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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強制對殘疾人進行絕育這種做法?你是怎麼看的?

我們知道殘疾人也是人類中的重要一份子,奧運會舉辦的同時也會舉行殘奧會。但是,日本這樣一個位列世界最發達七國之一的所謂文明國家,竟然向對待動物一樣對殘疾人進行絕育手術。這實在是令人髮指。使人依稀想起了,二戰時期,希特勒宣稱的猶太人低等論。日本顯然在宣布殘疾人低等,甚至還要剝奪他們生育的權利。這樣就是將殘疾人趕盡殺絕、斷子絕孫。實在是太惡毒和不人道了。

日本3名年逾7旬的老人起訴日本政府,要求經濟賠償。因為,1949年,日本政府以「優生保護」為由,制定了《優生保護法》,對具有遺傳性疾病和智力障礙的人群進行強制的節育手術。直至1996年,這項法律才被廢止。在此期間,日本全國共有1萬6500人被強制進行節育手術。這3位老人就是當年這項法律的受害者。

原來,二戰之後,1949年,日本政府通過了一項法令,強制對有遺傳缺陷的人進行絕育手術。所謂的「優生保護」。1996年這項法令才被廢止。如若不是這三個令人敬佩的受害者揭竿而起,現在人們還不知道戰敗的日本政府為了振興國家,連殘疾人的後代都緊張地惦記進而禁止了。國家振興需要身體健全的國民不假,但是,一刀切切掉所有殘疾人的後代,且用法律形式強制。也算是不露一點人性了。在這47年中,多少無辜的人受到了傷害。身體殘疾本身就是人生一大缺憾了,再加上政府不允許、法律不允許生育,可謂是雪上加霜。

例如一名女性,飯冢純子(Junko Iizuka)在十四歲的時候,就被送到醫院進行了絕育手術,她的養母根本就沒有對她解釋,她也從來沒有進行過智力或者生理上檢查,就被日本政府給強制絕育了。她說在成年之後,她才明白自己經歷了什麼。可見這件事對一個人的傷害有多大。

這項法案的初衷是想杜絕不良人口的出生,但卻極不人道,並且損害了很多日本公民的生育權利,給他們造成了無法享受人倫之樂的終生痛苦,因此是不值得提倡的,日本也於1996年正式廢除該法案。

生殖繁衍的權利就像生存的權利一樣,應該得到保障。以優生的名義對部分人進行絕育,這就是歧視,就是獸行,就是人世間最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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