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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姑娘對棒打鴛鴦說不:「為了和大11歲的男友結婚,我把父母告上法庭。」



後台回復 

理想的生活

   

送你一張 

特別的推送


也許你現在才來   但首席君永遠都在




文 |  早早


圖 |  網路




「你願意為我去偷戶口本,結一個9塊8的婚嗎?」




《奮鬥》里,向南楊曉芸一段啼笑皆非的婚姻,是用這樣一句問答開始的。



而現實,永遠比戲劇更精彩。




前些天,廣東一位姑娘將藏戶口本的父母告上法庭,法官當庭宣判子女有自主婚姻的權利,帶著二人直接上派出所調出戶籍辦理結婚證。

(沒錯,就是這麼簡單又粗暴)




天馬行空的浪漫,折騰出一地雞毛後,終於如願蓋上了現實的章。








「婚姻自由」


 1978年就被寫入憲法 






據當地媒體報道,26歲的佛山姑娘小張和男友戀愛5年,於2014年底決定結婚。




可父母卻堅決反對:

「他比你大11歲,條件也不好,怎麼可能有好日子過。」



這之後,就是長達4年的持久戰。




軟磨硬泡,不頂用;立下保證,不頂用;求助戶籍社區委員調解,不頂用。




執拗的父母翻來覆去三字答覆:不準嫁。



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小張也是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個性。




「我感激你們在我成長中的付出,也希望你尊重我作為一個成年人的選擇。」



一紙訴狀,把父母送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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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敲下法槌時,並沒有任何的猶豫——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願地結婚或離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權利。



在本案中,小張已達到法定婚齡,享有結婚自主權。





《憲法》第49條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


《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


第3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在解釋判罰依據時,法官進一步闡述,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找到合適的伴侶,希望他們的婚姻美滿幸福。




可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子女個人的意願和選擇,應該放在第一位,父母應多尊重子女的婚戀自由,從旁引導,不要過度參與,干涉子女的選擇。




正如M·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中所說:




「愛的重要特徵之一,在於

愛與被愛

都不

是對方的附

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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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的門檻,


 到底是什麼? 




在知乎上,曾有人提問:「父母反對你們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




其中有很多答案真的讓人哭笑不得。





他屬雞,你屬狗,雞犬不寧,不同意。



她鼻子太尖,面相看著太凶,不同意。



溫州和山西距離太遠了,不同意。



他家連20萬的彩禮都給不起,不同意。



他還有兩個妹妹要養,以後委屈死你,不同意。



她不是老師、公務員,工作台不穩定,沒空帶孩子,不同意。




當然,大多數的父母不會有這些無厘頭的理由,他們或許有著更豐富的閱歷,更長久的婚姻經驗。




但父母衡量事物的標準,在你身上未必適用。




你想要的,只有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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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嫌棄他的經濟條件,但我就是看中了他吃苦耐勞的品格;




你們覺得他沒有穩定工作,但我就是喜歡他不服輸的韌勁兒;




你們看不上他的長相和年紀,但我就是偏愛他成熟所特有的體貼和溫柔。




有人說「愛情是無條件的,婚姻是有門檻的」。




沒錯,但

這一道門檻的標準必須握在自己手裡










 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


 註定不會幸福嗎?




今年六月,張靚穎和馮珂被傳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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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眾異口同聲地說:

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註定不會幸福。




因為,張靚穎的媽媽一開始就反對這場婚事,甚至不惜冒著跟女兒決裂的危險,寫了一封長長的公開信,痛訴馮珂只是利用張靚穎賺錢,並不是真的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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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成讖,一腔孤勇換來的卻是滿身傷痕。




張媽媽的預言一一落地,張靚穎12年的青春,為愛主動求婚的勇氣,通通化為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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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現場,張靚穎向馮珂求婚)




但嫁錯人和母親祝不祝福,有必然的聯繫嗎?




跟一個朝三暮四、好吃懶做、滿嘴跑火車的人在一起,愛神丘比特祝福你也沒用;




跟一個勤勉誠實、言出必行、一心一意的人在一起,沒有祝福也能過。




此次婚姻的破裂,最根本的原因是張靚穎的遇人不淑,母親的建議她不是沒有參考,只是

十幾年的感情讓她冒著99%的風險

,去選擇相信那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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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的結婚,是她最想要的選擇,後來的離婚也是。




幸福,是每個人對她的祝願;但

在婚姻中試錯,在疼痛中成長

,是她的權利。




旁觀者指手畫腳地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卻不知,這或許是她人生必經的一段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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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本該自由,


 但別任性得像個巨嬰。 




《非誠勿擾》主持人孟非,給20歲女兒只設置了一條擇偶門檻:




「如果這個男說,結婚這個事情,我要回去聽我爸媽的意見,那這個男人不能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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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婚這個事情都要聽他爹媽的,那說明這個人根本沒做好準備:

獨立生活去選擇一個人,共同和他一起生活。




#女孩為結婚狀告父母#這條新聞的下方,一位媽媽也說出了當代父母的心聲:




「成年了,什麼事情自己決定,別像個沒斷奶的嬰兒,什麼事都要找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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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曾這樣闡述青年人的獨立:「給你自由而不獨立,仍是奴隸。獨立就是不盲從,不受欺騙,不依賴門戶,不依賴別人。」




我的一個閨蜜,當年違抗父母之命,硬要嫁給窮小子。




如今,父母說她會吃的虧,她都吃了;父母說她會遇到的麻煩,她都遇到了。




但她在父母面前,一字不提生活的苦,而是和丈夫默默努力賺錢。




「與其在錢堆上孤獨,我寧願在小窩裡幸福,這是我的選擇,我認。」




這或許也是身為兒女,化繭成蝶的題中之義。




作為父母,有這麼一句話,可能是要一直在心裡默念的:




「世上有千萬條好走的路,當你選擇了人跡罕至的那一條——我會陪你一起走。」




這樣,就好。







 今日話題 


你會對「棒打鴛鴦」


說「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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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告訴首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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