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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乘警,你們為什麼硬不起來?

Bressanone

 狼

Matthew Lien 

00:00/05:34

2018年8月21日,在從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上,一名男乘客強行霸佔另一女乘客的座位,不僅拒不讓座,而且態度極為惡劣。

視頻發到網上,激起了網友們的憤怒,引起了很大的反響。

在譴責高鐵霸座男的同時,人們也對濟南鐵路局發出了質疑:

對這個明明是搶佔他人位置,態度惡劣,證據確鑿的無賴,乘務長,列車長,乘警全體出動,卻除了查車票,口頭勸說警告以外,就沒有任何其他的處置行動,任由霸座男從頭到尾一直坐在自己強佔的位置上,這樣的處理方式,是不是不作為?

23日,濟南鐵路局方面回應: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列車工作人員在處理該事件過程中的言行和應對方式得當,盡到應盡職責。針對「座霸」行為,尚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參照處理。

這種自我標榜,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說法,當然又被網友們啪啪啪打臉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三款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是違法行為,應予以處罰。

沒有任何理由在高鐵上霸佔他人座位,不僅僅是損害了被霸佔座位的乘客的利益,也帶來了眾人圍觀,明顯破壞了正常的列車秩序,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事實上,已經有律師指出了這一點。該事件中,即使霸座乘客的行為比較輕微,至少也應該被強制帶離座位。

作為提供運行服務一方,高鐵列車的乘務人員,比如乘務員和列車長,有制止不文明乘車行為的義務,但並沒有行政處罰權。

但是,車上有執法公務人員啊。就是鐵路乘警啊。

乘警,是鐵路公安機關派出的,在旅客列車上擔當乘務工作的,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人員。

乘警有權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採取合理處置措施,或直接當場進行處罰。

但是,在霸座男視頻中,我們完全沒有看到乘警有什麼作為,採取了什麼措施。

所以霸座男無理霸佔座位,不僅得逞,而且沒有受到任何處置。這就讓他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霸座成了他向別人吹噓的資本。

而那位因為自己的座位被霸佔,向高鐵服務員、列車長、乘警救助的小姑娘,則被安排到其他車廂。

列車長讓她稍等一會兒,如果解決了就回自己座位,但後來女乘客就一直在其他車廂坐到了終點。

作為一位剛畢業進入社會的女生,這是不是給她上了一堂灰色社會大學課,讓她覺得,執法人員沒有用處,無理取鬧佔便宜,老實人都要吃虧這種厚黑學理念呢?

一直到8月24號,也就是事件發生3天後,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才對霸座男處以治安罰款200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對其限制購票乘坐火車。

如果不是這則事件在網終上發酵,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那麼,霸座男會受到懲罰嗎?

就當時高鐵上的乘警處理事態的效果,以及鐵路公司的處理效率來看,極有可能不會。

乘警軟弱執法現象並不少見。

2018年1月5日,G1747次列車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一名帶著孩子的女乘客以等老公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造成該列車延遲發車。

根據視頻來看,攔車女用身體強行堵門不給關門,列車長勸說無效後,對車站乘警發出了「拉她下車」的指令。

以我個人的經驗,普通民眾在體能上,是無法抗衡經過一定專業訓練的公安人員的。

曾經一位有警察朋友開玩笑要看我手機,我不給他看,他輕輕一擰就把我手腕差點弄脫臼。我反應都反應不及,更別說反抗了。

但視頻中,乘警的動作和反應非常敷衍,並沒有全力採取有效措施,以至讓攔車女能反反覆復沖回門口,到後來乘警甚至站在一旁袖手旁觀。

而攔車女也確實得逞了,讓高鐵在她丈夫到來前無法啟動,一家三口如願以償上了車。

想必這一家當時是洋洋得意的,攔阻高鐵正常運行,擾亂公共秩序,只是被責罵幾句拉扯幾下而已,要什麼緊?

雖然過後攔車女受到了懲罰(鐵路公司罰款2000塊),那估計也是因為網路監督把事件捅大了,不得不處理。

至於我自己,也碰上過乘警不作為的情況。

有一次我坐高鐵,半睡半醒之間,突然高鐵緊急減速,並且發出刺耳的摩擦聲,把我給驚醒了,以為高鐵出了什麼故障。

然後聽到一陣爭執從車廂尾部傳來。

原來有一個男乘客在車廂上偷偷吸煙,被女乘務員抓了現行。

高鐵是全封閉環境,安裝了煙霧警報器,如有一定濃度的煙霧出現,煙霧警報器就會啟動,列車也會自動減速或緊急停車。

女乘務員非常嚴肅地批評他,說這樣的行為很危險,違反了有關規定,要罰款,

男乘客一聽罰款就暴跳如雷,一邊往自己座位走,一邊罵罵咧咧:「交什麼罰款,不就抽一根煙嗎?!我不交!」根本不把女乘務員的警告當一回事。

這樣的情況,乘警應該出面了吧?

然而並沒有。

我看到女乘務員離開這節車廂,應該是去彙報情況,但直到到站,都沒有看到乘警出現,男乘客也沒有被罰。

只有列車上的播音在反覆播放: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一旦違規,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吸煙導致列車火災等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的執法,想讓乘客對規章制度存敬畏之心,估計是不可能了。

有困難,找警察。

遇到違反公共秩序、違反法律法規等行為,找警察伸張正義是公民最自然的第一反應。

尤其在列車高鐵上,我們能夠求助的執法人員,只有乘警。

但如果乘警彷彿被捆住了手腳,面對「撒潑無賴」,除了取證等待事後處理,現場毫無解決辦法,如果身為執法人員,卻躲在乘務員和列車長身後束手無策,這有何權威有何尊嚴?

難道乘警才是需要呵護的寶寶嗎?

乘警對明顯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沒有做出處理,負作用是非常明顯的。

一方面是縱容了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如果蠻橫走遍天下,撒潑就能得逞,「無賴」定會有恃無恐,「准無賴」也將蠢蠢欲動。

一方面弱化了公安機關執法形象,警察執法少了震懾力。如果處理都是馬後炮,都是靠輿論監督執行,那要乘警有什麼用?

第三也不利於社會公德的維護。長此以往,社會風氣肯定會形成惡性循環,人們越來越不講理,越來越漠視規則。

那麼,最終這樣的執法,只能讓法律法規失去公信力,讓人對法律法規失去敬畏心。

繼霸座男被曝光後,8月22日凌晨,從深圳開往青島的T398列車上,返校的女大學生小晴(化名)也遭遇到「霸座」,她的座位被人佔了並且不肯讓位。

小晴只好去找列車員。

列車員很快過來協調。與中年女子交涉了十幾分鐘,但對方還是不肯讓位。

然後,「列車員說去叫乘警來,但後來好像有工作走了,就沒有人再過來。」小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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