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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順風車:讓商業歸商業 讓公益歸公益

今年5月,空姐順風車遇害事件後,滴滴對順風車業務進行了整改,結果僅僅3個月,又發生了樂清順風車事件。作為共享經濟碩果僅存的跟共享多少還沾點邊的一項業務,順風車的前景也因此變得一片黯淡。

被排除在網約車外的順風車

專車、快車早就不能算是共享經濟了,政府稱之為「網約車」,起碼現階段還算個比較準確的概括。各地政府在收緊網約車的監管尺度和准入限制的同時,大多把順風車排除在網約車之外。這應該是一個比較清晰的表態,即政府支持對社會資源的非經營性的合理利用。兩人以上合乘一輛車,肯定比只有司機沒有乘客的出行方式要更合理、更環保、更有利於社會。

有些國家規定,小轎車進入某些城市中心區域,除司機外,必須搭載一名以上的乘客,也是出於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減輕道路擁堵的考慮。社會資源的共享使用,對社會是一件很有價值的事情。

2015年,滴滴還未升級為滴滴出行,滴滴打車客服總監杜靜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隨著業務的擴張,滴滴客服團隊在一年時間裡從30人上升為800人。按照這個發展速度計算,滴滴目前外包的客服團隊至少在千人左右。

即便客服配備的數量在不斷上升,但是從每次事件中客服的表現來看,唯一能夠確認的是,在緊要關頭,目前滴滴的客服系統發揮的作用著實有限,更不要提所謂之後的響應機制。

不久前在聯想之星活動的演講中,程維提到,「這個市場衡量所有企業價值的這把尺子就是你創造的用戶價值,滴滴的價值本質上是幫助大家出行節約了時間,提供了服務的增值。」

作為互聯網平台的滴滴,在連接起存量的計程車司機和用戶、提高出行的確定性方面,確實是成功的。但是,在快車和順風車領域,當滴滴需要重新建立起車和人的管理系統時,用戶的需求不僅僅是節約出行時間。在車上的安全管理,成為用戶服務中一個最大的價值。

我們可以看看,在中國市場輸掉的Uber,在這方面是怎麼做的。今年5月30日,Uber在美國地區上線新的安全功能,當乘客遇到危險時,可以通過應用內置的按鈕直接與警方聯繫。

美國媒體Today的記者Jeff Rossen體驗了Uber的新功能後稱,當他點擊Uber應用中的「呼叫911」按鈕後,該應用將立即顯示他當前所處位置、他所乘坐的車輛的型號和車牌號。羅森將這些信息告訴了接聽他求救電話的警方人員,不到五分鐘後,警方就到場了。

Uber表示,在部分城市,該應用將在用戶點擊這個「呼叫911」按鈕後,直接將用戶的姓名、地址、乘坐車型、車身顏色和車牌等信息發給警方,全程乘客無須說話。

公益變商業的順風車

順風車,就其本意來說,應該算是符合共享經濟定義的一種共享出行模式,車主、乘客、城市和交通監管者,相關各方都可以從順風車模式中受益。此外,受益者中還應該加上順風車供需撮合平台,比如滴滴順風車、嘀嗒出行、高德地圖順風車等。

由於各地政府對順風車實際上採取鼓勵或者不限制的政策,這讓在專車和快車業務上飽受政策蹂躪的出行平台,對順風車寄予了不小的期望。順風車儘管從單量上還沒法跟網約車相比,但這一業務的超高增速,以及更加低廉的經營成本,讓一些商業公司願意投下重注。

這就帶來了問題。本來是一項帶有公益性質的服務,現在卻承載著越來越多的商業意圖,漸漸地順風車失去了其本來的意義。

就像滴滴剛推出專車服務,Uber剛進入中國的時候一樣,一些車主願意在業餘時間拉個活,體驗一下共享經濟的新奇,順便賺點小錢。但在資本和商業的強力推動之下,業餘拉活的人越來越少,職業司機越來越多。

兩年前,我在《分享經濟的邊界》一文中討論過這種由個人共享資源開始,快速走過共享的邊界,進入職業化的現象。簡而言之,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的共享,基本上是不可持續的。這倒不見得一定是壞事,人類的發展史,就是一部職業分工史。開始,你的職業是農民,後來又細分為菜農,再後來可能只是專職種西紅柿的農民。專業化分工大幅提高了生產效率。

