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郅「叛國」,姚明被"打劫」:"讓人才下跪的國家,留不住人才"
王治郅"叛國"事件曾經轟動一時,其實大郅本來可以走得更遠,在NBA已經慢慢立足的大郅,卻在2002年,小牛隊正在考慮是否續約王治郅時,被強行徵召回國,但王治郅那一次在NBA的機會可以說十分難得,他不想多年的拼搏就這麼放棄,於是選擇留在了美國,這下便惹怒了籃協,隨後中國男籃兵敗釜山,那麼這個"黑鍋",就被無情地扣在了王治郅身上,一時間,不僅被無限除名中國國家隊,更是背上了"叛國"的罵名!
農奴翻身做主人 !!
2006年,中國籃協召開新聞通氣會,會上宣布王治郅正式代表八一入選中國男籃,王治郅在會上發表書面的道歉信,面向社會公開致歉,至此歷時4年的"叛國事件"在正式畫上一個完整的句號。和大致相比姚明無疑是幸運的但進軍NBA的道路上中也並非一帆風順,當時的"收入抽成"事件也曾給姚明帶來不小的麻煩。
2002年,姚明被休斯頓火箭隊以狀元秀選中登陸NBA效力,當年姚明前往美國時身背著"債務",因為他必須買斷自己與上海隊的合同,傳聞中買斷金額為1000萬美元,同時,籃協當時也曾要求抽取姚明在NBA的年薪和廣告代言比例高達50%。
眾所周知NBA年薪很高加上廣告代言費用大家都覺得姚明的收入應該非常豐厚,但實際上姚明到手的少得可憐,當時籃協就以1996年版規定為依據,要求姚明交出一半年薪與代言收入。
嗯,終於有人替我說句話了
以姚明生涯年薪1376萬美元為例,他需要上繳美國的個人所得稅45%以及NBA養老保險10%,這時候只剩下不到620萬美元,這裡面還要被抽成,其中上繳給中國籃協的比例佔30%,上繳給上海體育部門的佔10%,上繳給當時的上海東方俱樂部的佔10%,被抽去這50%還沒完,姚明還要支付經紀人傭金4%,這樣各種抽成,最後還剩下不到300萬美元。
當時這巨大的抽成比例被曝光之後,引起了NBA球員工會的不滿,他們怒斥中國籃協"搶劫"姚明,稱這樣做是對姚明事業發展的不負責任,終於,在輿論壓力和姚明團隊的努力之下,姚明上繳籃協的比例縮小到稅後5%。但這筆錢仍然高達上千萬人民幣,姚明在自傳中直言,"他們不配得到這筆錢。"
你說啥,風大聽不見
易建聯效力NBA期間,當時有美國記者採訪他,被問到工資收入是否會被中國籃協抽成時,易建聯無言以對,因為他知道這是美國媒體的圈套,他的回答很容易被誇大。
"讓人才下跪的國家,留不住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