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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風車身處法外之地,滴滴還要「帶血」經營多久?

5月5日深夜,鄭州,21歲空姐李某,搭乘順風車被司機劉某強姦後拋屍。

滴滴道歉、自查、停運、整改……

8月24日下午,溫州,20歲女孩趙某,搭乘順風車被司機趙某強姦後拋屍。

滴滴道歉、自查、停運……

20歲樂清女孩乘坐順風車遇害

8月24號下午1點左右,浙江溫州樂清的20歲女孩趙某在虹橋鎮坐上了一輛川A號牌的順風車,去永嘉上塘給同學慶祝生日。

常規路況應在2:40左右到達目的地,然而2:10左右,趙某在給好友的微信中提到「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2:15左右在給另一好友的微信中提到「救命、搶救」,隨後趙某失聯。

受害人求助朋友的微信/圖片源自網路

女孩的遺體25號早晨7點左右在淡溪鎮的一座山中被發現,左手受傷,雙腿捆綁。

受害人趙某/圖片源自網路

搜救隊員從山中找到趙某遺體/圖片源自網路

目前樂清警方已經在柳市鎮抓獲順風車司機鍾某,鍾某承認對趙某實施了強姦並將其殺害。

嫌疑人鍾某/圖片源自網路

嫌疑人鍾某去往現場指認/圖片源自網路

111天整改,承諾沒有兌現

滴滴對事件作出了回應:道歉+自查+順風車全國下線。

滴滴的相關聲明/截圖

案件與4個月前鄭州空姐案高度類似,但4個月前滴滴在微博發布的道歉和整改聲明目前都已經刪除。

111天的整改效果引起了大家的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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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運營和客服體系全面整改呢?

滴滴此前承諾將對運營和客服體系進行全面整改

車主作案的前一天,乘客林女士曾經搭乘嫌疑人鍾某的順風車,鍾某多次要求林女士坐到前排,而且開到偏僻的地方,意圖猥褻。

林女士向客服進行了投訴,客服承諾兩小時回復但並未做到,後續也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

林女士微信/圖片源自網路

在調查中,有很多乘客表示滴滴對於有潛在危險的司機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經常使用滴滴的乘客龐先生說:「懲罰機制真的很輕,經常進行投訴之後只是扣司機一點信任分,無關痛癢。」

乘客張女士曾因為順風車司機要求她全額支付高速費用,被強行要求在高架橋下車,事後張女士向滴滴投訴,滴滴表示將賠償50元順風車券,但最終對司機沒有後續的處理

此外,乘客們表示滴滴客服對於投訴不能做到及時回應,承諾的2小時內回復經常無法實現

乘客小於表示,曾遇到順風車司機朝目的地反方向行駛,去往偏僻山路,自己通過免提向朋友求助才得以脫險。事後小於向客服投訴希望他們能引起重視一下。客服表示會交給專人處理的,大概兩個小時回復,然而到現在已經過去20天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乘客小於的微博信息/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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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個人信息默認自己可見呢?

對於此前備受詬病的社交屬性,滴滴在整改聲明中表示:下線所有個性化標籤,將合乘雙方的個人信息改為僅自己可見

鄭州空姐遇害後滴滴整改聲明/圖片源自網路

然而鄭州空姐案的輿論大潮過去後,滴滴就悄悄恢復了個人信息的默認公開。順風車車主宋先生一周前使用順風車時,能在頁面看見乘客的性別等信息。但樂清女孩遇害後,滴滴緊急下線了個人信息默認公開的功能。

對此,記者向客服詢問,客服表示個人信息默認公開前段時間剛剛開始,處於試驗階段,目前已經下線。當記者詢問該功能的開啟是否通知用戶,客服表示需要乘客自行留意app內變化。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泉認為,滴滴並沒有兌現整改的承諾,沒有履行平台合理的注意義務。他表示,網約車出行平台一方面在做生意,在為大家提供出行便利,另一方面也不能忽略安全。平台要承擔合理的注意責任。對於已經發生過並且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滴滴並沒有落實到位。一而再、再而三的道歉之後,將會失去大家的信任

惡性案件頻發,「帶血」生意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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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血的生意盈利空間不少

順風車是免費或者合理分擔出行費用的一種公益的出行模式,目前順風車的運營平台主要有滴滴、嘀嗒和高德。高德對於平台上的順風車訂單不收取費用,嘀嗒對於搭乘順風車的乘客每一單收取1元的保險費用,滴滴則採取每單10%的抽成方式

