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雨棚在什麼情況下不算違建
家居
08-24
相信大部分朋友家裡都會有一個露天的陽台,在搭建一個露台雨棚即可營造一個更舒適的室外空間。在陽台晒晒衣服,晒晒被子或偶爾在風起時,捧一本書去到陽台,坐在吊椅上一邊享受微風,一邊享受故事。但是往往事情會出現以外,在城管的管理下,一些客戶已經安裝好的露台雨棚也被強拆掉,而準備安裝露台雨棚的朋友迫於城管的管理壓力下也放棄了這個想法。問題來了:露台雨棚在什麼情況下搭建不算違建呢?
第一點:雨棚搭建的地點如果位於消防通道上且高度地域4.5米則算違建,存在隱患是必須要被拆除的。
第二點:不能影響城市美觀,即是處在沿街房屋,私自搭建露台雨棚或者窗戶雨棚,影響城市形象,則算違建,也是必須要被拆除的。
第三點:不能影響妨礙別人的生活,即影響採光、視線、通風、晒衣等。
第四點:雨棚不能搭建在兩側結構上,只能安裝在一側結構上。
第五點:不能影響小區的整體要求,一般小區也都統一的是一種風格的建築,私自搭建即影響整體小區的美觀。
以上五點,第四點排出掉後,剩下四點如果自己不違反的話,搭建露台雨棚是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