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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的學科屬性及歷史演變

原標題:地方志的學科屬性及歷史演變



在中國方誌發展史上,關於方誌學科屬性的爭論似乎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多少年來,人們往往著眼於方誌的局部探討——即方誌歷史化、方誌地理學等,而忽視其本質特徵,也就是方誌本身的價值追求。宋朝以後把方誌提到「一方全史」的高度,極力追求方誌內容的系統化、完備化。直到民國時期,方誌工作者才不斷用現代學科觀念來審視、判定和改造方誌,但是仍然或多或少地受到歷史的局限。當今,知識文化跨學科研究已成為必然,方誌與各學科密切聯繫的同時,更加註重追求多學科綜合,全面記述風土人情的自身特色。

地方志的起源之辯——「職方」與「外史」


自古以來,每當提到方誌起源時,人們渴望能從古籍典章中找到依據或答案,或說源於《禹貢》,大部分學者認為源於《周禮》。但是,也有人不同意這種說法,認為方誌應源於周官職方,還有一些人認為方誌出於周官外史。宋人司馬光提出:周官有職方、土訓、誦訓之職,掌道四方九州之事物。《四庫全書總目》稱:「古之地誌,載方輿、山川、風俗、物產而已,其書今不可見。」這就說明方誌應為地理。然而,很多學者不以為然,認為方誌由來已久,發源於《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是一國之全史。這些觀點莫衷一是,各抒己見。源於「職方」成為方誌屬於地理的依據,源於「外史」成為方誌屬於歷史的證明,從而形成方誌「史」、「地」之爭的焦點。


方誌無論是源於「職方」還是源於「外史」,都應完整、準確地理解《周禮》的原意。《周禮》不但詳細記載了周朝的官制,同時對政治制度也做了大量的設想和勾畫。雖然有些內容交叉重疊,頭緒不是非常清楚,但是就官制而言,則體現了一種認識各種不同政治區域有關情況的政治追求。其中既有方誌職方所掌之說,也有方誌源於外史所掌之論,仔細探究原委,周朝文化禮教雖然比較發達,然而,由於社會和歷史的局限,各種分工無法達到特別細緻規範的程度,當然對於各地環境和社會情況的認知也不是一官所掌。


《隋書?經籍志》記載:「借者先王之化民也,以五方土地,風氣所生,剛柔輕重,飲食衣服,各有其性;是故疆里天下,物其土宜,知其利害,達其志而通其欲,齊其政而修其教。周則夏官司險,知山林川澤之阻,達其道路;地官誦訓,掌方誌以詔觀事,以知地俗;春官保章,以星土辨九州之土地;秋官職方,掌天下之圖,蓋總以為史官之職。」這就說明《周官》外史掌天下之志,則諸侯史記兼而有之。自公卿諸侯至於群士善惡之跡畢聚史職,窮則側陋之士,言行必達,一切皆有史傳。

無論是解說地理類,還是雜傳人物類,都涉及一定的方誌內容,且與後世方誌相符合。所以,記地、述人、職方、外史均與方誌相關,不能簡單界定職方和外史。周朝的司險、誦訓、保章等也掌知地方情況,包括司會、形方、訓方之類都對方誌有所涉及。如果以一官之守或一面之情來闡釋方誌的起源與性質是片面的。司馬光提出,修志是「為書以述地理」。而這一地理則是:凡其廢興遷徙及宮室城郭坊市第舍、縣鎮鄉里與先人之遺迹、人物之俊秀、守令之良能,無不備載。《輿地廣記》中也提到,所有史官之作,與夫山經地誌,旁見雜出,莫不入於其中,庶幾可成一家之言,備職方之考。可見,當時的外史與職方、史學與地理並沒有一條嚴格的界限。