按照順風車的公益屬性,順風車分攤的費用不應該超過出行成本,不能具有盈利性,但從我們的分析來看,目前滴滴的收費已經超過了「合理分攤」的範圍

根據滴滴公布的數據,順風車業務在滴滴整體業務鏈條中,佔比極低,即使春運期間,日訂單也只有75萬,相比2500萬的平均日訂單,佔比僅3%。但這筆「帶血」的生意盈利空間其實不小

歷史訂單/截圖

我們來小算一筆賬:

東二環廣渠門橋→北京野生動物園,

全程:55公里

共計:93.4元

車型:1.8T卡羅拉。

按百公里油耗9升,92號汽油單價7.4元計算,共計油費:66.6元。

由此計算:

滴滴抽成:9.34元

車主得益:17.46元

盈利空間助長了許多運營車輛參與順風車業務,很多滴滴司機把順風車作為快車業務之外的有力補充

一位順風車司機表示經常跑機場,一次從小紅門接了4位拼車的順風車乘客,上車後請求乘客取消訂單,每位支付了50元的費用,一筆訂單就賺取了200元(從小紅門地鐵站到機場,滴滴快車大約114元)。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認為,目前滴滴平台上運營的所謂「順風車」服務,已經偏離了順風車的本意。他表示,順風車是指部分分擔出行成本或者免費的出行服務。如果運營車輛從事順風車業務,並不是政策制定的、合規的順風車的服務形態,只不過是換了個名義提供非法運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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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風車管理遊離法外

為何平台依舊能隨意經營呢?

這主要是因為對於順風車,目前還沒有出台明確的法律法規。2016年北京市發布《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鼓勵小客車合乘,但缺乏法律效力。此外,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順風車不屬於網約車,不能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制

沒有針對性法律的鉗制,又存在盈利的空間,使得順風車處於蓬勃發展但監管失靈的狀態

而傳統的「黑車」查處已經不能高效解決日均75萬的順風車訂單,這使得違法收益遠遠大於違法成本。

交通運輸部深化出租汽車蓋個首席專家徐康明表示:目前法律法規層級比較低,因此處罰的方法局限於對司機或者平台進行罰款,政府部門對平台公司進行約談。結果是平台通過非法營運取得的收入遠遠大於政府處罰的總和

順風車監管,「自查」「約談」遠遠不夠

惡性案件頻發,順風車的監管應該如何推進呢?

我們發現,這幾起案件的推動和解決過程中「自查」、「約談」等辭彙高頻率的出現。交通運輸部深化出租汽車改革首席專家徐康明認為,首先多部門要聯合監管,不能放任企業自我審查、自我恢復。他表示,當前整個順風車的服務已經產生了系統性的安全隱患。鄭州的順風車事件採用的是企業自查,然後自行恢復了。其實這種檢查應該由政府部門來進行,一個是責令這些企業停止順風車這項服務,明確順風車的界定。另一個就是何時可以恢復應該由相關部門聯合審查決定

「自查」們/截圖

對於網約車平台的監管也不應停留在約談、批評、譴責的維度,要進一步推動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明確懲罰措施,來規制逐利的企業。國家發改委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東表示,約談的效力遠遠不夠,對順風車的監管應該儘快地從政策文件上升到法律法規的層面

此外,現階段法律法規中,對網約車平台在經營時安全責任如何界定暫未明確。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泉建議,可以把網約車平台的安全責任通過判例的方式確立起來,只有給平台足夠的經濟責任,它平時才願意持續的投入人力資源、經濟成本,把安全工作做好。

平安溫州發布的工作核查報告/截圖

順風車、網約車是新興的業態,而對於新業態要有新的管理機制,由於目前執法的層面還是採用對傳統巡遊出租汽車的處罰方法,依賴於線下處罰,甄別效率比較低。交通運輸部深化出租汽車改革首席專家徐康明建議儘快推動線上監管

線上監督離不開數據接入,徐康明認為,目前某些平台企業由於存在非法經營的司機和車輛,有意地向政府隱瞞數據,不願意將數據接入政府和公安機關。或者在有關部門要求數據時採取非常謹慎的態度。對此,應該克服阻力,要求企業對車輛和駕駛員的信息進行傳輸,否則政府可以對平台進行處罰,甚至是對APP進行下架。

記者手記

希望一次次血的代價,換來的不只是流於形式的道歉、自查、下線和整改,而是能夠真正在保障乘客安全方面拿出切實的辦法和舉措。除了完善法規和交通運輸部門加強監管之外,滴滴作為一家用戶眾多的交通出行平台,不應當只顧賺錢,不管安全,把所有社會責任拋之腦後。滴滴應該真正負起責任來,把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好順風車司機入口關,並改進客戶服務,依靠現代科技手段健全報警系統,做到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讓順風車不再「帶血」運行,給乘客創造一個安全的出行環境。

記者 翁宇君/ 編輯 朱來生 /主編 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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