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十大酷刑,最後一個針對女性連男人都受不了,真慘!
1. 腰斬,
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方被廢除。
2. 宮刑,
漢代孔安國:「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宮刑對男女都有,對男無須多言。宮刑對女性實施是確定的,至少至明代仍然對女性施行。但實施方法,則眾說紛紜,較複雜。
3.車裂
,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六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4.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這種刑罰是朱元璋發明的,就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後斷氣。
5.剝皮,
聽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電影《滿清十大酷刑》描寫過另一種剝法,其可信度未知。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
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6.梟首,
即把人頭砍下掛在城門上示眾。
7.凌遲,
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3600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處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8.縊首,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9.活埋,
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
10.婦刑,
一套專門對付女人的刑法—婦刑,可以說是現代法西斯的一大"創造",是對人性的巨大摧殘和人性獸化的充分體現。是對受刑人造成的傷害,都是令人髮指的,完全可以稱得上是"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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