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瑪麗蓮·夢露》② | 懂得寵愛自己,是女人一定要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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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靜瀾 · 主播 | 阿嗚
昨天我們讀到了瑪麗蓮·夢露養母、外婆以及母親的介紹。
了解過後,對這個剛出生的小女孩既心疼又好奇。
這個小女孩在養母的照顧下,會發生怎樣的故事呢?
讓我們開始今天的閱讀。
艾達家的生活
把諾瑪·珍妮託付給艾達夫婦後,格拉迪斯開始後悔起來。
孩子的托養費用每周25美元,開始的時候,格拉迪斯每周總是多付上幾美元。
為的是周末偶爾能去他們家待待,至少能見見孩子。
但好景不長,艾達是一位職業母親,一切得由她說了算,可格拉迪斯不吃這一套,最後格拉迪斯乾脆搬回了好萊塢,拿定主意每周都要來看看孩子。
實際上,這樣做,就連她本人的心裡也是充滿了矛盾。
在格拉迪斯精神恍惚的日子,母親德拉從印度回來了,而且患上了瘧疾。
德拉回來後腦子裡充滿錯覺,一連幾個星期高燒不退,教堂曾一度為她敲了報喪的鐘聲。
1927年夏天,德拉硬要去艾達家看諾瑪·珍妮。
當艾達給她倒水回來後,看到她正用枕頭悶住孩子,艾達簡直氣瘋了,報了警。
警察也不知如何是好,只是把德拉弄回了家。
德拉長時間以來一直心情壓抑,痛苦不堪。
格拉迪斯束手無策,感到恐怖至極。
最令人害怕的是父親那種病可能已經傳到了母親的身上。
德拉病情更重了,醫生說得很肯定,德拉必須由瘋人院收留了。
現在格拉迪斯實在不忍心讓德拉這樣離開。
母親一走,誰能陪伴她呢?
她已經失去了三個孩子,現在還要失去母親嗎?
她接受不了這個現實,特別是想到當初父親就是被送到了類似的地方,以後再也沒回來。
但這時,德拉的神智突然意外地清醒了一會兒,用憂傷的目光盯住女兒:「你必須送我走,我到了該走的時候了,我想走。」
1927年8月4日,德拉·夢露被送到了諾沃克的州立醫院。
十九天後,她死在了那裡。
葬在第一任丈夫奧蒂斯旁邊,年僅五十一歲。
1929年,諾瑪·珍妮三歲,小姑娘非常漂亮。
她在艾達家的生活很協調,過得很快樂。
不過,後來,很多作家對瑪麗蓮這段時間的生活描繪卻是冷冰冰的畫面。
艾達的另一養女南希·傑弗里說:
我覺得那些作家是在渲染氣氛。
這是個充滿愛的大家庭,雖說孩子很多,但都過得很愉快。
諾瑪·珍妮在艾達家生活了七年,艾達具有的許多優秀品質都在她身上留下了烙印。
由於她一生下來親生母親就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能遇上一個性格堅定說一不二的養母來培養,對小姑娘來說或許是件好事。
事實上,諾瑪·珍妮以後能在演藝界出人頭地恰恰是受益於艾達身上所具有的力量和堅毅。
但同時,不可否認的是,格拉迪斯身上那種極度的軟弱,以及精神方面的問題也會成為她遺傳基因的一部分。
回到母親身邊
1929年秋天,格拉迪斯已經習慣了無依無靠的獨身生活。
此時的她早已沒有能力再和別人有什麼浪漫往來,兩個孩子被前夫帶走,第三個交給別人寄養。
