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近代貴族,為什麼一言不合就決鬥呢?
文/媯滿聰
熟悉歐洲歷史的人,對歐洲貴族的決鬥傳統一定不會陌生。歐洲的貴族因為任何事情都會決鬥。總結起來,兩類決鬥最常見,一種是為榮譽而決鬥,另一種是為解決司法糾紛而決鬥。決鬥在歷史上也曾經是合法的,後來遭到了各國嚴刑峻法的禁止,至今依然有餘音。
歐洲貴族的決鬥傳統來自日耳曼人的尚武文化。如果再遠一些,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武裝鬥爭解決糾紛的文化傳統。不過,希臘的決鬥文化與中世紀沒法比,所以很難將其說成是決鬥文化的起源。其實,古羅馬在凱撒時期,就有日耳曼部族的瘋狂決鬥習俗。
在古羅馬時代,義大利北部的日耳曼部族還處在未開化的時期,各個部族之間經常開戰,各種武裝衝突不斷。經過羅馬化之後,這種部族、家族之間的武裝衝突演變成更加文明和守規則的行為,那就是決鬥。決鬥行為不僅守規則,還有專門的官員監督執行的過程,讓決鬥有法可依。
日耳曼人的決鬥傳統在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有了更廣泛的影響力。日耳曼人對羅馬帝國的滅亡,把決鬥傳統很快傳播到了歐洲的各個角落。在中世紀,低級貴族形成了騎士階層。這個階層的人為了向上爬,不斷表現自己。
其中,軍功是他們上升最重要也是最快的途徑。為了獲得軍功,他們必須不斷展示自己的個人格鬥能力以及個人格鬥的綜合素養。通過決鬥,是展現他們水平的最佳方式。同時,觀看格鬥的是貴族婦女以及貴族達官貴人,讓勝出者很容易一夜成名。
在騎士階層逐漸形成了決鬥與榮譽掛鉤的文化,決鬥行為很猖獗,各國不斷立法,讓決鬥在理性與法律的規約下進行。1410年,義大利人制定了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決鬥法》,隨後法國、英國、愛爾蘭等相繼推出了類似的法律,規約決鬥的行為。
黎塞留當政法國的時代,推行了嚴刑峻法限制和禁止決鬥,凡是決鬥的人,立即處死。在這種法律下,決鬥行為還是沒能完全禁止。在普魯士時代,軍隊中的決鬥也很猖獗,國王屢次頒布禁令,都無法阻止軍隊間的決鬥。
於是,國王規定,允許軍隊決鬥,但是必須讓一排軍隊觀看決鬥。一旦一方在決鬥中死去,其他的軍人將一起開槍,將勝出者打死。這個命令頒布後,決鬥風氣才逐漸被壓了下來。歐洲大陸的決鬥風氣傳染到了美洲,美國不得不通過頒布禁令,約束決鬥的行為。
在整個十九世紀,決鬥的風氣在歐美依然流行,只不過沒有那麼大的規模了。隨著人類社會逐漸文明以及貴族傳統退出歷史舞台,決鬥的風氣也就自然消退了。不過,決鬥對規則的尊重,對法律與誠信的強調等,依然對西方社會進入現代文明,奠定了基礎。
參考文獻
1.《決鬥:法律西激情》;
2.《決鬥的法典》;
3.《論法的精神》;
4.《論決鬥與西方近代社會》。


※參加孫權的酒局有多難受?以虞翻險些被殺為例
※從野戰軍參謀長一躍成為荊州之主,劉表並非無謀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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