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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雲飛:陳其美主謀殺宋教仁說可以休矣 |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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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遲雲飛

(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1913年3月20日,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被暗殺。這一事件不僅改變了民初歷史的走向,也暗含著對宋教仁和袁世凱的評價。因此,從發生至今,宋案一直備受關注。




但長期以來,學界對暗殺事件並沒有深入、嚴謹的研究。筆者算是研究宋教仁的學者之一,先後撰著《宋教仁與中國民主憲政》、《宋教仁思想研究》,但對宋教仁被刺案並未研究,本人著述中不過是簡單繼承原國民黨所下的結論及學界一般說法,即刺宋背後主使者是袁世凱。這一結論,我至今以為總的方向不錯,但失之簡單,且缺少最關鍵的證據。



然而近十年來,有人著書作文認為,指使暗殺宋教仁的,不是袁世凱或是北洋勢力,而是同盟會——國民黨要人陳其美。這一頗為「新穎」的說法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大影響。筆者依據自己了解的當時政爭態勢和國民黨內部關係,認為不存在這一可能,恰恰相反,陳其美與于右任一樣,是宋教仁從日本回到上海以後結識的最好的朋友和同志。筆者在有的場合對所謂的新觀點曾給予反駁,但苦於沒有時間和精力對宋案進行專門研究。





本年尚小明教授新著《宋案重審》出版,仔細閱讀之後,我認為,這是迄今為止對宋案最為精詳的研究。本書最大特點是資料豐富,考證深入。作者不僅新發現了前人不知道的資料,還全面審視宋案最核心的資料,即江蘇都督程德全、江蘇民政長應德閎公布的證據;作者更是幾乎讀遍了當時的主要報紙,以便互相比較,得出真相。作者不僅考證宋案背後的指使者,更旁及袁世凱、趙秉鈞、洪述祖幾位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筆者不揣鄙陋,願向學界及大眾介紹此書,並貢獻自己的閱讀心得。




一、證實所謂陳其美指使刺宋是袁方製造




《宋案重審》的第一大貢獻,就是證實所謂陳其美主使刺宋說,是與國民黨對立的報紙所造謠言,特別是袁世凱、應夔丞等為轉移視線而製造出來的。


尚著考證了陳其美主使說的流傳過程。指出,3月22日,宋教仁去世當天,案件尚未偵破,共和黨系的《亞細亞日報》就不負責任地指宋是被國民黨同黨人所殺:「宋之被刺,又安知非該黨中好弄手槍者故逞一擊。」數日後,還是《亞細亞日報》,居然稱從應夔丞家中搜出的用於刺殺宋教仁的手槍刻有「陳其美」三字,影射陳其美為主使者,此事完全是子虛烏有。而後與袁世凱關係密切的《國報》更是大肆造謠。




尚著指出,梳理宋案發生後關於陳其美主使殺宋的各種報道和評論,有兩個特點值得注意:第一,刺宋案發生於上海,照理若陳其美真與該案有牽連,上海各報一定會率先報道,並密切關注。但事實卻是,暗示陳其美與刺宋案有牽連的報道,首先出自北方,並且隨後的相關報道也幾乎都來自北方報紙。這些報紙要麼為國民黨的反對黨如共和黨、統一黨所辦,要麼為外人所辦,與政府皆有密切關係。第二,在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於4月25日通電宣布宋案證據之後,政府嫌疑大增,恰在此時,陳其美主謀殺宋說也開始高調宣傳。仔細思考,這些宣傳不能不讓人懷疑是為進行輿論對抗,淆亂視聽。而其背後,既有袁黨之造謠,又有應黨為使應夔丞脫罪而對陳其美之陷害。