病在體內積蓄著,找男人對她來說也越來越難,她又開始覺得自己至少有理由得到一個人的陪伴,這個人就是:諾瑪·珍妮。
怎麼說也是她的女兒。
一天下午,當時很有可能是格拉迪斯偏執狂症發作得厲害的時候,她來砸艾達家的門了。
雙方發生了衝突,格拉迪斯把諾瑪·珍妮塞到了軍用提兜里,拉扯之中,提兜被撕破,諾瑪·珍妮掉在了地上。
艾達抱起諾瑪·珍妮跑回屋,鼓足勇氣喊「我已經報警了!警察馬上就來!」
格拉迪斯才像她匆匆地來一樣,匆匆溜走了。
一起生活了三年,艾達已經喜歡上了小諾瑪·珍妮,她像疼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疼她。
艾達真心愛這個孩子,最終決定把她正式過繼過來。
艾達約了格拉迪斯過來看諾瑪·珍妮,同時準備商討正式領養孩子的事情。
當艾達說出自己的想法後,格拉迪斯堅定地說:「絕對不行。」
說完便想抱孩子,但她的手一碰到孩子,孩子就哭了起來。
兩個女人都默默地盯著孩子,內心涌動著複雜的感情,最後,艾達先動起來,開始哄孩子,格拉迪斯再也忍不住了,她淚流滿面跑出了艾達家。
1933年6月,諾瑪·珍妮7歲了。
此時的她顯得很不合群,在學校和同齡的孩子們處得不好,當然,艾達家正式領養的李斯特除外,他們倆是好夥伴兒。
至於別的孩子,她好像是有點兒懼怕感,不太願意和他們玩。
諾瑪·珍妮已經逐漸把艾達看做是自己的母親了,不過艾達總是設法打消她這個念頭。
上次提出正式領養沒得到應允時她就清楚自己不可能正式收養這個孩子。
從艾達的角度看,事實就是事實,她不是這孩子的母親,這非常清楚,非常簡單。
諾瑪·珍妮越能早一點接受這一生活現實,對她就越有好處。
艾達是個講求實際的女人,平時不大注重感情。
對這種事她本可以心細一點兒,可她就是她,即使辦了錯事也從不回頭。
1933年6月,過完七歲生日後不久,諾瑪·珍妮的生活總算有了著落,雖說不盡如人意。
沒錯,在艾達家的日子有著諸多的不愉快,這就是諾瑪·珍妮的感受,但實際上她過得不錯。
她和寄養在那兒的孩子們相處得很好,而且還有一個忠誠的朋友,她的寵物狗:
鵜皮。
但不幸的是,正是鵜皮發生的一場悲劇成為了諾瑪·珍妮離開艾達家的催化劑。
鵜皮死了,諾瑪·珍妮認定是被鄰居殺死的,艾達費勁口舌想讓諾瑪·珍妮改變看法,沒用。
諾瑪·珍妮死死認定是鄰居們一直想殺死那條狗,現在他們終於干出來了。
諾瑪·珍妮這股勁兒一直到第二天都過不去。
艾達覺得很可怕,甚至懷疑這孩子是不是犯了偏執狂症,艾達對這種情緒衝動傷透了腦筋。
艾達開始思考對諾瑪·珍妮施加的影響是否起了反作用。
她的初衷是要培養諾瑪·珍妮具有生活的力量,所以在管教這個小姑娘時是鐵腕手段,很少溺愛,這種方法是否帶來了相反的效果。
她的方法會不會造就出這麼個孩子,一遇到心理創傷就會失去自我控制。
現在的艾達很迷茫,她該拿這個養女怎麼辦?
而且近幾個月來,格拉迪斯一直說要把孩子領回去。
艾達一直在拖延,找借口。
可現在艾達終於覺得時候到了。
狗的死已經讓諾瑪·珍妮痛苦不堪,將來換撫養人的時候她還要痛苦一回,乾脆把兩回變成一回吧。
對艾達來說這是個艱難的決定,她愛這個孩子。
格拉迪斯的車快來的時候,艾達想自己這樣決定對嗎?
或許太急了點兒吧?
要不要給格拉迪斯再打個電話說自己改變主意了?
