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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帶來的雙重人格

原創首文 要不瞅瞅?

前奏篇

作為一個從小在教會熏陶下長大的「95」後,單從文化層次而言,對於「信仰」這個詞兒,可以說是比較熟悉的了。也許文前的你並不了解,在中國的基督教文化中,有「母胎基督徒」這麼一種說法,即當你在母胎中孕育時,你的父親就已然是教會一員,你的母親也已經「帶」著你參與了當地教會的各種活動,你尚在母胎就已經在教會榜上有名,你一出生就更不必說了。

教會篇

沒錯,本人就隸屬於該情況。從小在教會,深情地吟唱專屬的聖詩歌(雖然經常找不著調擱哪兒),乖乖地聆聽牧師的諄諄教導(儘管一句沒聽明白),認真地背著相應的經文(就算我自己也不太曉得背的是啥意思),但是有一點是真的,那就是屁股是真的疼,因為教堂的板凳太硬。

話雖如此,打兒小的耳濡目染多多少少讓長大後的我對基督教有了那麼一點點的認知。讀了幾遍聖經之後,也稍微曉得了信仰對信徒的要求。

通常來說,在教會或團契里,作為基督徒(這裡只討論被基督徒認可的基督徒),往往會傾向於表現得符合教會對信徒固有的定義。比如,你只有這樣才是對的,否則就無疑是有問題的。這是由外及里而言,從里而外地來說呢,就是當一個基督徒,一個渴望被基督徒認可的基督徒,處在這樣一種「教會環境」里,也莫名地會有一種動力幫助你去執行這樣一種被眾信徒所定義的標準(難道這就是信仰的力量?)。用行話講,那就是「跟屬靈的man和women們在一起,你的level會變得不一樣,跟low man 在一起,你就變得更不一樣了」。從環境心理學角度給你剖析剖析的話,真的一點兒毛病沒有啊。

講了這多,咱們來言簡意賅地總結一下,其實也就一句話的事兒(不多扯扯,怎麼顯得我多少算個半吊子呢你說?),那就是,渴望被認可的基督徒在基督徒中間真的會變得很基督徒哈!

But教會以外的基督徒嘞???

社會篇

還有一句行話是這樣的「基督徒的人生也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基督徒也是人不,也會有各種各樣來自於生活、家庭、工作上的壓力不。教會有「十誡」,那社會不也有「會規」嘛。從業有行規,出門有交通法規,做人有行為準則,走到哪給你規到哪兒。那基督徒闖個紅燈不也得扣6分罰200嘛(這事兒我可干過啊)?所以啊,在社會中,基督徒也免不了被社會深深地規則著。咱們比如說啊,在教會,聚餐就是吃飯,吃水果,吃零食;在社會呢,聚餐是喝啤酒、白酒and紅酒。教會談愛心,社會講套路;教會要舍己,社會需算計。教會和社會,截然相反的兩種環境,催生截然相反的兩個選擇。

互懟篇

因此,對於既想在教會被認可,又想在社會被應喝的基督徒,似乎活在了既很教會又足夠社會的雙重人格之中。並且,這兩種人格還能隨時被調用,靈活自如。

講到這裡,一定會有相當一部分人站在信仰的制高點為教會發聲「你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你的信仰太淺顯,無法以教會原則處於社會之中」;無獨有偶,自然有另外的人高舉社會的旗幟道「在社會立足哪有不被社會規則的。確實喝酒,但未醉酒;雖未舍己,卻也未算計;雖未行聖經所肯定的,也沒做聖經所否定的。」一方站在信仰的制高點去論斷,一方以處世經驗自居而自我定義。

收尾篇

或對或錯,我們都必須承認3點:1.並非所有人都能達到生活信仰化的高度。2.基督徒也必須在這個社會中向下紮根,向上結果。3.聖經中上帝未把論斷指責的權力給我們。

也許你也是基督徒,也許你也正側重信仰或生活地去怒懟另一方的基督徒,再或許你也是一位已經入世、擁有雙重人格的基督徒,或許……

反正……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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