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寵物 > 哈士奇將路人嚇成十級傷殘!狗主人被判賠4.8萬…狗患擾民,舟山人你怎麼看?

哈士奇將路人嚇成十級傷殘!狗主人被判賠4.8萬…狗患擾民,舟山人你怎麼看?

原標題:哈士奇將路人嚇成十級傷殘!狗主人被判賠4.8萬…狗患擾民,舟山人你怎麼看?


近期,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各項工作有力推進,但不少市民反映,不文明養狗現象依然突出,尤其是流浪狗不見減少,而每年的7到11月份又是狂犬病多發期,犬傷人數明顯增加。日前,《舟山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城區隨處可見流浪狗或者不拴牽引繩的家養狗。


場景1:定海海山公園


News Watch


傍晚時分,定海海山公園裡有不少隨處跑動的狗,都沒有拴牽引繩,草叢裡、走道上都是狗的糞便。四處跑動的狗,也讓不少遊園的市民害怕。



帶著孩子的老人說:


害怕,害怕。他(孩子)看見狗要哭的,我們總歸怕的,人牽著的還好,人沒牽著被咬著的話跟什麼人去說。



定海海山公園保安:


狗要咬人的,我們看到也怕,真的很怕的。我們沒有執法權,我們很難管。



場景2:海濱公園


News Watch


海濱公園禁止帶寵物入內,但不少市民熟視無睹,前來這裡遛狗,同樣沒有牽繩,現場也看不到管理人員。



有些狗隨地大小便,影響公園環境。



定海海濱公園管理人員:


很難管,你要如果管的話,要吵架了。要打架的,我們也被打過了。


場景3:新城富麗島路


News Watch


沒有主人的流浪狗出沒在城區,同樣成為文明城市的一大詬病,也是殃及市民人身安全的隱患。早晨,新城富麗島路上,流浪狗三五成群,在馬路上流竄。



臨近的海力生路上也是如此,其中有不少是大型犬。




附近居民:


流浪狗很多,他們是以前居民區的,主人走了,它就留下了,大多數就是這樣的。



場景4:定海城區


News Watch

在定海的白虎山路、解放西路,記者都發現了流浪狗的身影。一些拆遷區域也成了流浪狗窩點,像沿港西路的這處拆遷工地就有好幾條。



鹽倉街道的連心路、興舟大道上,流浪狗也是隨處可見。尤其是一到早晨吠叫聲此起彼伏,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附近居民:


這裡有垃圾桶,所以很多狗都來扒垃圾(吃),一大群。我們要勞動,(狗一直叫我們)睡不好覺。



到了晚上,流浪狗更是成群結隊出沒。晚上9點,鹽倉的金雞路上流竄著好幾條流浪狗,在路邊覓食。夜晚,遛狗的市民也多了,定海海濱公園內至少有10條未拴繩的狗,在公園隨意跑動便溺。



在部分居民小區,也有流浪狗的身影。在定海城市新境小區,通過居民拍攝的手機視頻可以看到,這裡流浪狗也不少,尤其是一到傍晚,會集中於小區小廣場。



不文明遛狗和隨處可見的流浪狗也讓安全隱患加劇,這段時間,狗傷人事件頻發,記者從醫院了解到,這段時間,犬傷門診量同比增長了30%左右。





據了解,早在2015年7月1日,我市就開始實施《舟山市養犬管理辦法》,其中的條款對於約束犬只大聲吠叫、系牽引帶、戴嘴套、遛狗避開高峰時間並主動避讓他人等做了明文規定,但兩年多來,狗患並沒有有效遏制,期間甚至發生了多起與犬類相關的惡性事件。今年3月1日,《舟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也開始實施,其中規定外出遛狗必須牽繩,但從採訪情況來看,這一地方性法規的執行還有不少的距離。其實,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於養狗規範、執法職責都有十分明確的條款,關鍵看如何去執行,否則《條例》只是一紙空文,狗患也將是文明城市的一個失分項。