不行,她這人一向說一不二,這次也不能變。
諾瑪·珍妮哭喪著臉上了車,往車窗外望去,看見她原來唯一認識的母親漸漸消失在遠處。
諾瑪·珍妮不知道自己這是要去哪裡,她只希望不管去哪兒,那個地方能成為她的家。
格拉迪斯從艾拉家接女兒時並非一個人去的,與她同往的還有她的一個摯友,格蕾絲·A.麥基,她將是諾瑪·珍妮幼年時期成長的關鍵人物。
格蕾絲和格拉迪斯要好人人皆知,私下裡兩人也時不時地鬧些矛盾,不過格蕾絲對格拉迪斯的友情非常真摯。
她倆生活在興旺的20年代,趕上了好時候,對她們這樣的人來說,私酒和男人有的是。
她們盡情地玩樂,過著一種我行我素沒有任何禁忌約束的生活。
另外,在生活上的各個方面,格拉迪斯都聽格蕾絲的。
德拉死後,格拉迪斯需要有個依靠,現在格蕾絲就成了她的依靠。
她倆形成了合力,生活中的所有決定都一起來做。
現在母女倆到了一起,要修復她們之間的關係,享受天倫之樂。
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為她倆事實上還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認識。
諾瑪·珍妮來了之後不久,格拉迪斯就看出孩子過得不開心。
此時,諾瑪·珍妮特別懷念她的艾達姨媽和那兒的兄弟姐妹,她掩飾不了自己的情緒,「我們什麼時候去看艾達姨媽?」
她沒完沒了地問,但是格拉迪斯和格蕾絲已經拿定了主意,最好再也不讓諾瑪·珍妮到艾達家。
她們覺得要是還讓孩子回那兒的話,她就更不容易適應新的生活環境。
格拉迪斯想讓生活能更穩定些,最好能住在一座別墅里,這樣就能照顧好女兒。
而格蕾絲認為只要想干,就沒有幹不成的事,於是就鼓動格拉迪斯,說如果她倆一起想辦法,就有可能成功。
結果,這兩個女人的決定導致諾瑪·珍妮被送進了另外一個寄養家庭,阿特金森斯家,不過這段寄宿生活並不長。
到了8月,格拉迪斯如願以償,貸款買下了一幢兩層小樓。
有趣的是,她在貸款申請表裡填的是已婚。
搬進新居之後,格拉迪斯又開始嘀咕,不知道在這裡撫養諾瑪·珍妮是否合適。
其實,只要格拉迪斯一想到諾瑪·珍妮以及她要為這個孩子承擔的責任就緊張。
她心裡沒底,她的腦海里時不時出現喊叫聲,這些聲音不停地威脅她,奚落她,警告她,說是要發生可怕的事情。
實際上,這些可怕的事情根本不存在。
於是格蕾絲出了主意,讓阿特金森斯一家一起搬來住,減輕壓力。
相比艾達,阿特金森斯夫婦要隨和得多。
一天,喬治·阿特金森斯拿了一份瓊·貝內特女演員的雜誌給諾瑪·珍妮看,說她長得很像個小瓊·貝內特。
諾瑪·珍妮覺得自己根本不像那個演員,後來,她說:「但我覺得那一刻很有意思。
從那時候我開始思考……」
的確,也就是從認識了阿特金森斯一家的那幾個月,諾瑪·珍妮開始喜歡上了電影,開始想如果自己上了銀幕會是什麼樣子。
20世紀30年代早期是演藝史上一段特殊的時期,那段時間的熱門影片,格蕾絲熟得不能再熟。
她喜歡帶著大家一起去看電影,還經常給諾瑪·珍妮打氣,說將來說不定哪天她也能上銀幕。
在這段時間裡,諾瑪·珍妮也同樣感覺到了艾達夫婦對她生活的影響,她喜歡格拉迪斯這些人無所顧忌的生活方式,但同時內心又有一些不安。
所以到了晚上,她會跪下來,就像艾達那樣,為這些人祈禱,求上帝寬恕他們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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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今天我們讀到了諾瑪·珍妮在艾達家的生活,7歲那年還是被母親接走,在母親這裡看到了不一樣的世界,也看到點點期待。
接下來在母親這裡的生活會安定下去嗎?點點期待又會如何發展呢?
讓我們期待明天的閱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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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格拉迪斯無依無靠,想要有個依靠的時候,摯友格蕾絲在身邊。
當你孤單,想要依靠時,是否也有這樣一個人在你左右,給你溫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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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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