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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鳴:擊椎生絕非唐璆,而是蔡鍔——與曾業英先生商榷(三)

原標題:爭鳴:擊椎生絕非唐璆,而是蔡鍔——與曾業英先生商榷(三)



蔡鍔,字松坡,別號擊椎生

3.關於唐璆法政和外交知識的問題。如上所引,曾先生在介紹擊椎生時說:「他還是一個精通法政知識的人,不但熟悉一般國際、國內法,還通曉行政、商業、交通、金融等方方面面的專門法。……只要瀏覽一下他長達6萬餘字的《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一文,看看他是怎樣試圖利用各種法律知識,挽回清廷和雲南官吏喪失的鐵路、礦產、領土、司法、關稅、商業、行政、郵政、金融、貨幣等權益就一清二楚了。」對於蔡鍔,曾先生則認為,他「無專門學習地理、法政學的經歷」,「很難想像他能將……大量法政知識寫入自己的詩文之中」。並斷定:「蔡鍔留日期間雖也研究過『政治哲學,並補習普通科學』,還編譯出版過《國際公法志》,但也不能因此就認定他一定具備多麼廣博的法政知識,完全能夠寫出那些大力維護雲南、廣西相關權益的文章。因為擊椎生文章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識,不但有國際法,還有廣泛的礦業、金融、宗教、商業等國內法,遠遠超出了蔡鍔《國際公法志》的內容。」這也是曾先生否定蔡鍔就是擊椎生的主要理由之一。那麼,唐璆的法政知識如何呢?曾先生在上引前後兩次介紹唐璆經歷時,都言之鑿鑿地說,唐璆1906年下半年逃亡日本之後才「開始學習法政知識」。讀者從中一定不難看出,曾先生在這裡開了一個天大的國際玩笑:


眾所周知,早在1898年的湖南時務學堂學習期間,蔡鍔就在乃師梁啟超、唐才常的影響下,開始鑽研國際公法。1899年,蔡鍔應梁啟超東渡日本留學後,為了救國救民,蔡鍔繼續研究國際法學,並利用其1900年至1901年協助梁啟超編輯《清議報》並先後任「瀛海縱談」、「譯書附錄」兩個專欄主筆之機會,先後發表了《英德協商》《英俄法之海權》《孟魯主義》《外交》《人道乎抑人道之賊乎》《觀俄》《東洋之大外交家》《將來之支那》《支那人之特質》《平和者歐洲以內之平和也》等40餘篇涉及國際法學和中國外交問題的時評、政論文章。1901年,為了使國人認識「吾國之地位與夫列強對我國之情形」,蔡鍔又翻譯了6萬餘字、涉及東西方列強侵略包括雲南、廣西及西江流域在內的中國各地並迫使清政府與之簽訂的各種不平等條約的《支那現勢論》。1902年,為了介紹和普及國際公法知識,蔡鍔又編譯出版了對中國近代國際法學發展產生過重要影響的《國際公法志》(詳見資料一),其中又大量涉及列強迫使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筆者不禁要問曾先生,鑽研了國際法學和中國外交問題達七八年之久的蔡鍔寫不出《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這樣的文章,而學習法政知識不到半年的唐璆竟然就能寫出「不但有國際法,還有廣泛的礦業、金融、宗教、商業等國內法」的「長達6萬餘字的《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一文」?!難道唐璆就是竟能在不到四五個月的時間內既精通國際法、又精通國內法、還精通中國近代外交史的超級「學霸」,而早已精通國際法知識和熟悉列強迫使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蔡鍔於1902年之後的四五年時間裡一直在「發獃」嗎?這在邏輯上說得通嗎?這就清楚地表明,曾先生不僅邏輯極度混亂,而且是在蓄意「貶蔡揚唐」! 所以,曾先生只是聽別人說唐璆1906年到日本後才開始學習政法,竟然連唐璆在日本上的是哪家政法學校、學的是什麼課程,師從何方人士等問題都沒弄清楚,就斷定到日本學習政法不到半年的唐璆「是一個精通政法知識的人,不但熟悉一般國際、國內法,還通曉行政、商業、交通、金融等方方面面的專門法」,未免過於草率、過於武斷了吧!