當企業開始用經濟手段推進順風車市場的規模,最積極響應的並不是那些真心想要分享私家車座位的人,而是一大批想要藉此謀生的人。所以,順風車的火熱並不是一個公益現象或者環保現象,實際上它主要是一個商業現象,跟幾年前的專車、快車的火熱區別並不大。

政府和企業在順風車的監管上,都假設這是一種互利的順路合乘行為,因此不應該用管理職業化的經營性載客的手段來限制順風車。沒錯,我和一位鄰居約定,每天上班時順道拉他去他的公司,政府應該樂見這樣的事情,而不應該用京籍京牌排量軸距這些條條框框來變相地扼殺順風車。

如果順風車真的都是順路合乘行為,這樣寬鬆的監管我認為是合適的。我甚至認為,滴滴順風車和嘀嗒順風車鼓勵車主跟搭車人社交、約會,鼓勵搭車人坐到前排座位上,都是正常的、禮貌的、合乎情理的。你搭朋友的車去上班,卻要像打專車一樣坐到後排,你的朋友會覺得自己成了你的司機,而你本人也會不舒服。

可問題是,那個天天開車送你去公司的人,壓根是一個以此謀生的專職司機。5月份空姐事件之前,滴滴順風車司機每天最多可以接15單。這樣的順風車,還有多少「順風」可言?

但對順風車的經營者來說,是不是真「順風」其實完全不重要,更多的人來開,更多的人來坐,供需兩旺,增速喜人,就足以證明這個市場存在,並且重要。沒人去追究,這個市場有多少是真實的順風車市場,有多少實際上是更加廉價並且低門檻的網約車市場。

一些順風車平台將跨城順風車當做一個新的增長點,大力鼓勵司機跨城載客,鼓勵乘客用跨城順風車來解決城際交通和短途旅遊的需求。因此,跨城順風車就真的如期爆發了。一些順風車司機說,跨城順風車的單很難搶,有人甚至用外掛搶單。你看,這跟專車、快車的早期是一樣一樣的。

錯位的乘客、司機和平台三方

有人說,為什麼出事的總是滴滴?別天真了,沒有一個順風車平台是絕對安全的,只不過其他的都比滴滴小太多而已,出事的概率是一樣的。

也許在滴滴看來,自己只是個單純的信息撮合平台。但在很多人眼中,滴滴平台是為大眾提供「服務」,無論是哪一種司機,無形中都作為滴滴「員工」的隱形身份存在,那麼,滴滴自然應該承擔起平台的連帶責任。

而對於順風車這種模式,儘管對於平台而言,似乎完成了審核工作,司機上傳的信息沒有虛假,就完成了它的職責。但是它將乘客拋向一個不知是由誰開來的車上時,註冊規則規定帶來的信息「不對等」,就註定埋下了隱患。

乘客、司機和平台三方的定位,就這樣錯位了。「尋找同路的小夥伴」,順風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是個司機佔主導地位的社交方式;而「打車」在乘客一方看來,則是作為消費者,尋求服務。

而所謂的C2C「共享」經濟,又是車主本人親自提供服務,卻沒有可借鑒的成熟模式。滴滴也在賺取流量的社交平台、信息服務和交易平台之間搖擺。

根據2016年公布的《網約車管理辦法》,主要針對的也是提供專職服務的司機,而對「順風車」定位則還是空白。

滴滴的「順風車」模式,就這樣,套著共享的外殼,逃避了專車的管理,成了個「四不像」。

另一方面,或許在滴滴順風車發展伊始,C2C輕模式的迅速發展就為順風車的野蠻生長埋下了隱患。

出了事,政府僅僅去約談、去懲罰順風車企業,是無濟於事的。歸根結底,是政府對網約車過度的、不合理的監管,逼迫企業在網約車之外尋找商業機會。同時,政府對網約車和司機的硬性限制,對網約車的「嚴打」,也在逼迫網約車司機去開順風車,甚至黑車。

此次樂清事件之後,如果政府選擇把順風車也納入網約車的管理範疇,和專車、快車一樣對司機、車輛設限,結果可能會更糟。

政府真正該做的,是把卡在網約車脖子上的手拿開,讓網約車以符合市場規律的方式發展,同時,嚴格限制順風車的盈利可能,讓商業歸商業,公益歸公益,或許,順風車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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