元明以後關於方誌源於《周禮》的說法在不同典籍中時有出現。但是,已經不局限於史地的簡單劃分,而是追求志書的多源性和全面性。《書》存《禹貢》,周紀職方,春秋諸侯有國史,漢以來郡國有圖志。圖志兼記言記事之體,自山川物產、民俗政教、沿革廢置、是非善惡、吉凶禍福,無不當載。人們普遍認為,國有史、地有志,至周大備,職方所司,外史所掌。清人王士禎拋開職方與外史之爭,認為,志一方、一郡、一邑之故而己,《禹貢》所記山川田賦、《周禮》所載地圖方誌、《史記》八書、《漢書》十志「皆方誌所本」。這就完全取消了職方與外史的界限,同時也說明方誌並沒有源於地理和源於史書之別。


地方志的一貫追求——「全面」與「及遠」


全面認識各地的不同情況始終是地方志一種明確的追求。從西周到戰國,再到兩漢至隋唐,地方志在探索中不斷發展。這一時期的主要志書形式有圖經、地記和郡書等。郡書以記人為主,地記、圖經以述地為主,這就導致了該時期志書的「記人」與「述地」二者分離。郡書因為單記人物,有了亦人亦史的性質,所以被一些目錄列入了「雜傳」或「雜史」類。而地記和圖經以地理沿革、山川利害、貢賦物產為主要內容,從而被用作「地理」或「地貌」的證據。特別是圖經,因以地圖為主,則完全被納入地理書的範疇。


宋元時期,隨著文化的進步與發展,方誌屬於歷史的觀點漸漸成為主流,但以圖經、地記為範式,主張方誌為地理書的亦不乏其人。然而,持方誌是歷史的學者卻認為圖經不具備方誌性質,不過是標明地理位置而已。可以說,記人與述地是某一歷史時期部分志書的特點。如:《臨海風土記》、《陽羨風土記》以風土為主要內容;《南陽風俗傳》、《陳留著舊記》則以人物作為記述對象;《交州異物志》記物產、《洛陽伽藍記》記寺廟道觀等。這些著作單記地方的某一方面,因而被視為地方志書。但是,其中有些著作因為只對某一方面進行描述,又兼有其它著作的某些性質,則往往被列入雜傳類,而有些如《洛陽伽藍記》,由於只記寺觀而認為它不是志書。這種志書的不完備性、不規範性是其探索與發展過程中的普遍現象,不能以此為依據說明方誌的史地之別。

伴隨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全面認識和記述地方情況的社會需求日益凸顯,並不斷成為人們追求的學術方向。《隋書?經籍志》中記載:武帝時,郡國地誌固已存在,而史遷所記,但述河渠而已。劉向略言地域,張禹使屬朱貢條記風俗。班固因之作地理志,其州國郡縣,山川夷險,時俗之異,經星之分,風氣所生,區域之廣,戶口之數,各有彼敘。此後載筆之士,不能及遠,但記郡名而已。其州郡及縣分野封略事業,國邑山陵水泉,鄉亭城道里土田,民物風俗,先賢舊好,靡不具悉。這段論述反映了社會上對部分史志書簡化地情記載的做法不滿意,一些作者因其經歷,記述地方的某個方面有其意義,但不能成為一家之體。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從人、地兩個方面看待志書的傾向。


《隋書》之前,有一些作品如:三國時期的《三巴記》,不僅記沿革、水道之類,對地方郡的情況也有記載。晉代的《華陽國志》,于山川地理、政治興亡、人物民族、大姓地望,均著於書中。陳壽《益部奢舊傳》縱論古今,並不限於人物。羊玄之《洛陽伽藍記》自序稱,著撰園林、歌舞、興亡之事,以寓褒譏,又非徒以記伽藍而已。劉知幾雖以記山川、風俗、物產為地理書見長,但早已突破了人地風情的範圍。他提出了這些書的本質特徵:即各志其本國,足以明此一方。這一特徵本身也是方誌的追求目標,其宗旨是全面、深刻、具體。所以,自兩漢起,志書已打破記人與述地、地理與史書的界限。元朝的志書,圖以知山川形勢,志以知語言土俗、博古久遠之事。特別是所記人才消長、社會盛衰、古今文化事實之故,更是全面周到,真可謂上可以明教化之得失,下可以通治道之無窮。