在這裡,筆者有必要強調報刊作為歷史資料的問題。作為史料,報刊的內容極為豐富,且按日報道時間性強,向受史家重視。但是正如每種史料都存在問題一樣,報刊也存在很大問題。且不說報紙的報道、評論的準確性受記者、評論人的認知水平的限制,也受黨派立場的影響;更嚴重的是,許多報刊有意顛倒黑白,甚至無中生有,其中多半出於政治目的,為自己所在的政治勢力服務,當然,也有報刊的報道是被金錢收買為經濟利益驅動。




如果看到某一報刊的報道,不加分析考證、不與其他報刊其他史料對照,就當信史使用,則往往會出現荒謬的結果。這樣的錯誤,有些造詣很深的史家也不能完全避免。近年關於陳其美主謀殺宋的著述,拋開其他因素,從學理分析,恐怕就是這樣造成的。




尚小明不僅指出某些報刊的流言不可信,還發現更有力的證據,確認應夔丞及袁黨曾策劃所謂陳其美主謀說。



在各種指陳其美為殺宋主謀的著述中,有一篇當時流傳的《北京國務院聲明》,多被當做所謂「有力證據」。這篇聲明指宋教仁主張舉袁世凱為總統,而自己主持內閣。但國民黨內,黃興想當總統,陳其美欲推黃競選總統而自己出任內閣總理。因此,陳其美指使應夔丞殺宋。




尚小明指出,從行文、語氣看,這篇聲明根本不是國務院的官方文獻。尚小明從北京大學歷史系所藏檔案資料中,發現一封應夔丞的黨徒的信函,其內容正與所謂《北京國務院聲明》相同,但多出了「乞公與當道酌之,名心叩」。原來這本是一封密謀的信函!結合以前已公布的袁世凱所存署名「雷」(疑為袁親信雷震春)的密呈,密呈中有一句,要策劃「一面再曝陳其美之不法」,完全可以斷定,所謂陳其美主謀說,完全是應夔丞以及袁世凱方面策劃製造出來的,目的即為混淆視聽。




尚著還指出,應夔丞雖曾為陳其美下屬,但「實際上,陳、應迥然不同。陳有堅定的革命信念和政治主張,應則為見利忘義、見風使舵之徒,陳對應不過利用而已」(第234頁)。所以,從情理上,陳其美也不可能主使殺宋。



筆者還要做一點補充。大凡歷史考證,或要確認某件史事,或要推翻前人的說法,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要有充分的事實證據;第二,要合情合理,要符合歷史的邏輯。否則,無論所謂新發現如何新奇,只是空中樓閣而已。陳其美主使說便是如此。







事實證據已如尚小明教授的考證。而當時袁派報紙,曾多次指黃興是幕後指使者。這一說法不僅沒有證據,而且觀察宋教仁、黃興的關係和政治立場,考察黃興的品格,可知這一說法連造謠者都知其不值一駁,所以後世專門獵奇者也無人相信,故未能流傳。而邏輯上,即使黃興選上總統,宋教仁死亡,國民黨內有資格當內閣總理的還有好幾位,恐怕還輪不到陳其美。




《宋案重審》出版以後,我認為,所謂陳其美主謀殺宋說可以休矣。



二、指出宋案為洪述祖、應夔丞一手策劃




對於策劃刺宋的洪述祖、應夔丞,以往學界雖熟知其名,但對他們的經歷、性格、思想卻不了解,只是近年才稍稍引起注意。尚小明多方搜集資料,對此兩人做了詳細的考察。根據作者的研究我們可以知道,此兩人經歷曲折複雜,都是劣跡斑斑、品行不佳,或曾被彈劾或曾被處分,都是膽大妄為,又都頗有些小聰明。這些都構成他們密謀刺宋的性格、品行基礎。



據尚小明教授的研究,洪述祖與應夔丞本不相識。1912年9月,洪被袁世凱派往南方聯絡應夔丞及其為會長的中華民國共進會,兩人由此結識,應夔丞還經過洪的牽線入京見過袁世凱。1913年初,正式國會選舉結果揭曉,國民黨獲得勝利,洪即進一步與應秘密策劃如何對付妨礙袁世凱集權的國民黨。其中既有真對付國民黨的成分,更有合謀從袁世凱政府撈取錢財的成分。




