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婆很正常啊!」:依舊瘋狂的李陽背後,不可忽視的家暴現象
作者 | 陳小九
大數據顯示,在我國2.7億個家庭中:
有25%存在家庭暴力現象;
其中90%受害者是女性;
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毆打。
而比這些居高不下的數據更可怕的,是整個社會對於家暴這一現象的態度。
近日,網上一篇《家暴之後,李陽依舊瘋狂》的文章,讓沉寂許久的李陽再次受到了熱議。
作為「瘋狂英語」的創始人,李陽曾一度是許多人心目中的偶像。
可這位曾經帶動無數人跟他一起學習的「英語教父」,卻在七年前,因為對妻子家暴事件,而導致事業一落千丈。
然而時至今日,李陽在談及自己曾經的家暴風波時,態度依然未變。
「打人的錯誤並沒有多嚴重的錯誤。」
這是李陽七年前家暴事件後的表態。
「家裡打一架很正常啊!」
如今,他仍然這麼認為。
「沒有什麼影響。三個姐妹打不打架?經常打呀,我跟她媽打一架又怎麼樣?家裡打一架正常啊,說李陽老師家暴。你爸你媽打過沒有?」
「都打過嘛,為啥沒人報道啊?你沒名氣嘛。」
「我打老婆的事,我有沒有羞恥感?臉紅不紅?一點兒都不紅,為什麼?正常的。」
可怕的是,在李陽對著自己的學生說這些的時候,換來的都是附和聲,以及熱烈的掌聲。
打老婆很正常,這樣的觀點,竟然遠遠不止他一個人這樣認為。
01
理所當然的施暴者
反家暴題材的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曾一度是許多人的「童年陰影」。
然而在這部電視劇的百度貼吧里,很多言論卻幾乎刷新了人們的三觀:
有人為男主安嘉和的家暴行為喝彩,認為他的行為「非常正常」,「打得好」。
有人指出男人打老婆的行為,是「合理的」。
有人甚至對不打老婆反而表示質疑:
「男人有幾個不打老婆的?」
「難道你們都不打老婆?」
還有人把打老婆說成了是「必修課」。
誰能想到,一部反家暴的片子,竟然引出了這麼多家暴男。
比家庭暴力更加可怕的是,許多人根本就意識不到這是一種錯誤,甚至是違法行為。
而是將它當做一種正常現象,理所當然,反覆去做。
02
選擇原諒的受害者
可悲的是,在面對家暴的事件態度上,除了許多施暴者理所當然的錯誤認知,更有受害者的容忍與放縱。
據調查,有九成以上的女性,在遭受到家庭暴力之後,第一時間選擇了隱忍。
許多人心存幻想,認為這只是對方的一時情緒而已。
「以後他會改」、「再給他一次機會」、「他不家暴的時候對我還是挺好的」。
有的人,面對丈夫的痛哭流涕跪地道歉,一時心軟,選擇了原諒。
「他這麼後悔,下次一定不會了」、「他的道歉讓我很心疼」。
也有的人,則是為了孩子家庭,思量之後選擇了忍受。
「離婚之後,孩子怎麼辦?」、「他要是坐牢了,這個家就散了」。
在家暴面前,她們最終都選擇了原諒與默默忍受。
前段時間,網上傳出一則令人啼笑皆非的新聞:
在廣西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對男女準備登記結婚。
因為女方說了一句「我考慮一下」而激怒了男方,兩人在登記處大打出手,女方甚至被摔倒在地。
然而下午,兩人再次來到登記處,高高興興地領取了結婚證。
而另一則新聞,則是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李小姐和同居男友因為一些矛盾發生爭吵,失去理智的男友竟然朝她砍了60多刀!
