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狗將路人嚇成10級傷殘,狗主人賠償4萬8,網友:碰瓷新套路
寵物狗將路人嚇成10級傷殘,狗主人賠償4萬8,網友:碰瓷新套路
近年來,「文明養狗」成為熱點話題。不少市民選擇在小區養狗,導致隨地便溺、狗吠擾民、惡狗傷人等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遛狗拴繩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寵物狗的負責。如果當事人被狗咬傷,養狗人自然要賠償費用。但若因受到狗的驚嚇摔傷,又能否得到賠償呢?
近日,成都市錦江區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因為狗主人遛狗時未拴繩,導致狗突然出現嚇到路人。這個行為導致路人受驚後摔成10級傷殘,狗主人也被判決賠償48000餘元。
事發經過
當天,趙女士帶著自家的哈士奇在小區散步,狗狗並未拴狗繩。而陳女士在小區內的石椅上整理鞋子,起身後突然看到趙女士的哈士奇出現在眼前。被狗嚇到的趙女士下意識向後退幾步,結果摔倒了無法再站起來。
隨後,趙女士將其送到醫院治療。經過醫生的診斷,陳女士腰椎骨折,需住院治療。十天後陳女士出院並複診五次,經鑒定為10級傷殘。她認為自己之所以摔傷,是因為趙女士的狗所導致的,所以自己的醫藥費需要趙女士全部賠償。
監控視頻顯示,沒有拴繩的哈士奇跑在主人前面,然後陳女士看到後退幾步倒地受傷。狗主人趙女士認為,自家的狗並未咬傷人,也沒有對他人狂叫,所以陳女士手上跟自己並無關係。
何為十級傷殘?
十級傷殘是傷殘等級中的一種,其中一級最終,意味著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而十級傷殘意味著日常活動能力、工作和學習能力、社交能力都受到部分閑置。
陳女士在住院期間,共花費門診及住院費約80000元,而陳女士支付了2000元。隨後,陳女士表示趙女士的受傷和自家狗沒關係,拒付剩下的醫療費。她認為,自己飼養的哈士奇沒有撕咬對方,也沒有狂吠等問題。
於是,陳女士將趙女士告上了法庭,希望可以討回自己的公道。
法院判決
經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趙女士的寵物狗沒和陳女士直接接觸,但是趙女士未對寵物狗採取管理措施,導致寵物狗脫離控制,將陳女士嚇到受傷。因此,陳女士的受傷和寵物狗的突然出現,存在著因果關係。
最終,趙女士需要承擔7成責任,需要賠償陳女士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48248.3元。而陳女士則自行承擔30%的責任。
網友評論
對於這個判決,網友們卻有自己的看法。有網友認為,十級傷殘已經對路人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所以賠償4萬8一點也不過分。還有網友認為,不拴狗繩是狗主人的不對,但是面前突然出現個人也會把人嚇一跳。陳女士的做法,無非是碰瓷新套路。
其實,如何界定是關鍵。如果寵物狗拴繩把路人嚇到,那怎麼算?如果是路人在街上把別人嚇倒了,又該怎麼賠呢?
今日話題:對於小區內養狗,大家有什麼看法?如果碰到未拴繩的狗狗,大家會對其勸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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