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在淡水拿刀傷人案最終告破!逃犯回來自首了!

在淡水拿刀傷人案最終告破!逃犯回來自首了!

01

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人違法犯罪

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不管你逃到哪兒

認罪伏法,積極改過自新方為正道

不主動投案自首的做法實不可取

而在最近

有一名主動從湖南回到惠陽投案自首的男子

其投案自首的做法

值得各在逃人員學習借鑒

近日,惠陽警方緊扣工作實際,多方工作,迎難而上,成功規勸潛逃2個月的嫌疑人鄧某投案自首。

案情回顧

2018年6月10日14時46分,惠陽警方接報稱:在淡水惠康西路某公寓三樓走廊有一名男子持刀劃傷了兩名男子後逃跑。司前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後立即前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發現有兩名傷者後,便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治療,並將在場的相關人員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了解,當事人鄧某成、鄧某等人去幫朋友張某蘭搬家,在搬家過程中卻與張某蘭的另一方朋友章某峰、游港某等人發生口角,繼而引起打架。在憤怒的情緒中,鄧某掏出彈簧刀將游某、章某鋒的手臂劃傷然後逃離現場。經對傷者游某的傷情進行鑒定,結果為輕傷二級。對此,公安機關經立案偵查,將鄧某列為網上追逃人員。

民警多次做思想工作 嫌疑人終投案自首

02

堅持「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原則的司前派出所民警,通過摸排偵查,聯繫上了在逃人員鄧某的父母。經了解,鄧某在案發後逃回了老家湖南省邵陽市。民警經過多次聯繫,積極做鄧某家屬的思想工作,向鄧某家屬曉之以理,闡明投案自首與否的利害關係。通過民警的不懈努力,以及鄧某家屬對此事的認可與支持,在逃人員鄧某最終於8月22日從老家坐車前往司前派出所投案自首。

GIF

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男,23歲,湖南邵陽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雖然等待鄧某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但至少他再也不用過上提心弔膽

終日不得安寧的日子

對此,惠陽警方強烈呼籲

在逃人員要儘快主動歸案

積極投案自首

早日改過自新

不要再執迷不悟!

法律普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來源?惠陽公安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惠陽淡水一些事 的精彩文章:

木兮館:在有你的城市,開一家花店

TAG:惠陽淡水一些事 |