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二審加刑至25年罰金200億,真要讓她老死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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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當地時間8月24上午10時,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刑事4部開庭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進行二審(上訴)宣判,在朴槿惠本人缺席的情況下,法院二審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罰金共計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2億元)。
此前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朴槿惠,在一審判決中,法院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罰金180億韓元,此次二審加刑1年,漲罰金20億韓元。
在二審審判過程中,朴槿惠國選律師團與檢方的主要爭論點在於「三星賄賂供與」部分。一審中,法院判決認為「三星集團給予英才中心的後援金」不屬於賄賂,但在二審中法院將之認定為賄賂。法院判定: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因繼承權等問題向朴槿惠進行了暗示性請託,但並未認可檢方指控的因其他問題而存在的暗示性請託。
在三星對崔順實之女鄭維羅的競馬支援方面,刑事4部判決結果與一審判決結果有所出入。與一審判決「有罪」不同,二審中法院判決認為韓國企業浦項制鐵、現代集團、樂天集團等相關職權濫用罪名不成立。
朴槿惠生於1952年2月,現年66周歲,在無赦免或減刑的情況下,如果朴槿惠服刑期滿,其出獄年齡將為9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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