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孫楊違反契約,還是我們腦子有病?
是孫楊
違反契約
,還是我們腦子有病?
文 | 霧滿攔江
(01)
有個客戶,去銀行取款。
數額較大,只能櫃檯操作。
……可是不太巧,今天這位櫃員,跟經理打架,正在氣頭上。
不想幹了。
當客戶取款時,櫃員笑道:不好意稀,今天心情不好,不給你取,不服你去死。
你……客戶震驚大喊:你還有沒有契約精神?你腫么可以把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吃瓜群眾從四面八方趕來,分成兩派,議論紛紛:
第一派認為:櫃員必須要遵守契約,履約就是保護國家利益。櫃員違約,就是惘顧國家利益。
第二派認為,人家櫃員可是奪了三金哦,三金難道不是國家利益嗎?明明是客戶利益受損,就吃相難看,用國家利益來壓人。
你支持哪一派?
(02)
認真說孫楊事件。
堪稱一波三折,鬧到沸沸揚揚。
第一階段,孫楊奪金。
全世界的焦點,關注領獎台。
但孫楊出場,卻沒有穿官方贊助商的白色領獎服。
而是穿了他的個人贊助品牌、黃色領獎服。
官方贊助商,受到一萬億點的重傷害。
花那麼多的錢,就是為了這一刻。可你孫楊竟然……悲憤之下,贊助商發出絕望的聲明,指斥孫楊「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
說多了都是淚。
官方贊助商心都碎了。
(03)
第二階段,孫楊讓步……不是,孫楊讓官方贊助商吃了個啞巴虧。
再次領獎,孫楊穿上了官方贊助商指定的服裝。
——但機智的、用國旗遮住LOGO。
官方贊助商,哭昏在洗手間。
第三階段,孫楊三度領獎,終於穿上了官方贊助商的指定服裝。
但民議鼎沸。
——如果對此事的爭議,要靠了打架決出勝負,現在鐵定已經伏屍累累。
《新周刊》發表文章:《孫楊拿下三金,就可以違反契約?》試圖對此事作出一個公正而權威的結論。
文章對官方贊助商指控孫揚「把個人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模糊化處理,未置可否。但指孫楊行止,明顯違背契約。
——正是這類文章,讓公眾陷入混亂。
認知變得不靠譜。
(04)
為什麼孫楊之事,會形成爭議?
因為我們的認知中,有一個嚴重的紕漏。
……啥紕漏呀?
就事論事,孫楊在這件事情上,受到兩個指責:
第一個指責,是他違反契約,沒有穿官方贊助商指定服裝。
第二個指責,認為他置個人利益,於國家利益之上。
——在我們的認知中,國家利益至高無上。
——違反契約這事兒……濕濕碎,小意思啦。
所以在一些人看來,孫楊違反契約是肯定的。但遠沒有上升到國家利益受損這麼嚴重。
然鵝,這個認知……還需推敲。
(05)
2500年前,孔夫子帶學生們遊學列國。
途中,最調皮的子貢,過來搗蛋。
子貢:老師,治理國家,最重要的是神馬?
這個啊……子曰:治理國家,要考慮人性的需求層次。人性最底層的需求,是生理需求,要吃飽。人性需求第二層,是安全感,所以要整治武事,保家衛國。人性第三需求是尊榮感,所以要有契約精神,賦予百姓尊嚴。
子貢聽了,就刁難孔子:老師,你說的是足食、足兵、民信之矣三項。可如果迫不得已,必須去掉一個選項呢?
子曰:誰家熊孩子,問這怪問題?……如果一定要去掉一個選項,那就去掉安全感,去掉軍備。
子貢繼續搗蛋:如果再去掉一項呢?
子曰:……再去掉一項,那就是去掉吃飯辣。
子貢:不是吧老師?民以食為天,你去掉吃飯,讓老百姓怎麼活?
孔子沉默半響,曰:誰來幫個忙,替我打死這個熊孩子……不是,老師的意思是說: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這段記載,不是讓大家別吃飯。
而是給我們一個明晰的價值體系:
契約第一。
利益第二。
(06)
儒家價值體系,有助於我們更理性的認識利益。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以利——通常情況,我們感覺利益是個固化的東西。
實際上,利益不是固化的。
至少分為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
——契約精神,是最長遠的利益。是一種公正的規則,能夠讓國家長治久安,讓個人獲得更廣闊的上升空間。
當我們說國家利益時,說的不是錢。
國家要錢幹什麼?國家是國民的國家,而國民利益是對沖的。
所以國家利益只有一個:公正的社會遊戲規則!