方誌是記某一地域歷史、地理、風土、社會經濟等內容的著述,長期以來,人們注意到了兩漢至隋唐方誌記人述地的分途,並以其某一方面的特點作為判定方誌性質的依據。但是,在各種方誌分別發展的同時,自戰國以來人們對全面認識地情的追求一直在演進。人們已經認識到某些地情記載的缺陷和不足。從整個方誌發展史看,這種全面及遠的學術意識追求是佔主流的,從而打破史與地的分野,不斷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方誌。


地方志的涉獵範圍——「一國」與「一方」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明確提出,古之地誌,載方輿、山川、風俗、物產而已,其主要原因是將古代的《禹貢》及圖經作為志書的範本。《大清一統志凡例》則認為,輿地之書起於《禹貢》,所載山川、疆域、土壤、貢賦,蓋簡而盡矣。後班固有《地理志》,范蔚宗有《郡國志》,方輿之記,無出此外。按照這種說法,志書無外乎「載方輿、山川、風俗、物產而已。」清代學者在評價《太平寰宇記》時指出,地理而外又編入姓氏、人物、風俗數門,為該書的短處。如果以此編定志書,必然體現出較明顯的地理性。

紀曉嵐的《安陽府志序》與《四庫總目》的說法明顯不同。紀昀提到:「志方域者惟《禹貢》《周禮》為可信,然古文簡略,弗詳盡也。志地理者始《漢書》,今之志書實史之支流。」然而,一代之地誌與一方之地誌其體例又不相同。修地誌者,以史為根基,而不能全用史。與史相出入,而不能離乎史。也就是說,當時的方誌已不是單記方輿山川物產的地理書。志方與地理不同,一代之地誌是指斷代的紀傳體史書中的地理志,可稱為一國之志。一方之地誌是指記載某一地方的志書,如府州縣誌之類。


「一國之志」的全國性總志是最早的一種志書。《貞元十道錄序》中提到,自夏書禹貢,周官職方,漢志地理,繼有其書。也就是說,幾乎所有朝代都有反映全國政區情況的志書出現。如《十三州志》、《元和郡縣誌》、《太平寰宇記》、《元豐九域志》。元明以後,各代均有《一統志》的編寫。這其中又有志書的變體「地圖」和「圖經」的產生。由此出現方誌、總志、圖經三者並存、各有其用的局面。這些志書記述的重點均在於版圖地理,目的在於「灼知天下扼塞形勢、封域戶口、兵民財賦之要」。


宋代學者已經認識到全國總志因為舉天下之經而修定之,所記不得不簡,這是總志特點所決定的,而郡縣誌則相對靈活詳略自如。由於總志簡略且側重於政區地理,因此當代很多歷史地理學者認為,全國總志不是方誌。全國性總志與地方志書是志書中兩個不同的類別。只能說二者在發展過程中有很深的淵源。但是,全國性總志的內容主要傾向於政區版圖,有很大的地理化傾向,這與追求全面性的地方志書有所不同。可以說,全國性總志只是方誌中的一個類別,如果以總志的地理特徵為依據,把方誌簡單定為地理書,既不客觀,也不穩妥。


隨著方誌的發展,全國性總志亦有一種求全化趨向,但因容量所限,始終無法與地方志書相比。一國之志始於《漢書?地理志》。因為《漢書?地理志》記載了各郡國的情況,因而有些論者以此作為方誌的源頭之一,有的以此作為方誌地理說的依據。其實一國之志只是斷代的紀傳體史書的一部分。在紀傳體史書中,政事、人物等內容各有所歸,地理志不過是用於記述一代區劃及各政區簡況,與方誌內容截然不同。所以,「一國之志」與「一方之志」並非一回事,二者之間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方誌的科學分野——「衡定」與「改造」


