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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知行合一的一點想法

最近看了一下王陽明心學,對其所說的知行合一及致良知深表贊同,看了一下今人的解釋,覺得還是有不同的見解,說以在此說明一下。

原文說「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聖賢教人知行,正是安復那本體,不是著你只恁的便罷。故《大學》指個真知行與人看,說『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見好色屬知,好好色屬行。只見那好色時已自好了,不是見了後又立個心去好。聞惡臭屬知,惡惡臭屬行。只聞那惡臭時已自惡了,不是聞了後別立個心去惡。如鼻塞人雖見惡臭在前,鼻中不曾聞得,便亦不甚惡,亦只是不曾知臭。」

「知行如何分得開?此便是知行的本體,不曾有私意隔斷的。聖人教人,必要是如此,方可謂之知,不然,只是不曾知。」

先大概的按意思翻譯一下:

這世界上沒有明白卻不付諸行動的人,明白而不是行動,只是因為不明白而已。聖賢教別人什麼是知行,就是要講知行合一本來就是一體的。所以《大學》里舉了幾個真正的知行合一的例子,比如人看到美色了就喜歡,聞到惡臭了就討厭。都是人自然而然的反應。見到了色,覺得那是美的這個就是知,喜歡這個美色就是行動。這個過程中,人是見到了美色就立刻自然的喜歡了,而不需要再去專門讓自己喜歡。聞到了味道,知道那是惡臭的,就立刻自然的厭惡了,沒有人會聞到惡臭了,還專門告訴自己這是惡臭,然後再跑開的。

所以說,知行怎麼能分開呢,這就是知行本來的面目,不會有人刻意的想法夾在知和行之間。聖人說,知行不分開,才能算是知,其他的,都不能算是知。

如果還是不能明白,那我就背著陽明大師舉個粗俗的例子——人內急了上廁所。這就是典型的知行合一,並且我們天天在做。人急了的話,想在中間夾個私意(比如想在中間專門告訴自己要上廁所了)都難,因為晚一步就憋不住了。

那麼再往深一點說,知行合一具體是什麼關係呢。原文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所以,知和行是一個過程的開始和結果。知行合一就是說這個過程是不可分割的。

再把知行合一升華一下。從原文不難發現:「古人所以既說一個知,又說一個行者,只為世間有一種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惟省察,也只是個冥行妄作,所以必說個知,方才行得是。」大意是說,古人說了一個知,又說一個行,是因為世間有一種人,懵懵懂懂,全不思考的去做事。對這種人要專門說一個知。這個知其實就是明白的意思,因為這種人不明白自己要做什麼。那這和前面說知和行是不可分割的一個過程是否有衝突呢?畢竟這裡把知和行分開了,或者說這種人是未知而行了。我想的話,就這樣來看是矛盾了。但如果古人是要教人去明白某個特定的道理再去做事,那就可以理解了。換句話說,這個未知其實就是一種知,即不明白本身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明白,那麼不明白這種知就對應著懵懵懂懂任意去做了,知行依然是合一的。而古人專門說個知,只是為了讓人做事之前進行思考。

然後,原文說「又有一種人,茫茫蕩蕩懸空去思索,全不肯著實躬行,也只是個揣摸影響,所以說一個行,方才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補偏救弊的說話。」參照上面的,如果把不行也看作一種行,其實知行依然是合一的。只是古人為了教導人要到實踐中才能驗證思想。

所以,古人說把知行分開,說一個知和一個行是針對那兩種惡習的補偏救弊之說,與知行合一的道理本身沒有關係。不過,也可以發現,知行合一本身是不區別善惡的,它只是描述著最普通的道理而已,就像日升月落,四季更迭。也正因為如此,如果古人一直只說知行合一,就無法糾正那兩種惡習,逼不得已,才將知行分開來說。

那麼,再升一步,知行合一本身並無善惡,它只是最普通的道理而已。最普通的道理往往就最普遍的存在著。所以,本文的關鍵就來了,其實,人無時無刻不是知行合一的。好好色時是,惡惡臭時是,內急上廁所時是,在看我這篇文章時也是。只是有的行,連我們自己都不知道知是什麼。也因為知行合一,所以一個人的行,必然顯示著他的知,這個知就是他對世界的理解。

知行合一是相續的,並不是同時的,正如原文已經明確說了知是始,行是成,如果是同時的,那麼怎麼對應呢,前一個知行和後一個知行中間是什麼呢?所以,只是這個知和行的過程切換的非常快,以至於人們認為是邊知邊行或者說知和行是同時的。

知行合一,只是普通的道理,本身並沒有善惡。但是,知有善惡之分,所以,就有了行善和為惡。這也是為什麼,明陽先生要講致良知,因為人無時無刻不是知行合一的,所以,只要讓人的知是良知,就必然不會為惡了。

良知就是天理,那天理又是什麼呢,陽明先生給出了找到天理的方法「此心無私慾之蔽,即是天理」。就是不要讓心被私慾蒙蔽,就能知道天理了,那什麼是私慾呢?原文說,「然天理亦自有個中和處,過即是私意。」就是說超過天理的就是私了。換句話說,天理範圍內的就不是私了。那這是在說什麼呢?我認為,就是在說人考慮自己的得失,如果考慮自己的得失是天理範圍內的,那是正常的,超出了才是私。換句通俗的話說,一分付出,一分收穫,這是天理,這些收穫都不是私,反而是善。一分付出,三分收穫,那多出的那兩分就是私了。所以說,並不是不能考慮自己的收穫,相反,還要好好地考慮自己的付出和收穫是不是符合天理,如果不符合天理了,要怎樣讓它符合天理。當然,符合天理,是讓我們的意志符合它,並不是讓天理符合我們自己的意志,後者也是私了,當然,這一段主要是為了說明應該要考慮自己的付出和收穫,但要通過去除私慾,多學習知識,多了解世界來更深刻的把握天理來考慮。

對良知和私慾的解讀,也是和儒家的精神相吻合的,儒家要建立一個長治久安,欣欣向榮的社會,必然要和天理一致,否則,與天理相矛盾就必然會被天理掀翻。社會及其制度的不斷更改,其實改變的正是與天理不相容的私慾界定,每進步一點,其實就意味著社會制度對私慾界定更加接近天理。

好了,就寫這麼多吧,主要就是為了說明,人無時無刻不是知行合一的,順帶說了良知,主要也是為了印證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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