文明養狗是近年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


不只是舟山,許多城市都面臨著這個問題

今早,新華社微信號發布了一則關於城市養狗的相關報道《哈士奇將路人嚇成十級傷殘!狗主人被判賠4.8萬,網友卻吵翻了……》,內容為近日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人身損害糾紛案件。因養狗人遛狗未拴繩,狗突然出現嚇倒行人,引發行人受傷,養狗人最終被判決賠償行人4萬餘元。


事發經過


趙某某飼養了一條哈士奇,一天傍晚,趙某某在小區旁的街道邊遛狗,但未拴狗繩,恰逢同一小區的陳某某外出買菜,坐在街邊石椅上理鞋,起身突然發現眼前有隻哈士奇,受驚後摔倒在地,而後無法站立。


後趙某某將陳某某送至醫院就醫,經診斷,陳某某系腰椎骨折,需住院治療,十天後陳某某出院並複診五次,經鑒定為傷殘十級。


十級傷殘意味著什麼?


十級傷殘是傷殘等級中的一種等級。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有關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規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


其中一級最重,意味著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會交往完全喪失等。


十級傷殘則意味著日常活動能力、工作和學習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陳某某共花費門診及住院治療費用等共計7996.15元,趙某某支付了2009元。


陳某某認為,自己受傷是因受到趙某某飼養的哈士奇驚嚇所致,趙某某應賠償全部費用。

而趙某某辯稱,自己飼養的哈士奇沒有撕咬陳某某,也沒有對陳某某進行狂吠,陳某某受傷與其無關。


後陳某某一紙訴狀將趙某某告上法庭。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雖然趙某某所養哈士奇與陳某某未直接接觸,但綜合現場視頻以及陳某某陳述可以判定,趙某某對其飼養的寵物犬未採取管理措施,外出未拴狗繩,致使犬只脫離控制,驚嚇到陳某某致其倒地受傷,陳某某受傷與哈士奇突然出現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趙某某應承擔賠償責任。


但鑒於寵物犬未直接與陳某某有接觸,其受到驚嚇與其自身的精神狀態和心理素質有一定關係。


故法院判決,趙某某對陳某某的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賠償陳某某醫藥費、傷殘補助金等各項費用共計48248元,陳某某自行承擔30%的責任。


網友評論


判決一出,網友們吵翻了。有人覺得,十級傷殘已經對行人造成非常大的傷害,判決養狗人賠償4萬多一點都不過分。




但也有人認為,如何界定是關鍵。如果拴了狗繩,也把行人嚇倒,那怎麼算?如果大街上是「人」把別人嚇倒了,又該怎麼賠?




成都開展犬只管理整治


8月19日起,成都市集中開展犬只管理整治,持續到10月31日。本次整治內容主要有:養狗需辦證,推進電子犬證辦理;清理禁養犬類;捕捉處理流浪狗;查處遛狗不牽繩、擾民等不文明養犬行為。


近年來,成都開始正式施行《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包括德國牧羊犬、中華田園犬(土狗)、比特鬥牛梗犬、秋田犬等在內的22種烈性、大型犬,在成都五城區含高新區(中心城區)禁養。


同時,限養區內養犬戶每戶限養1隻犬,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涉事犬只為哈士奇,並非成都禁養犬。


來源:《舟山新聞》、新華社、四川日報、綜合華西都市報


近年來,全國各地也都不斷推出舉措


希望為養犬繫上「文明鏈」


沒有壞的寵物,


只有不負責任的主人。


近年來寵物風潮興起,涉犬紛爭增加


「人與狗」的摩擦,


其實是「人與人」的問題


遛狗拴繩,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


更是對寵物犬負責任的做法。


關於文明養狗


你怎麼看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舟山廣電 的精彩文章:

舟山一起離奇車禍,一人身亡,不在場的車主卻承擔責任,原因竟是……
活久見!舟山一女子到派出所耍無賴,討要賭資,還要泄憤……

TAG:舟山廣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