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你的自查不過是自罰三杯
前輩曰
不懂的事問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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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網約車獨角獸「滴滴」再次上了登上新聞頭條,霸屏朋友圈。霸屏原因與此前鄭州空姐事件相同:乘客通過滴滴搭乘順風車遇害。
此次事件距離5月的鄭州空姐事件,不到百日。而此次事件相比鄭州空姐事件,引起了公眾更為強烈的憤怒與聲討。
據媒體披露,此次遇害的乘客趙某乘坐的順風車司機曾在作案前一天被乘客投訴,但滴滴客服未進行核查處理,滴滴也繼續給司機派單,以致釀成悲劇。
網約車的興起,給我們的出行帶來了便利,其潛藏的安全隱患也逐漸顯現。滴滴事件便是最好的證明。車主的素質,不受監管等特點增加了乘車風險。
早在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便印發了《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也出台《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各省市也相繼實施《網約車管理辦法》,為乘客提供一層安全保障。
隨著相關政策的出台,網約車逐漸走向規範化。前輩本以為滴滴會建立起完善的審查制度,形成一個實實在在的過濾網,用來篩除那些殘渣廢滓,沒想到滴滴的審查制度竟成了一劑迷惑乘客的蒙汗藥,用來忽悠乘客繼續使用滴滴。
《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 網約車駕駛員應當無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而最近犯罪的滴滴車主中,警方審查發現,有好幾個都有過犯罪前科。
前輩不禁想問問滴滴的審查標準到底是什麼,仍舊是有車就行嗎?
此次事件令人心寒不是滴滴的不作為,而是滴滴對生命的冷漠。一個個生命在滴滴逝去,滴滴能做的竟然只有自查和賠償?
滴滴的整改也只是淺嘗輒止,沒有一個大企業應有的擔當與責任。出事之後,永遠是配合調查、自查整改、3倍賠償。
在滴滴眼裡,乘客被量化成了一定數額的金錢,出事了,賠錢就完事。這不禁讓前輩看見了資本的醜陋嘴臉。
滴滴的處理方式也讓前輩想起了福特的平託事件。
福特公司曾推出過一款小型車,由於油箱裝在尾部,所以一旦發生追尾,汽車極容易爆炸。而福特公司早就知道了這個缺陷的存在,於是公司內部進行了一場關於生命價值的計算。
福特估算,由於平托車設計的缺陷,可能導致180人死亡和180人燒傷,還有2100輛車燒毀。
按照當時的賠償標準,每個死者平均20萬美元,每個燒傷者6.7萬美元,再加上燒毀的車輛,福特公司需要付出4950萬美元。
福特的另一種處理方式則是將1250萬輛車全部召回增加安全設置,每輛車增加安全裝置的成本僅需11美元,福特需要付出1.375億美元。
兩者一比較,福特放棄了召回計劃。
反觀現在的滴滴,與福特平託事件有些許相似。
滴滴發生的安全事件也不是一兩起,滴滴也不是不知道存在的問題,可為何此類事件依舊層出不窮,這個疑問應該由滴滴來解答。
據南方周末的統計,過去四年媒體報道的滴滴司機性侵、性騷擾事件至少50起。
四年過去了,解決問題的辦法滴滴沒有拿出來,但是處理此類事情的技術,滴滴卻是煉的爐火純青。
道歉、賠償、自查、整改,這一套流程爛熟於心,甚至連道歉聲明都只需要按照以前的模板改一改。一段時間後業務繼續開展。
除了滴滴的不作為,還有一件事同樣令前輩憤怒。在樂清女孩遇害後,某滴滴群里的車主竟將此事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言語污穢,不堪入目,簡直是良心泯滅。
社會有敗類不能怪滴滴,但是敗類通過滴滴聚積,滴滴不僅不做篩選還縱其放肆,滴滴的責任也不可推卸。
或許解決辦法的成本比賠償的成本要高,但前輩不想自己被量化成一沓標有數字的紙張。
此次滴滴宣布在全國範圍內下架順風車業務,前輩真的希望這一次,滴滴能夠仔細審查車主的信息與資質,保障乘客的安全。
因為比起便利,我們更在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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