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識匯總(二),收藏下來早晚看看~
原標題:古代文化常識匯總(二),收藏下來早晚看看~
緊接前兩天發的古代文化常識(一),後面還有古代文化常識匯總(三),建議都收藏下來每天晚上入睡前瞄幾眼,有可能還會助眠呢~
五、科舉常識
1.概念
科舉制,即隋以後各封建王朝設科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由於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備的科舉考試製度。
2.發展歷程
漢代已有考試取士之法,但系臨時措施,並未形成定製。隋文帝廢除世族壟斷的九品中正制,於開皇七年(587)設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煬帝時始置進士科。唐代於進士外,復置秀才、明法、明書、明算諸科,又有一史、三史、開元禮、童子、道舉等科。諸科之中,唯進士科為常設,最為重要。宋以後各朝科舉制僅有進士科。唐宋進士科主要考詩賦。宋神宗熙寧時,王安石改用經義。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兩朝的經義以「四書」「五經」的文句為題,規定文章的格式為八股文,解釋須依朱熹的《四書集注》等書。光緒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變科舉辦法,廢止八股。變法失敗後復舊。光緒三十一年(1905)推行學校教育,科舉制度即被廢除。
3.古代學校
(1)「庠」是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序」是周代學校的名稱。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
又囑學使俾入邑庠。(《促織》)
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寡人之於國也》)
(2)「太學」是出現於漢代的全國最高學府:因入京師,觀太學,遂通五經,貫六藝。(《後漢書·張衡傳》)
(3)明清時最高學府稱國子監,入監讀書的人稱監(jiàn)生。國子監掌管人員為祭酒、司業;教學人員為教授、博士、直進、助教等:有司業、博士為之師,未有問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東陽馬生序》)
4.明清科舉簡表
項目 |
科別 |
|||
院試 |
鄉試(秋闈) |
會試(春闈) |
殿試 |
|
考場 |
學政巡迴案臨考場(府、縣) |
京城和各省城貢院(省城) |
京城貢院(禮部) |
皇宮(宮殿) |
主考人 |
各省學政 |
中央政府特派官員 |
欽差大臣 |
皇帝 |
參加者 |
童生(儒生) |
生員及監生 |
舉人 |
貢士 |
中者名稱 |
生員(秀才) |
舉人 |
貢士 |
進士 |
日期 |
三年之內兩次 |
子、卯、午、酉年八月 |
鄉試次年三月 |
會試同年四月 |
第一名 |
案首 |
解元 |
會元 |
狀元 |
第二名 |
- |
- |
- |
榜眼 |
第三名 |
- |
- |
- |
探花 |
5.與科舉相關的內容
(1)童生試:明、清兩代時取得生員(秀才)資格的入學考試。簡稱「童試」,亦稱「小考」「小試」。應考者稱童生,未被錄取者雖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稱,童生試包括縣試、府(或直隸州、廳)試與院試三個階段。院試錄取者為生員,送入府、縣學宮,稱「入學」。歲考、科考則為考核已入學的生員的考試。《促織》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2)進士及第:進士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科舉殿試時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通俗地講,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進士及第。及第後稱考官為座主、恩門,對座主自稱門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稱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訓儉示康》)
(3)連中三元:科舉制度稱鄉試、會試、殿試的第一名為解元、會元、狀元,合稱「三元」。接連在鄉試、會試、殿試中考中了第一名,稱「連中三元」。
(4)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即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5)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有時也指進入國子監學習的監生。例如:今諸生學於太學。(《送東陽馬生序》)
(6)八股文:也稱「時文」「制藝」「制義」「八比文」,是明朝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特殊文體。文體有固定格式,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部分組成。每個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數限制,人們只是按照題目的字義敷衍成文。文章內容空洞,形式死板。
六、地理常識
1.地區名
(1)江表:指長江以南的地區:
江表英豪咸歸附之。(《赤壁之戰》)
(2)江東:指蕪湖以下的長江以南的地區,也指三國時期吳國孫權統治下的全部地區:
亮兄瑾也,避亂江東。(《赤壁之戰》)
(3)關中:指函谷關以西的地區: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過秦論》)
(4)山東:指崤(xiáo)山以東的地區:
沛公居山東時,貪於財貨,好美姬。(《鴻門宴》)
有時「山東」也指太行山以東的地區:
山東多魚、鹽、漆、絲、聲色。(《貨殖列傳》)
(5)河北與河南:分別指黃河以北和黃河以南的地區:
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鴻門宴》)
(6)中國:指中原地區: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不如早與之絕。(《赤壁之戰》)
(7)三江:泛指長江中下游地區:
襟三江而帶五湖。(《滕王閣序》)
2.政區名
(1)九州:古代天下分九州,即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一般地說,「九州」泛指中國:
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喑究可哀。(《己亥雜詩》)
(2)八州與八荒:泛指中國:
序八州而朝同列。(《過秦論》)
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并吞八荒之心。(《過秦論》)
