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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花同樣的銀子捐官,因回話不當,一個實授知府一個吵著要退錢

封建專制社會,朝廷賣官鬻爵之事自古有之,但為了不失體面取了一個不是那麼露骨的名字謂之「捐納」。史書記載:「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到了西漢時期,便形成制度。唐、宋以後,捐納之風盛行。

捐納作為朝廷的一種應急措施,在用兵或是救災時偶爾用之,以彌補國家錢糧不足,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歷朝歷代對於賣官鬻爵之事都十分重視,將其控制在一個合適的尺度之內。可是,到了清代,捐納之風大盛,清末時捐納者如過江之鯽,數萬人等著朝廷授缺,這就是國家弊政了。

捐納往往在封建王朝的末期大為盛行,其實,早在康熙時期,就已經出現了這個苗頭。只不過到了清末時更加猖獗。因為太平天國運動的爆發,朝廷已經拿不出軍餉,捐納作為一種高效的手段成為朝廷的聚財的一種途徑。

儘管朝廷對捐納也設有門檻,規定那些身家清白之人方能買官,但道理誰都知道,花重金買官之人,說到底都不是為了國家,無非是想通過仕途撈取更多的財富,他們做官的目的是顯而易見的。道光帝曾說,捐納之人素質低下,讓他們管理百姓,治理地方將是國家的不幸。

嘉慶初年,白蓮教起義遍布數省,為期數年,耗費了國庫兩億兩白銀。這期間,財政困難,兵餉難支,因而大開捐納。嘉慶六年,山西有兩名富商陳某和方某,因祖上從未出過當官之人,便想花錢買個官來噹噹。當然,他們背後還有一層意思,儘管是商人,賺錢來得快,但當官來錢更快,所以想通過當官攫取更大的財富。

嘉慶帝雖然稱不上有為之君,但也不昏聵,他知道捐納的弊端,無奈財政不濟,出此下策。但他對捐納之人尤其重視,凡是七品知縣以上都要親自引見,考察他們的整體素質。

陳某和方某在戶部交了錢以後,被吏部官員帶著到了養心殿。嘉慶帝詳細詢問出身,得知他們世代經商後,便問道:「經商可以致富,何以又想入仕途?」按理說,皇上提出這樣的問題,作為見過世面的富商應該是能回答出來的。總不至於說是為了錢而當官吧?

陳某為人世故圓滑,馬上回答說:「草莽小民,頗有家資,早想報效國家。無奈無進身之途,幸籌餉開捐,小民願毀家紓難博得功名,以稍盡愚忠耳。」意思是說,他世代經商,但無法通過科舉入仕,如今逢皇上大恩開捐納,願意傾家蕩產,為國盡忠。這番回答有禮有節,嘉慶聽後十分滿意。

方某也是生意人,可他不像陳某那樣精明。於是便如實回話,他說:「人常言『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為商獲利雖多,終不及做官之優厚。且以體面而論,商亦遠不如官,臣故棄彼而就此耳。」意思是說,他做官就是為了錢,商人賺錢容易,但不及官來的快。況且,商人錢再多地位也不如官,所以才選擇出仕為官。

嘉慶聽後,滿臉不高興。隨後,旨意下:陳某補授知府,方某既然為了體面,著即以知府原品休致,准其頂戴榮身。最後,陳某因回話得當得了個知府實缺,而方某隻得了個知府頭銜。花了同樣的錢,兩人的結果卻有天壤之別。

親屬們得知此事後,紛紛誇讚陳某知事務,回奏得體,而嘲笑方某不知世故,回話不當花了冤枉錢。其實,陳某和方某捐官的目的是一樣的,只不過方某說的是老實話,不如陳某奸巧而已。

方某花錢只得了個知府頭銜,悔不當初,於是便大罵捐納騙人。他到吏部,堅持要退回官服頂戴,吏部不準,他便在大堂上以性命相搏。人們視其為瘋癲,遂騙人將其送回原籍。以此看,並不是所有有錢人都適合買官的,捐納其實也是一個技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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