20世紀後,西方學科體系進入中國,不斷衝擊著傳統的方誌理念。方誌屬於歷史學還是地理學的爭論在新的背景下跌宕起伏。一種新的學科尺度衡定著傳統的學術問題,同時,國學同仁竭盡全力挖掘傳統學術資源來適應新的方誌發展,從而出現「衡定」與「改造」並行的局面。新標準科學趨新,老方誌振作內蘊,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推動地方志的進步與發展。正如著名學者黎錦熙說的那樣,居今日而修方誌,決非舊志之旨趣及部門所能涵蓋。因此,民國時期的方誌已經進入新的學科軌道。尤其是以梁啟超為代表的一批著名學者掀起提倡「民史」,反對「君史」;提倡「進化史」,反對「循環史」;提倡「群體史」,反對「個人史」的史界革命,對方誌的分野產生了重大影響。很多學者把方誌作為史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來探討,並將方誌與地方史相提並論。認為歷史記載、研究人類進化現象,而地方志,也必須為研究一方人類進化現象服務。所以,作史須注重社會關係、民生需求,方誌既為地方之史,應是記載此一地方生育長養之序程。這就把方誌完全劃入史學範疇,並在此基礎上改造方誌。如傅振倫說,志猶史也,近世且有科學化之趨向,今之修志,其必以社會體相之,志書重心已經明確。


在史學界的努力下,方誌建設有了新的突破,地理學界也戰旗高舉,奮力將方誌學納入自己的範疇。他們主張:觀察地理事實的各方面稱為區域地理,這是我國的固有名詞,也就是方誌學。然而,這種觀點受到社會的強烈反擊。大家普遍認為,方誌重在人事,若以地理言之,不僅失方誌本意,就方誌涉及的範圍也將過於狹窄。所以,志屬地理必然限制方誌內容,這讓方誌的追隨者無法接受。


近代方誌性質的爭論始終沒有停止,有人要求用西方尺度「衡定」,有人主張立足本土「改造」。然而,強調擴大方誌的內容範圍,要求方誌觀照社會的呼聲越來越高,這一方面與傳統方誌的學術追求暗中契合,另一方面也適應現代科學的快速發展。其本身就是方誌理論的一大進步,使貫穿整個方誌史的完備化追求和兼容並蓄的趨勢得到極大程度的實現。


方誌的對象是各區域地方,而每一區域地方都有包括自然與社會兩大方面難以窮盡的萬事萬物。要科學地記述這些事物,反映地方的各種情況,必須有包括地理、歷史、社會等諸多學科在內廣泛參與。致使交叉學科人才及帶著不同學術背景的學者進入修志或研究方誌的行列。從而,在方誌發展的同時,也極大地推動相關科學的發展變革。


毛澤東指出,科學研究的區分,就是根據學科對象所具有特殊矛盾性。恩格斯認為,每一門科學都是分析某一個別的運動形式或一系列互相關聯和互相轉化的運動形式。所以,方誌自產生之日起,便有全面反映區域情況的學術追求。其實,學科之間並無嚴格的「楚河漢界」。在很長時間內,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間的推移,各學科間交相輝映,取長補短,決不能因為方誌與歷史、地理、社會的聯繫而將其簡單地歸入其中之一,也不能因為方誌有著獨立的學術追求而割斷它同歷史、地理和社會的聯繫。地方志是一個以地方為對象、兼容借鑒多種學術手段、方法及成果的綜合性記述體系。方誌發展的規律是方誌系統內部結構相互聯繫、作用的反映。認識方誌系統內部結構及紛爭,可以預見和充分發揮其功能,從而結合需要,改變結構,實現對其利用和改造,使方誌事業伴隨中華民族生生不息、永無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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