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發辱罵簡訊 一男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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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本報訊 (記者呂獻峰 通訊員桑銳)「我要報警!有人用手機發簡訊罵我,但我沒理會對方,沒想到對方沒完沒了,我實在忍不了啦。」近日,一名男子走進公安靜海分局新區派出所,向民警求助。
民警經過調查得知,8月15日,報警人老吳(化名)處理家務事時,與其侄女的男友劉某某發生矛盾。隨後,老吳的手機上接到陌生號碼打來的電話,對方滿口污言穢語,對老吳破口大罵。起初,老吳掛斷電話未作理睬。但對方變本加厲,開始發簡訊繼續辱罵老吳。經進一步核查,電話及簡訊確系劉某某(男,19歲,黑龍江籍,暫住本市)撥打、發送。經傳喚詢問,劉某某如實交代了因與老吳發生矛盾,通過手機辱罵侮辱老吳的違法事實。目前,劉某某因發送侮辱類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呂獻峰 桑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