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港獨」與「台獨」如出一轍分裂國家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28日在臉書(Facebook)發帖,指出「港獨」在「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之前的主要發展,有跡可尋,手法就是溫水煮蛙。現在是「理論漸獨」階段,試圖從族群特性和歷史入手,製造分歧,將香港和國家分割。他強調,對於「理論港獨」,我們要用理論反駁,包括反駁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這三大掩護。
梁振英指出,如果今天仍然有人以為FCC(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陳浩天演講是孤立事件,可以不理,那就請大家上網看看香港大學學生會官方刊物《學苑》在陳浩天演講後四日,即本月18日的公開文章《分離主義者的自我修養:「正義」的「香港獨立運動」》。
梁振英臉書截圖
梁振英說,「港獨」在陳浩天演講之前的主要發展,有跡可尋:2011年時任嶺南大學講師陳雲的「城邦論」,2014年2月港大《學苑》的「香港民族論」,2016年「香港民族黨」的成立,以及今年港大學生會在港大舉辦的兩場討論和宣揚「港獨」的論壇,對象都是學生,手法都是溫水煮蛙。
梁振英認為,「港獨」的發展和「台獨」如出一轍,現在是「理論漸獨」階段,試圖從族群特性和歷史入手,製造分歧,將香港和國家分割。
理論紮根之後就會枝繁葉茂,開花結果。「對於『理論港獨』,我們要用理論反駁,包括反駁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這三大掩護。」
梁振英
梁振英強調,戴耀廷2013年1月在香港報章發表呼籲「佔領中環」的文章,社會有沒有想過一年多後就發展成為曠日持久的違法「佔中」以及後續的旺角暴亂?「我們不想香港出事,但越是埋首沙堆,對方就有機可乘,出事的機會就越高。」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8月15日回應FCC邀請「港獨」組織召集人演講表示,這件事與所謂限制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完全無關係,有些政治人物稱特區政府認為此事極度遺憾、不適合的表態是所謂前所未有打壓香港的言論自由,這完全與事實不符。
林鄭強調,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主權、領土完整,這是不能妥協的,我們對於這種鼓吹香港脫離國家的言論、行為絕不容忍,所以就這件事,我們的態度是維護「一國兩制」、維護憲法和《基本法》中應有之義,完全不存在什麼打壓、限制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8月15日回應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港獨」組織召集人演講一事時表示,我們可以看看「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的所作所為。我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香港民族黨」本身未經合法註冊,就是一個非法組織,它的所有活動都是非法的。而且,它的黨章裡面寫明了要「廢除基本法」、建立所謂「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宣稱「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該黨成立以來,明目張胆地宣揚「港獨」主張,公開招募成員,籌集活動資金。陳浩天本人還曾經狂妄地叫嚷「要拿起武器保衛香港」。這些事實都清楚不過地說明,「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本人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行動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的活動,是要分裂國家。這已經嚴重違反香港基本法,而且涉嫌違反香港刑事法律,包括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規定的煽動罪。這種行為的法律性質是非常嚴重的。
我還要借這個機會說明一點,「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以及FCC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的範疇。即使是世界上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的最寬泛的解釋,也不可能包括肆意違法的自由,不可能包括肆意煽動分裂國家的自由。
所以,我們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對「港獨」組織及其活動依法懲治,也包括對協助「港獨」的活動依法加以規管。這是涉及維護香港法治的大問題。既然是違法行為,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法律後果。這個道理我想大家都能明白。我相信,在涉及「港獨」、分裂國家這樣的大是大非問題上,香港社會主流意見是不會含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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