與此同時,為了證明唐璆具備與擊椎生相當的研究外交問題的水平和能力,曾先生還說:「唐璆這時最為關注的時局問題是什麼呢?恰恰也是外交問題。他在致梁啟超的信中說:『近日時勢所最當研究者,與數十年來與外人交涉掌故,不知以何書為好?懇指示數種,即當購閱。』可見,擊椎生與唐璆這時都很關注外交問題,因而不能排除擊椎生《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一文,就是唐璆當時研究外交問題的成果之一。」在這裡,曾先生又是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從曾先生上引唐璆致梁啟超的信來看,唐璆寫此信的時間,《唐璆文集》標註的是「光緒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換算成公曆應為1908年2月22日(關於此信時間,筆者查考後認為應為1908年4月21日或5月21日,詳後)。而擊椎生的《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在《雲南》雜誌第四、五、六、八、九、十一、十二號上連載的起止時間為1907年2月13日至1908年2月28日。也就是說,到1908年2月28日,擊椎生的《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未完)一文已在《雲南》雜誌連載完畢。而此時,唐璆才開始注意外交問題,並向梁啟超請教該讀之書。這比擊椎生開始在《雲南》雜誌上連載《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一文,整整晚了一年的時間。這樣一來,曾先生所謂「不能排除擊椎生《雲南外交之失敗及挽回》一文,就是唐璆當時研究外交問題的成果之一」的斷言,無異於痴人說夢。


4.關於唐璆回國的問題。對於擊椎生1907-1908年在向《雲南》雜誌投稿時人在何處的問題,曾先生十分肯定地說:「擊椎生當時並不在國內,而是在日本向《雲南》雜誌投稿」。「擊椎生當時不在國內而在日本是肯定無疑的」。為了證明這一點,曾先生還從擊椎生在《雲南》雜誌上發表的文章中找出一些佐證:

他(唐璆)在一篇文章中談到設立銀行及制幣局時說,開辦銀行,製造貨幣,固非倉猝可以就緒,但是,如果『滇吏實心舉辦』,『速派學生來東學習,限以兩年卒業,學成回滇』,自然也就不用『依賴外人』了。又如他在另一篇文章中說:『近得內地來函,言粵東團體,外強中乾。』前文所說『速派學生來東學習』,意思很明白,就是要雲南地方官迅速選派學生到日本學習金融、銀行知識。如果擊椎生不是在日本而在國內,是不可能採用『來東』這一說法的。後文所說『近得內地來函』,值得細究。


同時,曾先生在文章中還批評筆者說:


眾所周知,蔡鍔1904 年10月24日從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畢業後隨即回到了國內,這時正在廣西從事編練新軍的工作,那麼,斷定遠在日本的擊椎生就是正在國內從事編練新軍的蔡鍔自然就難以成立了。僅憑這一點,就足可認定擊椎生不是蔡鍔,其他任何『考論』都是多餘和毫無意義的。對於擊椎生在其詩文中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這一事實,不知鄧江祁何以在考論蔡鍔『筆名』和編輯《蔡鍔集外集》時竟然如此失察?難道沒有仔細研讀這些文章?


從以上引文看,關於這個問題,曾先生又有兩個重大失誤。第一,自相矛盾。曾先生一面一口咬定「擊椎生當時不在國內而在日本是肯定無疑的」,一面卻又在文章中多次拿擊椎生於1907年7月發表在《雲南》雜誌第7號上的《回國有感》(詳見資料二)一詩來「說事」,還進一步作了發揮道:「擊椎生在這裡說他歸國回「有亭深竹里」的故鄉時,途中能看到洞庭湖沿岸『萬山葉落』的秋色,說明他返鄉須穿越洞庭湖,表明他的家鄉在湖南」,以證明唐璆與擊椎生的經歷「存在高度的一致性」。但曾先生在說這些話之時,竟然連對這首詩的題名《回國有感》也沒有仔細研讀,竟然一轉身就對擊椎生1907年之前就已經回國的事實忘得一乾二淨,還斷定「擊椎生當時並不在國內」!擊椎生《回國有感》一詩,不僅充分說明擊椎生當時並不在日本,而且從其回國之後又「戎馬歷邊城」,從而「有感」而發這一點來看,也說明擊椎生回國的時間確已不短了。對於擊椎生在此詩的題名中就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回國」這一事實,曾先生居然如此失察?!所以,曾先生一邊斷定擊椎生「並不在國內」,一邊又說擊椎生歸國途中看到這、看到那,豈不是自己一邊說一邊又狠狠地打自己的嘴巴?第二,牛頭不對馬嘴。既然擊椎生1907年之前就已回國,那麼與他經歷「存在高度的一致性」的唐璆也應已經離開日本回國了。我們再看上引曾先生介紹唐璆經歷的兩段文字,其中只有其1906年下半年逃亡日本的記載,根本就沒有其1907年之前回國和「戎馬歷邊城」的經歷。這能說唐璆的經歷與擊椎生的經歷「存在高度的一致性」嗎?這是曾先生嚴重失察,還是意識到了什麼而有意隱瞞?實際上,僅憑擊椎生1907年之前已經回國這一史實,就足可認定擊椎生不是唐璆,曾先生所謂擊椎生與唐璆「存在高度的一致性」的觀點也好,「八九不離十」的結論也罷,其實早已不攻自破了。