(3)郡:行政區域。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西舉巴、蜀,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過秦論》)
南取百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過秦論》)
(4)國:漢代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區。國的區域略大於郡,所以「郡國」連稱:
時國王驕奢,不遵典憲。(《後漢書·張衡傳》)
(5)道:唐代的道是監察區,相當於漢代的州。唐代先分天下為十道,後又分為十五道:
陳明選下騎搏戰,至兵備道前被殺。(《閻典史傳》)
(6)路:宋代的路最初是徵收賦稅、轉運漕糧的,後來帶有行政區和軍區的性質:
四十三年,望中猶記,烽火揚州路。(《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
(7)省:本是官署名稱。元代以中書省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後來行省成為正式的行政名稱,簡稱省。
以此省此府此縣而憎彼省彼府彼縣。(洪秀全《原道醒世訓》)
(8)縣:地方基層行政區域:
欲開道置縣,以靖鄉土。(《海瑞傳》)
3.山川、關隘名
(1)江:指長江: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念奴嬌·赤壁懷古》)
(2)河:指黃河:
然後踐華為城,因河為池。(《過秦論》)
(3)崤:指崤山:
崤有二陵焉。(《左傳》)
(4)函:指函谷關:
秦孝公據崤函之固。(《過秦論》)
(5)岱:指泰山:
岱宗夫如何?齊魯青未了。(《望岳》)
(6)五嶽:指東嶽泰山、西嶽華山、南嶽衡山、北嶽恆山、中嶽嵩山:
天姥連天向天橫,勢拔五嶽掩赤城。(《夢遊天姥吟留別》)
(7)四岳:指東嶽泰山、西嶽華山、南嶽衡山、北嶽恆山。
(8)四瀆:指長江、黃河、淮河、濟水。
(9)大澤:指雲夢、洞庭、彭蠡(今鄱陽湖)、具區(又名震澤,今太湖)。
(10)五湖:一般指具區、洮滆(即太湖附近的洮湖和滆湖)、彭蠡、青草(在洞庭湖東南)、洞庭湖。
4.別稱
(1)南京:又稱建康、建業、金陵、江寧、白下、石頭城等:
千里澄江似練,翠峰如簇。(《桂枝香·金陵懷古》)
山圍故國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石頭城》)
(2)杭州:又稱臨安、錢塘、武林等:
矮紙斜行閑作草,晴窗細乳戲分茶。(《臨安春雨初霽》)
(3)福州:又稱三山:
自海道至永嘉,來三山,為一卷。(《〈指南錄〉後序》)
(4)鎮江:又稱京口:
去京口,挾匕首以備不測,幾自剄死。(《〈指南錄〉後序》)
(5)開封:又稱東京:
余讀《東京夢華錄》《武林舊事記》。(《柳敬亭傳》)
(6)揚州:又稱廣陵、淮上、江都、維揚:
淳熙丙申至日,予過維揚。(《揚州慢·淮左名都》)
(7)蘇州:又稱姑蘇、吳郡:
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楓橋夜泊》)
(8)武漢:又稱夏口、江夏:
西望夏口,東望武昌。(《赤壁賦》)
(9)北京:舊稱燕京、大都、北平。
5.其他
(1)三都:東漢的三都指東都洛陽、西都長安、南都宛。唐代的三都指東都洛陽、北都晉陽和京都長安。
(2)兩都:漢代指長安、洛陽。又叫「兩京」。
(3)三輔:漢太初元年,置京兆尹、左馮翊(píng yì)和右扶風三個相當於郡的政區,因為是管轄京都及其附近地區,故合稱「三輔」。
七、刑罰常識
1.髡(kūn):又稱髡首,剃去犯人頭髮的刑罰。
2.黥(qíng):是古代的一種刑罰,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刻犯人額頰等處,再塗上墨,作為懲罰的標記,用來懲治犯有輕罪的人。古書記載「臣不正君,服墨刑,鑿其額,涅以墨」,指的就是墨刑,即黥刑。
3.劓(yì):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種割鼻子的刑罰。這種刑罰大約起於商代。如《史記·商君列傳》:「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
4.笞:也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是一種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罰。隋代把它定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5.杖:是一種用大荊條或大竹板打臀、腿、背的刑罰。隋代把它定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6.刖(yuè):是古代的一種酷刑,是一種砍掉腳的刑罰。如「昔卞和獻寶,楚王刖之」一句中記載的就是這種刑罰。
7.臏(bìn):是古代的一種剔去膝蓋骨的酷刑。如《漢書·司馬遷傳》中「孫子臏腳」即指臏刑。
8.宮:是破壞人的生殖機能的一種酷刑。司馬遷曾受宮刑。(黥、劓、笞、杖、刖、臏、宮這幾種刑罰比較起來,一個比一個殘忍。黥刑最輕,宮刑最重)
9.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種砍頭的刑罰。周、商、春秋、戰國等時期,為死刑的通稱。
10.炮烙:相傳為商代紂王所用的一種酷刑。用炭燒銅柱使之熱,令有罪者爬行其上。人墮入火炭中被燒死。
11.湯鑊: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是把人投入到滾湯中煮死。
12.車裂: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將人頭、四肢分別拴在五輛馬車上,同時分馳,撕裂肢體。也稱「轅裂」,俗稱「五馬分屍」,「秦惠王車裂商君」,商鞅就是受車裂之刑而死的。
13.凌遲:是古代最殘酷的一種死刑。五代時開始在刑法外另設立凌遲一條。宋代凡是犯所謂「大逆」及「逆倫」等罪的人多用此刑,元代將凌遲(俗稱「剮刑」)正式列入刑法之內,明清兩代沿用。
14.腰斬: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將罪人從腰部斬斷。如《史記·商君列傳》:「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
15.棄市:是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暴露在街頭的一種刑罰。秦、漢、魏、晉各代,這種刑罰極為流行。隋唐兩代以後,雖然沒有列為刑罰種類,但是執行死刑,一般都用棄市。
16.梟首:將斬下的首級懸於高處示眾。
17.菹醢(zū hǎi):一種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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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常識 |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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