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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上我的名字,3年後婆婆卻要我凈身出戶

我跟老公結婚之前,公婆就已經給老公買了一套全款的房子,當時寫的是老公一個人的名字,不過在我們談婚論嫁之時我們家提出加名字,他們家也同意了。我當時覺得非常欣慰,也非常慶幸,慶幸能遇到這麼好的婆家,他們完全不把我當外人,就連全款買的房子都願意加上我的名字,要知道那套房子可值一百多萬呢。

一開始我們家是打算要20萬彩禮的,但看到他們家在房產證上加了我的名字,我爸媽就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所以就把彩禮降到了10萬。由於他們家比我們家富裕很多,所以我們家也拿不出什麼像樣的陪嫁,後來我爸媽就說,要不然不給嫁妝算了,反正他們家也啥都不缺。我們沒給陪嫁,公婆跟老公也沒說什麼,但我總是隱隱約約感覺到他們心裡好像有些不滿。

結婚之前,老公對我極好,什麼事情都替我著想,做了很多讓我感動的事情,但是自從結婚以後,我總感覺老公對我的態度有所變化,他每天忙於上班,也不怎麼跟我溝通,我結婚以後就在家裡面當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沒有職場朋友,基本上與社會脫軌了。我承認,我不出去工作,並不是為了這個家,也不是為了老公跟孩子,只是單純的害怕上班,我以前上過班,那種壓力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夠承受的,而且每個月賺的也不多。

我當時就很想找一個人來養活我,能給我後半生衣食無憂的生活,後來就遇到了老公,我很慶幸,可是由於我當家庭主婦,老公長期在外面,我們的共同語言越來越少,慢慢的生疏起來了。就在孩子兩歲的時候,老公向我提出了離婚,我覺得非常震驚,問他到底是為什麼?老公說我們現在已經毫無共同語言可言,這樣如死水般的婚姻,他受不了,還不如早點離掉算了。

公婆聽說我們要離婚,第一時間跑過來勸阻,後來見實在勸不了,所以就提出讓我凈身出戶。我自然是不肯的,房產證上寫了我的名字,房子自然有我的一半,老公平日里都是將薪水交給公婆管的,就算我分不了這兩年的共同財產,但孩子我肯定是要的。可公婆卻明確告訴過我,孩子跟房子以及財產我都沒份。孩子一直是公婆在帶,我擔心他們不給我,所以就想第一時間跑去把孩子拿回來,可是他們卻不讓我進門,沒辦法,我就只能向法庭上訴離婚。

公婆拿出了他們當年買房付款的所有證明,以及購房合同。孩子已經滿了兩歲,我沒房子,也沒工作,後來法庭把孩子判給了老公,我哭得幾乎昏厥過去了。難道這就是靠男人的下場嗎?這兩年我都幹了什麼,到頭來一場空,房子不是自己的,就連自己生的孩子都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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