李小姐被送到醫院的時候,渾身是血,處於休克狀態,險些喪命。
然而清醒後的她卻選擇了原諒對方,在得知男友被抓判刑後,第一時間寫下了無條件諒解書,希望減輕男友的罪刑。
審判時,男友動情地承諾,今後將守護李小姐到老。
李小姐也表示將一直等到他出獄。
在暴力之後,許多的受害者,竟然第一時間選擇了主動去原諒。
03
勸人忍受的旁觀者
將家暴現象看做尋常的,還遠遠不止於當事人。
知乎一位網友曾講過這樣一個真實的事例:
女子在結婚一年內遭到家暴,逃回娘家,並要求離婚。
結果,女方的父母和親戚統統站在男人一方,勸她原諒。
「你男人很愛你,只是表達方式有點孩子氣。」
「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家是講愛的。」
「你看你都沒受什麼傷,真的算家暴么?太敏感了吧?」
女子於是就給了丈夫一次機會,可沒過多久,丈夫再次動手。
這一次她躲到了閨蜜家裡,並且堅決離婚。
男方期間去她娘家鬧了很多次,衝突中還打傷了她家人。
好不容易離了婚,結果女子卻受到了家人的各種責怪。
說她沒有「和男方坐下來好好談」,要是「不離婚」這些事情都可以避免。
而她堅決要離婚,是「刺激了男方」,「害了家人」。
甚至指責她「自私」,「不守婦道」,「不負責任」。
後來乾脆與她斷絕了來往。
現實中,像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
據調查,有高達57.51%的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事,都得「勸和不勸分」。
當女方遭到家暴時,許多父母親戚不是站出來幫助她避免傷害,反而是拿出孩子,家庭等諸多理由,勸女方容忍。
更有甚者,將所有的過錯推女方身上,認為她們活該被打,理應忍受。
「家暴是一種正常現象」的觀點,滲透的決不在少數人。
04
家暴毀掉的,是整個家庭
在很多人看來十分正常的家暴現象,實質的傷害,卻是觸目驚心。
央視紀錄片《中國反家暴紀實》里,就曾記錄過許多不幸的受害者:
因為和未婚夫拌了幾次嘴,就被挖了眼睛的李翠翠;
被丈夫踩在地上,跺成骨折,滿臉是血的楊艷梅;
新婚僅僅五個月,就被丈夫毒打至死的董珊珊……
許許多多的受害者,因為家暴而致殘致死。
在我國,女性因他殺而致死的案例中,40%以上都是來自於家庭暴力。
每年自殺的女性中,有60%是也是因為家庭暴力。
家暴傷害的,也遠遠不止是女人。
據研究發現,家庭暴力,具有「代際遺傳」特徵。
經歷,或者目睹過家暴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也十分容易習慣於用暴力解決問題,傷害到自己的伴侶和孩子。
這也是在很多人會認為「家暴很正常」的一個主要原因。
因為看見過父母,或者別人家暴過,便覺得這是一種正常現象,久而久之便也學會同樣方式來對待伴侶。
家庭暴力也是許多施暴者的噩夢。
許多女性因為不堪忍受長期的家暴行為,積怨在心,而採取了極端的處理方式,選擇「以暴制暴」。
柴靜在《看見》一書里,就曾講述過一些遭受家暴的女人的「反抗」:
因為不堪忍受長達二十年的家暴,安華當著兒子的面捅了丈夫27刀;
懷孕七八個月被踢肚子的燕青,為了孩子槍殺了丈夫;
長期遭受丈夫毒打羞辱的小豆,最後用鐵鍬打死了丈夫……
現實中,這樣的慘案並不在少數。
家庭暴力,毀掉的,是整個家庭!
05
面對家暴,應當這樣去做
家庭暴力,不僅是家庭的悲劇,更加是社會安全的隱患。
2016年3月1日,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
條例中除了提出拒絕家庭暴力行為之外,還頒布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也就是說,如果有受到家庭暴力或者威脅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了!
除此之外,面的家暴行為,我們也更應當學會自救。
家暴發生時:
在遇上家暴時,女性因為體力懸殊,往往不易掙脫,因此首先應當注意這些:
1、保持冷靜,不要頂撞和刺激施暴者,避免受到更多的報復性傷害;
2、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人;
3、注意保護自己的頭、頸、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
4、儘可能地向親戚、鄰居、朋友、路人求助;
5、製造聲響和大聲呼救,引起旁人注意;
6、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
家暴發生後:
家暴對女性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且具有反覆性。因此當家暴發生之後,千萬不要選擇沉默,而應該及時正確的處理:
1、向公安機關及時報警;撥打全國婦聯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12338;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婦聯求助。
2、保留暴力現場原貌;
3、24小時內到醫院驗傷和治療、並保留證據;
4、及時保存證據:告誡書、證人證言、報警記錄、驗傷報告、書證、視聽資料、悔過書等。
5、及時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註: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需要足夠的家暴證據,因此一定要注意保留家暴證據(病例、診斷、就醫發票;家暴時錄音,照片,視頻,威脅簡訊,悔過書;報警證明,驗傷證明;婦聯、居委會矛盾處理證明等)。
申請保護令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不需要找律師。
遭遇到家暴時,請一定記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合法的保護自己,避免再次受到傷害!
也許一部法案,一個宣傳,並不能立馬就從根本上解決家庭暴力。
但至少我們應當去重視,去正確認知。
也許生活中我們依然不可避免遇上家庭暴力,但至少我們應當學會保護自己!
不管是誰,請你一定要知道:
家暴不是理所當然,而是違法行為!
家暴不僅傷害別人,更會毀了自己!
也許你不能感同身受,但起碼做到理解尊重。
我們拒絕傳統思想的綁架!
也許你已經不愛,但請放下你高舉的手。
我們拒絕一切家暴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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