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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代管物業遇糾紛咋辦?業內人士建議納入監管體系

家住北村新苑小區的市民劉先生向記者反映,小區內最近貼出了一張通知,稱物業費要提價,有居民提出異議,以為物業提價應該尋求業主定見。對此,記者進行了查詢。

事情緣起

物業費提價引爭議

記者昨日來到坐落合肥路上的北村新苑,在小區門口的布告欄里貼著劉先生所說的這張通知,上面寫著:「自8月起,物業費進步到每月每平方米0.8元,車位費一起進步,地上車位費為每月150元,地下車位費每月200元,電梯費依照本來的每月每平方米0.4元堅持不變。」通知出來之後,在北村新苑小區引起了不小的爭議,部分小區居民不淡定了。

據了解,北村新苑是舊村改造後的回遷小區,2009年建成,現在房子仍沒處理房產證,整個小區有近2000套房子,其間,約800戶為村裡的原住戶,這些住戶的戶口是在北村新苑,別的1000多戶是經過商場途徑購買或租住的商品房。

關於部分居民的不滿,北都物業辦理有限公司負責人通知記者,小區並非一般商品房小區,物業公司採納的是鄉民自治方式,因而只需鄉民代表大會贊同,就能夠進步物業費,小區沒有業主大會,也無需經過業主大會表決。該負責人介紹,之前的物業費是每月每平方米0.4元,現在漲到0.8元,也是在物價局規則的範圍內,並且是一切的業主一致提價。

觀念討論

回遷社區物管存難題

關於北村新苑小區呈現的問題,嶗山區物業辦主任戴更新表明,北村新苑現由北村村委會辦理,物業公司其實也是村裡建立的,許多居民是拆遷安頓鄉民,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小區,物業辦理確實是鄉民自治,這和商品房小區物業辦理規則是不同的,因而北村新苑這類小區在物業辦理上具有特殊性。

實際上,舊改回遷社區由村居代管物業已經成為大都舊村改造回遷社區的物業辦理模式。記者造訪了李滄、城陽多箇舊改回遷社區發現,此類社區的物業大都是由村居自管。但是,因為缺少專業的物業辦理經驗,部分村居自管物業膠葛多發。據了解,一些舊改回遷社區也曾測驗延聘專業的物業辦理團隊接收小區,但成功率不高。一名物業企業的負責人向記者泄漏,專業物業公司之所以不肯接手這類小區有多方面原因。首要,舊改回遷社區住的是原先的鄉民,他們的生活習慣很難一會兒改動,毀綠種菜、亂倒垃圾等狀況經常呈現,辦理上比較難,並且許多人底子沒有交物業費的觀念;其次,這類社區不少沒有房產證,沒有交過住所修理資金,在小區大型公共設施的保護上,除了物業費沒錢可花,居民平攤根本不現實,物業公司根本賺不到錢。此外,該負責人指出,專業物管進駐此類小區的合法性也有爭議,「假如沒有房產證就不能稱為嚴厲意義上的業主,沒有業主也就無法建立業委會,沒有業委會就無法聘任物業。」

記者從物業辦理部分了解到,因為舊改回遷社區不同於一般的商品房小區,不具備建立業委會的條件,在引進物業方面可能存在困難,怎樣辦理小區一般是由村居自己決議。

關於村居自管物業的辦理,業內人士表明,村居自管物業也能夠經過註冊建立物業公司、到達資質存案後承受主管部分的監管,但要從底子上完成對村居自管物業的監管,將來還要看村居的小產權房怎麼標準,然後經過多個部分洽談,將村居自管物業歸入監管系統。此外,業內人士還提示,市民購房時切勿貪圖便宜,購買產權不清楚的房子,無法準時拿到房產證,導致後期產生膠葛時不容易維權。(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記者 李德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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