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即為學界熟知的所謂應夔丞「購孫、黃、宋劣史」、「用照片輯印十萬冊」,以破壞國民黨的形象,同時索款30萬元。但不料袁世凱卻要求其呈上相關證據材料,而這些所謂「劣史」本屬子虛烏有,應夔丞根本無法呈送。而洪一再強調,詆毀國民黨領袖人物,須有真憑實據,或見到實效,袁世凱政府方能給錢。直接領款不成,應夔丞又想打折扣購買公債以從中獲利。在所謂「劣史」根本子虛烏有無法搞到的情況下,洪、應二人遂策劃殺宋,洪並嚮應許諾「燬宋酬勛位」。尚著還認為,宋教仁被刺前一些報章發表的攻擊宋教仁的文章、通電之類,也極有可能是洪述祖所為。




尚小明認為,洪述祖之所以謀刺宋教仁,其出發點有二,一為謀取利益即錢財官位,一為迎合袁世凱對付宋教仁及國民黨的心理,而從根本說,在於維護袁世凱的統治,反對宋教仁及國民黨的民主政治主張。






三、認為袁世凱並未指使暗殺宋教仁




在應夔丞、洪述祖來往的電報里,有不少「轉呈候示」、「請先呈報」、「望轉呈」,之類的字樣,一般被當做袁世凱、趙秉鈞是主使者的證據。尚著指出,應夔丞一直認為,殺宋計劃,洪述祖方面系得中央即袁世凱指示,故有這些字眼。但袁世凱並未主使,洪實為欺騙。




尚著認為,宋教仁被刺後京師警察廳長王治馨在追悼會上演說述及「總統說:洪述祖曾有一次說及總統行政諸多掣肘,皆有反對黨之政見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餘。總統答以反對既為黨,則非一二人之故,如此辦法,實屬不合」,這段話為了解宋案者熟知。




以往人們把此段演說視為袁世凱曾與洪述祖討論暗殺宋的證據,而忽略後面袁反對暗殺的一句,或認為不可信。尚著根據另一篇報道,洪述祖向袁世凱暗示刺宋是在案發前十餘日,此前洪述祖已指示應夔丞暗殺宋教仁,其時洪述祖常來往京、津,案發前十餘日洪述祖恰在北京,時間對得上。而2月27日洪述祖把家眷從北京遷到天津,可能即是為刺宋以後萬一有意外做準備。作者經過分析指出,王治馨的話是可信的。




另外,洪述祖3月13日致電洪述祖「燬宋酬勛位」,被人們視為袁指使的證據,但若把此電前後文完整分析,實際意思是,洪述祖告訴應夔丞,他要六六二折購買的公債作為報酬,因要求的折扣大,可能通不過,因此洪又拋出了「酬勛位」的誘餌,讓應夔丞「燬宋」。而謀求購買公債、「燬宋酬勛位」,袁世凱皆不知情。




那麼,袁世凱與刺宋案完全沒有關係嗎?非也。




作者將「宋案」與「刺宋案」做了劃分,指出:「宋案實際上是由多個案情次第演進與交錯進行而釀成的複雜案件,『刺宋』是最後一個環節,也是整個案件的最終結局……袁、趙雖然與宋案一些環節確有程度不同的牽連,卻與刺宋環節沒有直接關係。」(第239頁)指使洪述祖收撫應夔丞和共進會、損壞孫黃宋等國民黨領袖聲譽,皆為袁世凱指使。




按筆者理解,尚著所說的「宋案」,實即袁世凱北洋集團與國民黨的政爭。詆毀國民黨、企圖構陷孫黃宋,都是這個政爭的一部分,而這些都是袁世凱指使的。因此,袁世凱雖沒有指使刺宋,但對宋教仁被刺還是有關係,或者說是始作俑者。




