝酒、發牢騷的五反田和特里·倫諾克斯,嗅來也不無相似之處。





村上春樹:薦書不收費


村上春樹自己也說過,《1973年的彈子球》寫完後,他有過選擇,然後就是《尋羊冒險記》。在我看來,這個過程可以推演為:他從菲茨傑拉德轉向錢德勒。《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風格類似,清新、抑鬱,略微有他後來招牌的「彼側之空虛」的意境,但大多還是在和流逝的時間對抗。而在《尋羊冒險記》和《舞!舞!舞!》里,主角開始行動起來,開始有類偵探小說的味道,各類村上春樹式的想像力、黑色幽默和比喻也出來了。《尋羊冒險記》和《舞!舞!舞!》里的第一人稱男主角,都不是省油的燈:日常的冷硬幽默,到處溜達,與其他勢力對抗,有碰撞,有鬥智。類似細節,都像是複製了錢德勒筆下的偵探馬洛。


村上春樹喜歡卡佛的事盡人皆知。「極簡主義」也早被說濫了。換個角度想,卡佛的小說有一個特色:《大教堂》《真跑了那麼多英里嗎》都試圖從現實開始,逐漸過渡到一個近於虛空的情境。《大教堂》結尾尤其如此,主角就坐觀他人慢慢把現實感抽離,反客為主,進入一種虛空領域。卡佛在其唯一一篇描寫父親的小說里,也用過此手法:結尾處,大家都開始念「雷蒙德」這個父子通用的名字,死者彷彿蕩漾在生者之中。這種玄空、與死亡連接的彼側世界,恰好是村上春樹所喜愛的。


如是,村上春樹早期、中期的大多數小說,可以歸納為一個類似的故事:一個「不合時宜」的、守舊的、懷念著早年故鄉海灘風景和故友的、不喜歡大城市現實主義冷酷面貌的、性格獨立的、愛耍冷幽默的主角,對抗著一個黑暗的、現實的、狡猾的、龐大的、吞噬時光的、帶有死亡陰影的、填海造陸把一切美好舊時代事物吃掉的、資本式的、暴力的大傢伙。


村上春樹小說的一個主題是:記憶。他小說里許多人遭受傷害的方式,都是失去記憶與感覺,「記不得死去人的面孔」「記不得自己的名字」。有些記憶並不美好,但他要保存下來。這,多少就是他的倔強了。


 




本文首發於《新周刊》第5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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