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退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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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主講:正豪丨法律歸屬:《公司法》?
王國柱與馬小明是大學同學,王國柱打算出資設立一家網路遊戲公司,但是資金不足,於是勸說包括馬小明在內的一群同學共同投資。馬小明經不住勸說投資20萬占股5%,但是由於馬小明有自己的工作,不能參與公司管理,公司成立後產品開發遇到了諸多困難,導致遊戲無法上線。然而,公司的各項費用卻居高不下,一年以來公司始終處於虧損狀態,馬小明認為自己從不參與公司管理虧損與自己無關,於是向王國柱提出退股。要求歸還自己的投資
請問:馬小明的要求有法律依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回購條款第7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自股東會 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想一想?
馬小明可以順利退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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