仔細思考,邏輯上,北洋系內部袁之親信敢死士甚多,而宋教仁幾乎不加防備,刺殺當非難事。袁世凱如欲殺宋教仁,似不必假手應夔丞這位原不屬親信的人。




趙秉鈞與宋案的關係,作者也做了詳密的考證和分析。




由於資料的限制,包括筆者在內,以往人們多以為洪述祖是因緣趙秉鈞才得以接觸袁世凱,即趙是袁的部屬和親信,洪又是趙的親信。作者廣泛搜集資料考證指出,其實袁世凱早在駐朝鮮時就認識洪述祖,並對其頗為賞識。




辛亥鼎革之際,洪曾為袁世凱、唐紹儀秘密策劃對付清廷及南方革命黨人,洪述祖此時就與袁建立了特殊關係,並實際上是袁世凱得任臨時大總統的「功臣」。民初袁、洪關係實際上比袁、趙關係更為私密,可以說,趙只是袁身旁「紅人」,而洪則為袁之「私人」。洪、袁關係如此密切,乃至於洪可以不遵守謁見總統的相關規定,在沒有總長帶領的情況下,「時往總統府」。在洪述祖、應夔丞策劃刺宋的過程中,趙秉鈞完全不知情。




四、一點補充




于右任為宋教仁書哀辭,為熟悉民初歷史者熟知,即:「先生之死,天下惜之;先生之行,天下知之。吾又何記?為直筆乎,直筆人戮;為曲筆乎,曲筆天誅。」認為陳其美主使刺宋者曾以此作為于右任懷疑陳其美的根據,尚著曾予以反駁。筆者補充如下,以為哀辭不含懷疑陳其美、黃興或孫中山的佐證:




其一,于右任哀辭撰於1914年。台灣《于右任先生文集》收入此篇哀辭,題為《宋教仁先生石像贊》,後面編者加按語:「按:宋教仁先生遇害後,公葬上海。餘杭章炳麟先生在北京獄,篆漁父兩字,右任先生得之,鐫於宋像石座,並於墓前題刊以嗚呼宋教仁先生之墓,像後贊以右辭,又紀以詩,時在民國三年春。」宋教仁墓正是1914年所建。考1914年于右任曾到上海,章太炎也確曾被袁世凱囚禁,可以印證。1914年,國民黨已被打敗,孫中山、黃興、陳其美流亡海外,又有何力量能「人戮」?此時袁世凱的權勢卻如日中天,帝制鬧劇即將上演,袁才具有「人戮」的權勢力量。




其二,于右任為《我之歷史》(即宋教仁日記)所作序中明確說:「南北統一,同盟會改組,國人望君(指宋教仁)愈殷,袁氏忌之亦愈甚。約君秘室,百計誘之,不為動,遂遣人刺君於上海之滬寧車站。」于右任後面還寫道:「宋案中關於北京者,如袁、趙、應、洪等,皆一一天奪其魄而去,不可謂天道無知。而當時儘力此案之人,克強(黃興)嘔血死,英士(陳其美)、鴻仙(范鴻仙)並為北方奸人所刺,獨我以不才而倖存。」這篇序文,作於1920年,原載桃源三育乙種農校所印《我之歷史》,因1949年以後出版的宋教仁集及日記均未收錄,故少為人知。從序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于右任認為袁、趙是幕後主使者,而陳其美不惟不是懷疑對象,且是為偵破刺宋案儘力的好友和同志。是于右任對陳其美沒有任何懷疑。


 


宋教仁被刺案紛繁複雜,留下諸多謎團。再加上當年嫌疑人洪述祖、趙秉鈞等沒有到案,事實上並未真正開庭審判,後來洪述祖雖被拿獲審判,但諸多當事人趙秉鈞、袁世凱、應夔丞,以及宋教仁的好友同志黃興、陳其美等都已去世,以致發生諸多爭論和猜測。《宋案重審》的出版,大大推進了宋案的研究,希望有興趣的學界同行繼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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