公平正義,比陽光更燦爛。
(07)
回到開篇:
賭氣的櫃員,拒絕為客戶提供服務。
她的行為,直接違背了銀行利益,讓銀行聲譽受損。
但她沒有違背契約。
因為她個人,與客戶並無契約。
——違背契約的,是銀行!
是銀行管理不到位,把管理問題,擴大為經營事故。
管理不善,導致違約,銀行必須要承擔由此帶來的麻煩與後果。
這件事,有兩個主體。
每個主體,各自承擔各自的責任,整個世界就清爽了。
(08)
孫楊之事,也有兩個主體。
一個孫楊本人。
一個是參賽管理方。
孫楊之錯,在於他嚴重的損害了官方贊助商的利益。
即便把這個損失,上綱上線到短期的國家利益,也沒多大誇張。
畢竟官方贊助商的損失太慘烈,心都在滴血。
但是孫楊,沒有違反契約。
相反,他嚴格履行了契約。
他穿著個人贊助品牌登台,完美徹底的履行了他個人與贊助品牌的契約。
——違反契約的,是參賽管理者。
與官方贊助商簽訂契約的,是管理方。管理方有義務讓自己的每一個成員,把客戶利益放在首位。但管理不到位,導致官方贊助商利益受損。
板子,要打在管理層的屁股上。
(09)
《論語》說: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無以萬方。
意思是說:員工犯了錯,儘管往死里削老闆,必是老闆的管理不到位。但老闆犯了錯,不能怪人家員工。員工端多大碗,吃多少飯。哪能因為老闆犯了錯,你就按住人家員工往死里削?
孫楊之爭,告訴我們這樣幾個道理:
第一:爭議峰起,必是價值體系錯亂所至。
孔子早就曰了,契約第一,利益第二。可一旦你惘顧這個價值體系,就會用短期利益,損害長期利益。
第二:凡事都有主體。上帝的歸於上帝,凱撒的歸於凱撒。
遇到麻煩,我們只管抽老闆,讓老闆去抽他的員工。你不好越過老闆,去抽人家員工,因為我們跟員工沒有契約。
第三:各安其位,各司其職。
做老闆,就帶好隊伍。
做員工,就愛崗敬業。
自己的過錯,自己承擔,萬不可諉過於人。
第四:縣官不如現管。
找老闆談事,是原則。
找關鍵員工談事,是系統思維。
商家兩手都要抓,都要硬——老闆那邊的契約要簽。也要小心翼翼,照顧好關鍵員工的情緒。萬一員工另有私人贊助商,到時掉你鏈子,你只能躲在洗手間偷偷的哭。
第五:商業社會,規則比你想像的更複雜。
利益多元化時代,商家必須要關注每一個關鍵控制點。
但有一個疏漏,就會得不償失。
個人處事,更是如此。任何情形下,鬧情緒都於事無補。
腦子是個好東西,每人最好有一個。
(10)
我們都是孫楊。
處於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兩難困境。
我們都是老闆。
處於按下葫蘆起來瓢的管理困境。
我們都是贊助商家。
必須認清每一個責任主體,控制每一個關鍵點,才能事半功倍。
我們行走於世間,遇到的每一樁麻煩,見證的每一個亂相,都在考驗我們的認知。
認知明晰,猶如透過玻璃罩子看機械鐘錶,一切都是那麼簡單明白。認知昏澀,猶如閉著眼睛摸大象,摸到不該摸的部位被踢飛,怪大象咯?做個認知明晰的人吧,視世間一切險難為無物,自如行走,行無逾矩。要做到這一點,一定不可訴諸情緒,而是靜下心來,諦聽你內心深處的智慧。這智慧如岩漿,在你的心中奔涌太久太久,一俟你明心見性,就會目睹一切事物的本質,纖毫畢現盡呈眼前,屆時你才能領略到我心安處、歲月靜好的悠然意境。
霧 曰
每個人都有最艱難的時刻。
有些人,會在低處呆一陣子。
有些人,卻會在低處呆一輩子。
——其實人生無所謂高低,哪怕是個乞丐,人格上也是和我們平等的。
——所謂高低,說的是我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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