再說,曾先生從擊椎生文章中找出的那些「佐證」,筆者不僅早就注意到了,而且還可為曾先生提供更多類似的例子。例如,擊椎生在文章中經常說「我滇人」、「吾滇」,等等。難道憑這些例子,就可象曾先生認為的那樣,認定擊椎生真的就是滇人嗎?當然不可以。筆者曾有意在《蔡鍔集外集》中,將擊椎生分別於1908年2月在日本出版的《雲南》雜誌和1909年2月在南京出版的《南洋兵事雜誌》上發表的《佛國陸軍之腐敗》一文後所加的按語對照排出,目的就是讓細心的讀者從中發現擊椎生在後一次按語中對個別文字的改動,進而窺探出擊椎生身份的一些「破綻」。曾先生不是從中讀出了擊椎生不是雲南人,而是湖南人的信息了嗎?擊椎生既然不是雲南人,為何還在文章中反覆說「我滇人」、「吾滇」呢?筆者以為,這正是擊椎生的高明之處,因為這樣說更能增強文章的親和力,引起滇人的同情與共鳴。我們在與別人說話時,為了拉近與對方的距離,不也經常對對方說「我們」、「咱們」嗎?所以,曾先生從擊椎生文章中找出的那些「佐證」,正是擊椎生為了某隱瞞自己身處國內和真實身份而施放的「煙幕彈」,反映了擊椎生豐富的對敵鬥爭經驗和高超的對敵鬥爭藝術。

5.關於唐璆1913年經歷的問題。曾先生在上引第二次介紹唐璆的經歷中說:「1913年蔡鍔離滇赴京後,辭歸故里湖南。」不知曾先生此說何據。曾先生應當知道,蔡鍔是1913年10月上旬離開雲南赴北京的,那麼照曾先生的上述說法,唐璆也是1913年10月以後離開雲南的。但是,歷史的事實卻無情地否定了曾先生的上述說法。


《唐璆文集》所附唐大圓所撰的《衡永郴桂觀察使鍊心公傳》說:「時蔡督組織統一共和黨,公(指唐璆——引者)為評議員。迨該黨合併於國民黨,遂宣告脫黨返湘。」曾先生應當知道,雲南統一共和黨合併於國民黨是在1912年9月。所以,唐璆離滇也應在1912年9月或稍後。曾先生既然讀過《唐璆文集》,為何還如此失察?連唐大圓所撰的《衡永郴桂觀察使鍊心公傳》也沒有認真讀一下?如果曾先生認為唐大圓的說法不足為憑,那麼,筆者不妨為曾先生再提供幾則更有說服力的史料。1913年9月6日,袁世凱下令,任命唐璆為衡永郴桂觀察使;1914年6月10日,袁世凱以湘南鎮守使趙春廷彈劾唐璆「通匪袒亂」,下令免去唐璆的衡永郴桂觀察使之職。同年9月,湯薌銘在查無唐璆「通匪袒亂」實據之後,呈文袁世凱要求免予對唐璆的置議。該呈中稱,「查唐璆於民國二年春間在湘省組織國事維持會,擁護中央;秋間,亂黨謀獨立時,該支部被抄,唐璆幾遭不測。」(詳見資料三)此外,《唐璆文集》所附之劉人熙(字艮生)的日記中也記載了他當時與唐璆組織國事維持會分部之事。如果曾先生還認為劉人熙這段日記的年月不詳而不足為信的話,我們不妨再看看湘督譚延闓當時的日記。在譚延闓1913年3月3日和4月17日的日記中分別有這樣的記載:「劉艮老(劉人熙)、唐璆來,歐陽振聲、雷洪來,鄭人康來。同歐陽、鄭、雷、唐飯」。「劉艮老及唐鍊心來,鄒永成來。」以上史料足以證明,早在1913年春之前,唐璆就已經離開雲南回到了湖南!所以,曾先生的上述說法完全是置大量的歷史事實於不顧的憑空杜撰,信口開河。


綜上可知,曾先生對於唐璆既不了解,亦無研究,更不認真去查一下有關史料,就率爾操觚,結果不是以訛傳訛,就是信口開河,嚴重違背了歷史研究的「論從史出」基本原則。曾先生如此嚴重不顧歷史事實,隨意編造唐璆的經歷,結果使其經歷牛頭不對馬嘴,錯誤百出,就是九泉之下的唐璆也是不會答應的。顯而易見,曾先生所謂唐璆的生平經歷和所受教育與擊椎生的生平經歷和所受教育「存在高度的一致性」的結論根本就站不住腳。(未完待續)



資料一


資料二



資料三


(此文(未刪版)完成於2016年12月,共3萬餘字。此文完成後曾先後分別向《歷史研究》《近代史研究》投稿均遭退稿。後改為大眾版《擊椎生不是蔡鍔,是唐璆嗎?曾業英失誤》共20期於2017年7、8月間在搜狐號「老鄧說史」公眾平台刊發。此文刪節版載《邵陽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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